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维持原判:法律破除"订婚即默许"谬论

拆书 2025-04-16 14:39:32

"订婚了就能为所欲为?"这个看似荒诞的问题,却在现实中成为某些人犯罪的借口。2025年4月16日,山西大同中院对轰动全国的"订婚强奸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用法律铁锤击碎了"订婚即默许性行为"的认知误区。

案件始末:从婚约到刑期的180度转折

2023年1月30日,席某某与被害人通过婚介相识,5月1日订立婚约。谁曾想,第二天下午,席某某就强行与明确反对婚前性行为的被害人发生关系。案发后,女方果断报警,席某某虽主动投案,却始终否认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发现,床单上的DNA证据与被害人反抗痕迹形成完整证据链。一审以强奸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二审全面审查后认定:订婚关系不能改变强奸本质,被害人事前反对、事中反抗、事后报警的行为逻辑完全成立。

法律解析:为何订婚不是"免责金牌"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审判长特别强调三点核心认定依据:一是被害人曾明确反对婚前性行为;二是案发时存在明显肢体反抗;三是医学证明处女膜状况与性行为认定无关。

这个判决彻底否定了"订婚即默许"的错误认知。法律专家指出,性同意必须是具体情境中的明确意愿表达,婚约关系、恋爱关系都不能推导出概括性授权。就像不能因为签了购房合同就强行入住,人身权利的保护从不因社会关系变化而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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