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虚宫下院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聊聊新条 2024-09-13 00:00:19
关于玉虚宫下院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7〕153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国保单位文物保护规划编制计划的请示》(晋文物〔2016〕8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玉虚宫下院规划编制立项。 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加强历史研究,深入分析玉虚宫下院的选址特征、空间格局及历史沿革,厘清玉虚宫下院与上院的关系及历史环境要素,科学评估玉虚宫下院的价值,明确文物构成和保护对象。 (二)科学评估文物保存现状和周边建设情况,梳理保护区划和管理规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明确规划目标和重点。 (三)应根据文物分布范围和保护管理需要,合理划定规划范围和保护区划,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规定和建设控制指标,严格控制文物周边建设强度,科学确定环境整治目标,保护文物周边区域的历史和自然景观。 (四)深入发掘玉虚宫下院的历史文化内涵,明确展示利用目标、方式和强度,研提多样化的展示方式,注意突出玉虚宫的文化内涵和建筑总体格局。同时,应合理控制利用强度,核定最大承载量,避免过度利用。 (五)应客观评估管理现状,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明确管理使用单位的责权关系。同时,应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做好日常养护、维修、巡查和监测工作,确保文物本体安全。 (六)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组织专业机构,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做好玉虚宫下院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你局初审同意后,请将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等报我局审批。 四、不同意李庄武庙、李庄文庙、古交千佛寺、石末宣圣庙、高平嘉祥寺、仙翁庙、长春观、兴梵寺、南阳村寿圣寺塔、乔寺碑楼、阳曲大王庙大殿等1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立项。请你局指导地方政府结合所在地村镇总体规划编制,统筹考虑文物保护的规划措施和要求,合理确定保护区划、管理规定和具体建设控制指标,确保文物及其周边环境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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