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我还不上,你把我的房子收走,我们就两清,这才是最合理的”,这一说法被人提出,迅速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从评论留言来看,大多数人普遍持“支持”的态度。
“既然是抵押贷款,我没有钱去还,那我的抵押物我就不要了,我们互不相欠,从古至今都有那种典当行,在古代的时候,你抵押个古董,到了时间你没有钱去赎,只要是你不要这个抵押物了,这个贷款是不是就不用还了,那物品也就是别人的,现在也一样。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我还不上贷款,大不了抵押物我就不要了。”
以上这三段话是提出“房贷我还不上,你把我的房子收走,我们就两清,这才是最合理的”这个结论的主要论点,以下老赵将从四个方面进行探讨,希望给大家一些思路。
从1998年的房改开始,把房产抵押进行贷款作为一种普遍的融资方式,帮助许多家庭实现了购房梦想。然而,当贷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房贷时,其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权益处理往往成为热议焦点。
有人提出一种观点:“房产贷款,我还不上,你就把我的房子收走,我们就两清了”。这一论点基于传统的抵押物处置逻辑,认为当抵押品足以覆盖债务时,债务关系应自然解除。但在实际操作中,特别是在房地产领域,这一逻辑是否真的如此简单管用呢?
一、房产抵押物与债务关系的法律解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按揭贷款确实是一种以房产作为担保的借贷行为。一旦借款人不能偿还月供,银行就会按照法定程序拍卖该房产等方式以达到冲抵房屋贷款的目的。但关键在于,"房子收走就两清"的理解存在一定的误区。房屋的价值会受到市场各种因素影响,拍卖后的实际收益可能高于或低于剩余贷款额。若拍卖价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贷款人仍需承担不足部分的还款责任,而非“收走即两清”。
二、银行风险把控与设定贷款额度
银行在发放贷款前会对抵押房屋进行全面的估价,并设定贷款额度。然而,房产价值的评估并不能保证绝对准确,市场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实际变现价值与预估价值出现差异。即便银行基于当时情况认定房产价值足够覆盖贷款,也无法预见未来的市场变动。因此,即使银行收回并处置了抵押房产,如若变现款项不足抵债,贷款人依然面临后续追偿的风险。
三、贷款人的权益与责任
购房者作为贷款人,在享受低首付、长期分期等金融便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对于可能出现的贷款偿还困难问题,购房者不能仅以放弃抵押物为由就期望“两清”。在现实情况下,购房者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已明确知晓并接受,一旦违约,不仅可能失去房产,还需继续偿还剩余债务,直至债务完全结清。
四、房产烂尾与贷款偿还
面对楼盘停工、烂尾的情况,买房者不得不承担多重压力。虽然购房者难以承受“无房还贷”的双重打击,但从目前的法律角度出发,贷款合同的执行并不因房产状况而改变。购房者仍有义务偿还贷款,除非能证明开发商存在严重违约,从而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购房合同,进而解除贷款合同。
结论:
综上所述,“房贷我还不上,你把我的房子收走,我们就两清”这一观念在理想状态下看似合理,但在实际操作及法律框架下却并非如此简单。
无论是买房者还是银行,都需要充分理解并接受抵押贷款背后的风险分配机制。购房者在选择购房和贷款时,应当理性评估自身经济实力,做好风险防范;金融机构则需要加强风险管控,确保抵押物价值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以及在借款人违约时,能更加公平合理地保护各方权益。这样才能构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楼市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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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两清?你想得美!
自古以来就是你拿东西给当铺、当铺给你钱,当你还不上钱时、当铺把你的东西没收,然后两清了!但这情形对银行来说不好使!
银行不傻,合同里面全是对银行有利的条款。合同是银行制定的,买房的只是签名而已,一点讨价还价的机会都没有。
要么说银行赚钱呢,无风险稳赚不赔,房子掉价了你还要给银行补差价[呲牙笑]个人无限责任,一辈子还债 到死都别想逃,并不能破产。
想得美,你当初200万房子如果跌到只有150万,那么银行不但收走你的房子,你还要欠银行50万,就是这么流氓
房子涨价分钱给银行吗?房子降价就想耍无赖,银行又不是当铺。
第一条你就说的不对不合理!房产抵押是按当时的房价评估后发放的贷款,还不上贷就抵房,债务两清!以后房价的涨跌跟我没关系!你卖多了我也不要卖少了我也不赔!既然房是抵押物,那就不要说别的,房还是那个房我也没有动!再说别的就是胡搅蛮缠想要更大的利益!那就是不讲诚信了!
本来就应该这样,做生意都有风险,但是我们的银行啊,他怎么可能吃的一点亏,宁愿背着开发商大佬们的几万亿烂账
以后不要个人买房。。可以换个思维。。开个公司。。然后公司名义买房。。公司赚钱了好说。。亏钱了直接破产。。房子大不了收走。。
[笑着哭][笑着哭]大多都是能借的都借一圈房子给法院查封拍卖。最好把房子出租20年签个合同。两清当然两清了。只不过你会变成失信被执行人。
银行谁开的你不知道吗?还想两清?[呲牙笑]
剩下的欠款还得慢慢还呢。房子越来越多,叠加人口出生大幅暴跌,只会越来越难卖,越来越不值钱。大幅降价销售和提升建筑品质才是开发商的唯一出路。
证明开发商严重违约?房子都烂尾了,你还让我证明开发商违约?按规定,只要开发商建好房子,才能从银行拿走预售款。现在这个状况就是开发商跟银行都违约了,但是锅要买房人来背!
房价不停涨价才是唯一出路,炒房团都是买涨不买跌!
假设房贷偿还了25年,家生变故无力偿还断供。银行拿走房子两清。[鼓掌]房贷偿还5年,因房子暴跌断供,房子拿走外债不能两清。[笑着哭]买到烂尾房,你不单拿不到房子,银行钱还要偿还,还是成为老赖
想🉐美[笑着哭]多少房冇啦,还背着几十,上百W的债,某移动的套路,谁能逃过[笑着哭]
这个说法有点偏激了,毕竟房子涨价的时候也没看到你要补银行钱,贷款是投资行为,即使是房贷,风险肯定要自己承担。
那就学美国, 一旦房子价值接近贷款余额, 银行就会强制收回房子! 小编你选吧, 是美国这种方式, 还是国内这种由客户决定是继续持有还是放弃房产但需要补足差额的方式?
两清?想的美了,事实上我国的个人房产抵压贷款是无限责任的,到时候房子不够还是要其他追加还的,否则你就是失信人,高铁飞机、子女及其配偶公务员当兵都不行的。
祖国:房子可以不要,房贷必须给。
你想多了,你还不上房贷就想不还了,然后还想让银行收走还想两清了?你真是做梦娶媳妇净想好事[笑着哭]
借钱去开公司做生意,亏了可以拿公司抵债吗
只能说你想的美。
贷款得有利息,嘴一叭叭就没事了
房价跌难道是买房者造成的?为什么要让买房者保证房价不跌?它们用虚高房价套住买房者并以此穷追不舍,这叫讹诈![吃瓜]
赶快醒醒吧,你以为你生活在国外还是穿越回以前呢?该还的钱一分别想少,该受的苦全都要吃掉。
银行愿意吗?你以为你的抵押物真的可以还清银行欠款吗
做梦啊
想的倒美啊
房子涨价有想过分银行利润么?房子降价就想着不还贷款了?[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很简单一个问题,你贷款10000块,买了一块玉石,买的时候值10000,你把它砸坏,给银行它愿意吗[呲牙笑]
美国银行次贷危机就是这样,很多银行倒闭。我们不会的。
你想多了,去好好查下贷款抵押是什么意思。
祖国:房子可以不要,房贷必须给。
支持
炒房失败代价是很大的!不是给银行的房子这么简单!
真的很奇怪,想问下,买房做抵押的时候购房者签了合同没有,合同上有说清楚权利与义务没有?你看了签字了,现在房价跌了就毁约,银行不同意就说银行耍流氓,这逻辑真奇葩,签了合同就按合同办事,不管你去那里都没人会惯着你,去欧美都没用[笑着哭]
别买房,除非你是真的有底,有闲钱,不然房贷一旦还不起,房子收走还得背上剩下的利息,首付没了房子没了,还得欠银行钱。你有那个钱不如拿去投喂给乞丐,他还能给你磕头
想多了[抠鼻]传销头目为了让传销活更近,就强行给要传销的商品增加属性,还允许让你拿去抵押贷款。真以为那玩意值这么多钱[笑着哭]
离柜盖不负责!!! 反过来??? 银行如吃了亏??? 他们会 威胁你 把钱退回!!!
如今讲的是法律规章制度谁跟你说理
所以说贷款买房到底是好还是坏呢?一旦还不上房贷,房子被银行收走了而且还欠一屁股债。
收了你的房子,也是你赔的裤衩都没了[笑着哭]
银行借钱给你买东西,现在东西不值钱了,你就怪借钱给你的?那你东西涨价了呢?银行能多分一点利息吗?真的非蠢即傻。
没毛病
如果你房子升值了,把房子卖了,赚钱了,会分钱给银行吗?
首先,你买房不用交首付吗?其次,100万的房子,银行50万收。结果你除了亏首付,还欠银行50万。
绝对有理!
炒房团想白嫖
这个必须反对,并且房贷利率必须按签合同时的点数收
房子本就是泡沫
中国的银行贷款条款就是霸王条款[好生气],
谁让你去买房子呢?好不容易把你套上了,现在你想反悔?没门…
都没搞懂怎么回事张口就来,抵押跟银行按揭贷款买房是两码事,按揭是你没钱买房银行先借你你欠银行的钱不在房子本身,抵押是拿房子找银行贷款
你买房货款100万买房,但你还款需要还160万,你拿价值100万的房子去抵160万的款,银行自然不愿意[笑着哭][笑着哭]
你试试
银行借给你的是钱 不是抵押物 所以房子价格跌了 卖不出本钱 你得补齐[敲打][点赞]哪有那么多空子钻 如果涨价了呢 银行也只要规定的本金个利息
其实烂尾楼银行是有很大责任的银行不能一次性将购房者所贷款全部给开发商,应按建房进度给开发商。
银行不参与房价涨跌的风险,房价涨了你还不上月供拍卖了剩的多余的也会给你。是按揭贷款!
所以说,不要做房奴,不要做房奴,不要做房奴
你试试
你不够钱买房,银行借给你钱,无论你房价是升是降你都要还给银行,银行可是真金白银借你的钱,房价降了就不还了,还要脸不?
信用加抵押,信用在前
买的不如卖的精
如果 银行收走房子 房子又长价了!!! 拍卖价 很高…… 银行会把多得的钱 还给 老百姓吗??? 结果是 不可能!!! 这便是 垃圾们的 可恨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