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都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但前提是这个功你得真练。
如果真练,可能不需要十年,如果不练只是磨洋工,那么几个十年都没有用。
我一直主张长期主义,对于出庭我尤其的相信这一点。
因为出庭比的是一种综合技能和综合素质,它不是通过突击的方式可以获得的。
不是背几个题库,或者把出庭规范背下来就知道怎么说的。
出庭并不是由话术的套嗑,一定要讲出点真东西,而且还知道怎么表达。
首先,需要对案件的透彻了解。
这个很多人都觉得简单,不就是看卷打报告么,很多人都觉得并不难。
但这还不是全部,不是摘录、积累、整理这么简单。
而且需要讲证据事实以及其中的法理分析、法律判断融化于心,可以随时调用。
也就是要讲案子吃透了,并且讲出来。
而这个要求,不是对某一个案件经过长时间准备的要求,而是对所有案件的要求。
很多案件你准备的时间并不长,就需要你能在短时间内消化,这是考验功力的。
比如看完一遍卷就能详细汇报,并且可以谈细节、谈观点。
这个肯定不是办过一两遍案件就能过做到的。它需要你长时间办理大量的案件,形成一种对案件的理解力,掌握很多案件的办理模式,对常见分析都有过分析,直接过滤掉一般化的事实和证据,直接抓住最核心的、最需要关注的事实和证据。而且习惯于对事实结构进行建构。
心中很多的案件模式和案件图景,可以在内心中匹配特定的案件类型和分析框架。
所以才能够快速理解。
这个快速理解是建立在对几百件上千件案件认真细致研究的基础之上的。
同样办过几百件上千件的案件,但总是马马虎虎、得过且过,就不可能总结出过滤,思维效率也可能提高。
思维效率不能提高,对事实证据的消化就不会快,掌握的也不会牢固,抓不住重点。
这种思维效率在办理个别案件的时候还体现不出来,还可以通过延长工作时间的方式来弥补。
但如果案件多了,就会感到案件办得慢,办得吃力,而且还说不明白。
根本原因就是对办案规律没有总结提炼,没有形成优化的办案思维。直接原因就是平时办案的时候不够认真,对自己要求不够高,这样才会让办案能力的积累建立在沙土之上,基础不牢。
这里边也有工作习惯的问题,比如汇报的时候习惯的使用汇报稿,而不是现场说,这样压力小一些,甚至汇报稿也不用自己准备。
压力一小,认真审查的动力也就下降了,看卷看得可能就不细,思考的就不深。
出庭也是这样,都是照着三纲一词来,凡是在自己准备之外、预料之外,就不会回应,也就干脆不回应了。
这样庭审效果肯定不好,索性法庭迁就,大体能够照判,那么审查的压力又小了不少。
这些表现,其实就是回避掉了办案当中的不确定性,忽视了现场性和互动性,没有从受众角度考虑问题,只是从表达者的角度考虑表达问题,这就很容易成为一种自说自话,完成任务就得了。
长期以往就会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你让我汇报,我就把汇报稿一念,你再怎么问,我就说不知道。
我出庭就是完成出庭预案准备好的既定内容,超出范围的,就跟我没关系了。
这样的现场其实是尴尬的。
但如果习惯了,就也感觉不到由多么尴尬了。
问你也说不出什么来,那么听汇报的人看到你来回来,人家就不想问了,避免给自己闹个尴尬。
出庭效果一般,那审判长也有一个预判的,不行自己多问几句,辩论不起来,那么一轮也就完了。
长期对自己放松要求的后果,只能是别人对你的期待降低了,从而让你更加感受不到压力。
在无法摆脱你的情况下,你周围的同时和同行只能选择忍受你。
这样温水煮青蛙的范围,就会我们的能力退化。
这样的退化型出庭锻炼,再多其实也没有意义。因为你缺少有目的的成长。
真正的成长必须伴随一定的压力。
必须真刀真枪地让你承受压力,而你自己也要拥抱这种压力。
比如你能不能做到,每一次出庭都做到脱稿出庭,除了在宣读起诉书和出示证据的情况下,全部脱稿进行。这一点应该向优秀的辩护人学习。
因为优秀的辩护人和大律师往往是要脱稿表达意见的。
一方面是法庭不让他大段念稿子;另一方面也是给被告人家属这些委托人看的,包括旁听人员和潜在的公众,因为脱稿显然可以展现实力。
更主要的是,脱稿显然比念稿子有更加的说服力。
辩护人有更加强大说服意愿,能说服一个合议庭就会成为职业生涯的业绩。
而让你一件案件判决有罪,只是检察官的本职,毫无业绩可言。
相反即使量刑建议不被采纳,罪名、事实被法院改变都会导致案件的质量被质疑。
因此,辩护人是能说服一个是一个,每一次说服成功,都会带来名与利的回报。
这是一种直接的收益。
在这种直接收益的刺激之下,辩护人的表达会更加考虑受众的感受,会更加强调即席表达。
其实这也是一种拥抱压力的表现,而每一次压力的结果都必然会带来能力更大的提升。
越是即席表达就越会即席表达。
此时压力就成为一种能力成长的助推器。
这一点其实对公诉人也一样,我们要是强迫自己脱稿汇报、脱稿出庭,时间长了肯定进步的就会比别人快。
这也没有什么稀奇的,因为你每一次都会比别人认真一点点,日积月累就是肠胃一种巨大的优势。
汇报的时候由领导听,会感受到压力,出庭的时候如果有同行旁听,不管他是否权威,都会给你一种瞩目的力量。
因为你不想在同行面前出丑,因为内行看门道。
你表现得怎么样,同行看得一清二楚。
为了一个面子,为了基本的荣誉感,都会比平时更加认真的准备。
而且脱稿表达本身比念稿子要求更高,要对案件事实吃得更透,自然对每一个案件了解得就跟深入。而每一次了解都更深一点,那么就会比别人掌握更多的司法规律。
而且选择即席表达就是选择了一种结构和内容可以随时调整和填充的表达方式,这是一种开放性的表达方式,别人可以随时打断你,你可以随时补充,可以随时接着叙述下去。
这种表达方式更复杂,需要驾驭的信息量更大,而且在处理信息的速度上也会更快。
如果长期坚持这种复杂的、开放性的、更加高效的表达方式,那么每一次汇报都会成为一种更高强度的训练。
当你的训练强度提升,而且长期坚持下来的话,那么你的加速成长就会成为一种必然。
所以,出庭并不是一种一次性的、偶然性的努力,它必须是长期的、持续的努力,是一种从量变到质变的成长路线。
并不用刻意期待什么时候办个大案子,只要每一个小案都全情投入的办好,以即席表达的要求出好每一个庭,那么成长就是指日可待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