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顺路捎带同事,发生事故,车主被索赔,冤不冤?

喵喵历史 2024-08-22 19:54:53

日常生活中,顺路捎人的情况非常普遍,也是人之常情。如果过程中出现了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

小刘和小张是同事,一天下班,小张让小刘开车捎自己一段,小刘欣然同意。在回家的过程中,小刘因为注意力不集中,撞到了路边的护栏,导致小张受伤,花费治疗费5.2万元。

经过交警部门勘验,此次事故是由小刘未认真观察路面情况导致的,由小刘负全部责任,小张无责任。

双方对责任划分无异议,但在赔偿金额上有分歧。小刘认为自己是出于好意,并没收取费用,应当酌情减轻赔偿金额。

经过法院审理,小刘的车辆是私家车,捎带小张未收取任何费用,属于“好意同乘”的范围,且事故属于无心之过,应当酌情予以减轻处罚。最终,法院认定小刘需赔偿小张治疗费的70%,即3.64万。

什么是好意同乘?

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出于好意,无偿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行为。2021年,“好意同乘”规则作为增设条款,被写入民法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时,如果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善意施惠行为的保护与鼓励,适当减轻了驾驶人的责任负担。

好意同乘出现事故,如何赔偿?

搭乘人经过驾驶人或者车主同意免费搭乘的,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在有违章等明显过错的情形下,驾驶人仍需承担责任,但可以适当降低赔偿金额,故意行为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是不减轻其赔偿责任的除外情形。这是因为故意和重大过失致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无偿搭乘者的损害,违背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

现实生活中,出于人情,搭顺风车太常见不过,发生事故的情况比比皆是。但我们不能因为怕担责任而因噎废食。

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购买全面足额的车险,都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减轻交通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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