从药厂厂长到死刑犯:郑筱萸的悲剧人生|​郑筱萸、贪污受贿、死刑判决

灵蜥视频 2025-02-26 12:03:22

郑筱萸出身平凡,凭借学业和工作逐步晋升至正部级。但任职期间贪污受贿、降低药品审批标准,致假药上市、“欣弗”事件等,最终被判死刑,反思后留下绝不再从政的遗言。

您对历史和社会事件有着敏锐的洞察力,想必会对建国后首个被判死刑的正部级高官郑筱萸的故事感兴趣。他从平凡出身到身居高位,却因贪污受贿、坑害百姓最终走向末路。

“欲粟者务时,欲治者因势。”在历史的长河中,总有一些事件能引发人们深刻的反思。前段时间,我们了解了改革开放后首个被判死刑的副省级高官胡长清,而今天,让我们聚焦于建国以后第一个被判死刑的正部级高官——郑筱萸。

郑筱萸1944年出生于福建省福州市。早年在家乡学习,凭借优异的成绩,高中毕业后考入复旦大学,进入生物系就读。正所谓“学如弓弩,才如箭镞”,大学时光为他积累了知识和能力。1968年大学毕业后,作为国家包分配的干部,他被分配到杭州第一制药厂,从技术员起步,逐步成长为厂长。

1991年是郑筱萸人生的重要转折点,他步入仕途,先后担任浙江省总工会副主席、主席。“时来天地皆同力”,1994年他晋升为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成为新中国的正部级干部。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他出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继续官居要职。

然而,“靡不有初,鲜克有终”。随着职位的提升,郑筱萸逐渐迷失了自我。他身处关系民生的重要岗位,却擅自降低审批药品标准,大肆收受药厂贿赂,纵容药厂虚报药品资料。事后查明,他在任期间批准了6种假药上市,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欣弗”注射液事件更是造成十人死亡,多名病人出现肾衰竭病情,这无疑是他渎职的铁证。

2006年,郑筱萸被中纪委“双规”。中央高度重视,专门下达文件要求彻查。经调查,1997年至2006年,他在担任国家药监局局长期间,大肆贪污受贿649余万元,还利用权力帮助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损害了国家与人民的利益。

2007年5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郑筱萸死刑。他起初震惊且不服,当庭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在等待死刑的日子里,他开始反思。他没想到自己会成为建国后首个被判死刑的正部级高官,原以为自己没杀过人就不会被判死刑,觉得量刑过重。可舆论对他的判决却是一片叫好。此时他才意识到自己为何引起民愤,他反思自己不应该从政,还留下遗书表示“如果有下辈子,自己绝不从政”。2007年7月10日,郑筱萸被执行注射死刑,终年6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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