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年农民潘鸿忠意外拍了张照片,25年后突然索赔280万,结果如何

桥木说 2024-12-15 11:34:25

在大渡河、青衣江与岷江的交汇之地,矗立着一座历史悠久的乐山。这里的水域,古时是商贸流通的重要通道,货船往来繁忙,三江之水汇流,带来的却是难以预测的自然灾害。每当雨季来临,凶猛的洪水如同狂暴的野兽,掀翻往来船只,更威胁着无数人的安全。

在这片土地上,有一座凌云寺。寺内的僧侣们修行佛法,还希望能为这片土地上的百姓做些什么。唐代时期,其中高僧海通法师,便萌生了一个宏大的构想:以弥勒佛为蓝本,修建一尊巨大的佛像,以祈求佛力加持,减轻洪水的灾害,保佑众生平安。

随着海通法师的主持,这项工程缓缓启动。法师亲自监督,工匠们夜以继日地辛勤劳作,佛像的头胸部在海通法师圆寂之前已初具规模,宏伟而庄严。

而这仅仅是一个开始,后续的工程更加浩大。一代又一代的工匠和僧人们,他们继承了海通法师的遗志,历经整整90年的风风雨雨,终于将这座举世闻名的乐山大佛完整地呈现在世人面前。

自从乐山大佛建成后,洪涝灾害似乎真的得到了缓解。船毁人亡的悲剧也大大减少,人们纷纷传言,这是弥勒佛显灵,以大慈大悲之心化解了灾难,守护着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个生命。

而背后的真相并非仅仅是神秘的佛力。乐山大佛的建造,实际上蕴含了深厚的科学原理。它的位置、形态以及结构,都是经过精心设计和计算的。

这体现了古代劳动者们的卓越智慧、丰富经验和精湛技艺。他们为后世留下了一座宝贵的文化遗产,更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

乐山大佛的传说与故事,如同一部跨越千年的史诗,诉说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正因如此,这个地方自古以来就吸引着无数游客前来探访。

1989年,广东顺德的一位农民潘鸿忠,满怀着对大好河山的热爱,踏上了前往四川乐山的旅途。他虽身为农民,但对文化的追求从未停歇。每次旅行结束后,他总会撰写出一篇篇游记。

这次,他来到了乐山,目的就是亲眼目睹那传说中的乐山大佛。站在大佛脚下,他被那雄伟的气势深深震撼,情不自禁地拿起手中的相机,捕捉下了一个又一个难忘的瞬间。

回家后,潘鸿忠迫不及待地冲洗出照片,邀请了一群好友来家中分享他的乐山之旅。他兴奋地讲述着旅途中的见闻,展示着一张张精美的照片。当大家传阅到其中一张照片时,突然,一位朋友惊叫起来:“你们看!这背景的山形,像不像一个躺着的佛像?”

众人闻言纷纷凑近细看,只见照片中的山峦起伏,确实勾勒出一个横卧的巨佛轮廓。潘鸿忠也惊愕不已,他连忙重新审视那张照片,眼中闪烁着惊奇与激动的光芒。

他深感此事非同小可,于是决定将这个发现告知乐山当地政府。可初次的消息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但潘鸿忠并未气馁,为了更有说服力地展现这个奇迹,他撰写了一篇《乐山巨佛发现记》,以文言文的形式,详细记录了自己的发现和感受。

这篇文章在四川的出版物上刊登后,立即引起了轰动。人们纷纷传阅、讨论,对乐山睡佛的存在感到惊奇不已。四川文物厅也迅速组织专家前往乐山进行实地考察,最终证实了潘鸿忠的发现——乐山睡佛确实存在!

这个消息迅速传遍全国,吸引了无数游客前来观赏。而对于发现者潘鸿忠来说,这原本应该是一个值得骄傲和庆祝的时刻。可事情的发展却逐渐偏离了他的预料。

随着乐山睡佛的知名度越来越高,潘鸿忠也因其发现而声名鹊起。他的《乐山巨佛发现记》更是被乐山政府刻成石碑,放置在观佛楼上供人瞻仰。这块石碑被誉为“三绝碑”,不仅见证了潘鸿忠的高超文化素养,也成为了他留名历史的象征。

为了表彰潘鸿忠的贡献,当地政府还授予了他“荣誉市民”的称号,并奖励了5000元奖金。在1991年那个时代,这笔奖金无疑是一笔巨款。

就在潘鸿忠沉浸于发现乐山睡佛的喜悦之中时,一个意外的发现却让他心生不满。他游览乐山大佛景点周边时,竟发现有小贩在售卖乐山睡佛的纪念照片,而那张照片正是他亲手拍摄的!

潘鸿忠的朋友在得知此事后,告诉他,这张照片作为他的原创作品,拥有著作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乐山文旅部门在未征得他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这张照片进行商业盈利,无疑是对他著作权的侵犯,他完全有权利进行索赔。

潘鸿忠在朋友的鼓励下,决定将此事反映给全国人大版权检查团。他的举动得到了政府部门的关注,案件被移交至法院进行审理。

经过审判,乐山文旅、乐山文保等六个单位被判定侵犯了潘鸿忠的著作权。法院要求这些单位必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潘鸿忠支付一万七千元的赔偿。

潘鸿忠表示十分满意。他坦言,自己提起诉讼的初衷并非为了金钱,而是希望看到自己的劳动成果得到应有的尊重。当这一权益受到侵犯时,他选择了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

事实上,潘鸿忠在胜诉后的确展现出了高尚的品格。许多国外媒体纷纷向他抛出橄榄枝,希望购买乐山睡佛照片的版权,但都遭到了他的婉拒。在随后的二十多年里,他致力于乐山大佛的宣传工作,为推广这一文化瑰宝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时间,却从未向外界索取过任何报酬。

但到了2014年,距离发现乐山卧佛已经过去整整25个年头。曾经历过版权纠纷的潘鸿忠,再次因乐山睡佛照片一事将乐山市政府等相关部门告上了法庭。

这一次,潘鸿忠向乐山市中级法院提出了高达280万元的索赔请求。其中200万元是作为他发现卧佛的奖励和版权费用,而剩余的85万元则是他声称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精神损失费。

在法庭上,他义正词严地阐述了自己的诉讼理由:“作为卧佛的发现者,我多年来亲眼见证了乐山景区利用卧佛进行宣传并赚取了丰厚的参观游览费用。我认为自己有权利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

潘鸿忠再次因《乐山卧佛》照片而引发的这场官司,迅速成为了各大媒体关注的焦点。人们对此议论纷纷,莫衷一是。为了获取第一手资料,有媒体对潘鸿忠进行了专访。

在采访中,潘鸿忠坦诚地表达了自己的心声:“我提起诉讼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当初,乐山政府在授予我荣誉称号时,曾承诺会给予我物质奖励。25年过去了,这个所谓的物质奖励却始终没有兑现。我觉得乐山政府没有履行他们的承诺。

采访记者接着提问“据我所知,当时乐山政府给了您5000元整作为物质奖励。而且1992年,你们双方就版权问题进行过一次调解,最终是和平解决的。

潘鸿忠辩解道:“那5000元,我始终认为是对我发现卧佛的一种象征性嘉奖,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奖励。你想想,这么多年,乐山景区因卧佛而获得的收益,岂能是区区5000元可以比拟的?再者,当年的版权争端,那是他们未经许可使用我的照片,这与我发现卧佛的功绩是两码事。

可法律并未站在潘鸿忠这一边。乐山市中级法院经过审慎考虑,未受理他的诉讼。法院认为,他的索赔请求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且此案并不符合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

这一举动在公众眼中显得颇为无理。毕竟,他当初的发现与贡献,本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而现在,这种过分的追求个人利益,让许多人对他产生了质疑。

这一事件对潘鸿忠的声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原本可以凭借早年的发现,成为家族中的传奇人物,受到子孙的敬仰。如今他的名声却因此事而一落千丈。许多人对他的看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原先的尊敬与钦佩,转变为现在的失望与不解。

外界纷纷猜测,是否是他的子女在背后推动他采取这样的行动。毕竟,原本一件值得骄傲与传颂的事迹,却因此变得声名狼藉。发现文物本是一件值得尊敬的事情,是个人荣誉的体现,而不应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在这场风波之后,潘鸿忠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原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各种争议与批评声不断。他的行为不仅让自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让家人和朋友们感到了极大的失望。

参考文献

[1]王义书,乐山大佛乐天下(J)·哲学与人文科学·音乐舞蹈;《词刊》,2009年.05期12

[2]《乐山巨佛》风光照片版权纠纷行政调解结案 (J)·信息科技;·社会科学Ⅰ辑·民商法;《中国出版》,1994年.05期31

[3] 王小虎_记者_余向华,乐山市中区:打造巨佛第一区 <报纸>·经济与管理科学·经济体制改革;文献来源:《四川日报》,1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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