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生产者养活了消费者?还是消费者养活了生产者?这本来是一个根本不需要讨论的常识性问题,全国各行各业的劳动者都是消费者,都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劳动收入,养活自己和家人,根本不存在谁养活谁的问题。
但在现在的网上,一些人为了获得社保法规定以外的养老金,达到不劳而获平均分配养老金的目的,就经常可以看到有人农民贡献巨大缴公粮养活全国人民,这个时候他们坚持的是生产者养活了消费者的说法,认为是生产粮食农产品的农民养活了消费公粮农产品的城市人。
但国家从2006年就特殊照顾农民,已经近20年没有缴公粮农业税。14亿人并没有因为农民没有缴公粮饿死,说明缴公粮就养活了别人,也只是一些人自欺欺人的自我吹嘘的说法。全国各行各业劳动者都是通过自己的劳动养活了自己和家人,这才是事实。
而农民已经近20年不缴公粮,农业税,对于国家没有直接纳税,还以自己贡献巨大作为理由要养老金,就更缺乏说服力。于是网上就经常看到,没有向国家直接上缴税收的一些人,就以农民是最大的消费群为由,说农民通过消费养活了生产工业品的企业工人所有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向国家上缴的税收,利润,工人的工资,社保缴费,都要通过消费者购买,转嫁到全国消费者的头上。所以消费者是向国家上缴税收的纳税人,是养活国家,养活国家财政,甚至是养活工人的人。
但是实际上,按照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社会再生产理论,经济循环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在这几个环节中,生产决定分配、交换,消费。而消费又反作用于生产,消费是否顺畅,是生产是否能够达到目的的一个判断标准,也是对生产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既然在生产与消费的关系中,生产决定消费,就说明了如果硬要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确定是谁养活谁,当然说是生产者养活了消费者正确。
只要是一个不带偏见的正常人,都应该具备是生产者养活了消费者的基本常识。试想一下,工人生产人民生活需要的各种工业产品,农民生产粮食农产品。这是全国人民可以作为消费者的前提条件。如果工人农民不生产工农业产品,消费者拿什么来交换,消费,分配?没有生产产品的前提条件,大家都不能生存,哪里还谈得到消费?交换,分配也就不存在了。全国人民还可以作为消费者生存吗?当然只有穷困潦倒而亡的一个必然结果。
而生产出来的产品不拿到市场上买卖交换,农民的农产品就不能自己消耗吗?工人自己不能消耗吗?不能通过原始的以物易物的方式交换农产品养活自己吗?
消费,消耗一字之差,但意义不同,消费是需要通过买卖交换收到费(钱)才是消费,你生产的产品自产自用也是消耗,但没有收到费(钱),就不是消费,当然也就不是消费者了。
消耗自产自用的人,只是一个物质产品的消耗者,而不是消费者。肯定也就不会通过消费向国家纳税。作为消耗了自己生产的产品的消耗者,不但不是消费者纳税人,甚至负税人都不是。
农民自产自用自己生产的粮食农产品,肯定能够成为养活自己的生产者 ,但他本身不是自产自用的农产品的消费者。而城镇职工居民也可以通过自产自用的方式消耗自己生产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用自己生产的工业产品通过以物易物的方式交换农产品,当然也就能够养活自己。而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够不靠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包括自己生产的产品)而活着的“消费者”。
而消费对于生产的促进作用体现在生产的产品是否实销对路,能不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只有得到消费者认可承认的生产产品,才能够卖出去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收回应该得到的成本,利润,向国家上缴税收,实现作为商品的价值。这就是生产决定消费,消费反作用于生产的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的体现。
综上所述,在生产和消费的关系中,生产决定消费。没有生产的工农业产品,就根本没有消费,但没有消费,确实会严重阻碍生产的发展。但人们同样可以消耗,通过以物易物的原始交换方式生存生活,只是原来自给自足,不大力发展交换,消费的小农经济,肯定只能是勉强维持基本生活,不可能让全社会和人民生活水平都得到大幅度提高。如果硬要问是生产者养活了消费者,还是消费者养活了生产者,当然应该说是生产者养活了消费者更符合事实和逻辑一些。胡搅蛮缠的所谓消费者养活了生产者,只是一些人臆想的自欺欺人的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