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赖昌星”,想必很多人对他都不陌生了,他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名噪一时的“走私犯”。
熟悉他履历的人都知道,赖昌星自幼家境贫寒,他自己更是连小学都没有毕业便步入了社会。
尽管没有什么文化,但赖昌星为人机灵,也很能吃苦,在1977年的时候,他就和人开了一家专门生产汽车配件的工厂,一年后又开了一个纺织配件厂。
那时候的赖昌星,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但却已经是小有成就了。但这仅仅只是个开始。
1985年,赖昌星带领工厂克服重重困难,生产了几百台整台的纺织机,狠狠地赚了一笔。
在这之后,赖昌星又先后开办了服装厂、印刷厂、雨伞厂等,生意做得很大。
据他所说,在1991年移民香港时,他的资产就已经有几千万了。要知道,那还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
来到香港后,赖昌星也没有就此“享受生活”,而是开始更赚钱的房地产生意。
赖昌星来港之初,香港的房价正处于低迷状态,于是赖昌星抓住机会,没过多久便大赚一笔。
看到这里,我们不禁会问:赖昌星不过是一个“小人物”,他为何能有这样的成就呢?
事实上,赖昌星的发迹并不简单。
我们不否认,赖昌星此人具有一定的生意头脑,而且也能吃苦耐劳,但除了这些基本因素外,赖昌星的“成功”,还得益于其圆滑、狡黠的为人处世。
赖昌星非常善于结交人,给人的印象就是真诚、友善。比如他给人家借钱,在归还时往往会附上20%的高利息,由此来彰显他那所谓的诚恳、厚道。
当然了,所谓“借钱”和“高息”,都是有特定对象的,一般都是有权有势的人才能享受这样的待遇。
在赖昌星几次试验下来,发现这种方法非常管用,他因此结识了不少有头有脸的人物,而这也为他日后在生意场上屡屡得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94年初,赖昌星成立“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开始了大规模的走私活动。
为了确保其利益的持久性,赖昌星可谓不遗余力的拉拢、巴结各类人员,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官员。
比如赖昌星有一年过生日,他宴请了200多名重要的嘉宾,到场者每人皆收到了10万元的大红包。
一些干部经受不住其糖衣炮弹的轰炸,很快就自甘堕落,成为他的保护伞。
当然,为了拉拢这些干部,赖昌星的手段也不止于此。
比如,他为了全面打开走私渠道,便将各机关干部的子女亲属都招进了他的公司,给予丰厚的薪资待遇。
当然,赖昌星招他们进来,本身就不需要他们做什么实质性的工作,而是为了拉关系、走“后门”。
不仅如此,为了彻底将一些腐败的干部绑在他的战车上,他还特地为他们设置了各种“糖衣陷阱”,收集其“胡作非为”的证据,留着日后为要挟用。
在赖昌星的众多保护伞中,以这两把为最大,他们一个是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和原总参谋部情报部副部长姬胜德。
这个李纪周,是一位根正苗红的“红二代”,其父李连富是一名红军战士,在延安时从事公安工作,建国后曾担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一职。
1979年,在军营历练近10年的李纪周子承父业,转业到了公安部,从一名办公室科员做起。
短短四年的时间,李纪周便从科员升到办公室负责人,不久后又调任治安局副局长,后又升任局长,主管全国治安工作。
1995年,李纪周正式升任公安部副部长。
从科员到省部级高官,李纪周仅仅只用了15年的时间,前途可谓一片光明。
然而,身居高位的他并没有守住初心,而是甘愿沦为走私犯赖昌星的保护伞,最后东窗事发,被判处死缓,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对于李纪周来说,大家对姬胜德似乎要更熟悉一些,他的父亲正是原外交部部长、国务院副总理——姬鹏飞。
当然,姬鹏飞的履历我们自不必作过多介绍。作为“红二代”的姬胜德,其人生履历可谓传奇。
同样地,姬胜德年轻的时候也被送去部队历练,退伍后来到了总参谋部工作,1988年被授予少将军衔,不久后正式出任总参情报部副部长。
然而,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手握我军重要情报的姬胜德却开始走上贪污腐败的道路。
在此期间,他曾与赖昌星这样的不法商人勾结,参与非法经营,还为其充当“保护伞”。
据记载,赖昌星曾给姬胜德上千万的“保护费”,而这笔钱则被姬拿去美国购置豪宅。
当然,同李纪周一样,姬胜德的结局也不太好,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后来,由于其在狱中表现良好,由死缓改为了无期徒刑,不久后便获得保外就医的资格……
那么,作为“主犯”的赖昌星,结局如何呢?
1999年,赖昌星逃往加拿大,直到2011年7月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拘留,不久后被遣返回国。
2012年5月18日,赖昌星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期间,赖昌星并未提起上诉。
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