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人们提起北宋之时的欧阳修,大都知道他是大文豪,散文名篇《醉翁亭记》的作者。但很多人未必知道的是,除去文学家之外,他还是政治家——天圣八年(公元1030年)他参加殿试,被仁宗皇帝唱十四名,位列二甲进士;及第之后,他进入官场,为官42年,在中央和地方担任过很多官职,曾经做到参知政事(副宰相),并且在不同的任上有一定建树。当然,在这里我们非常欣赏的一点是,作为政治家,他看问题的眼光十分犀利。
清人毕沅的《续资治通鉴•宋史》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庆历三年(公元公元1043年),欧阳修担任谏院的负责人,在这期间,他提出了这样的“谏言”:他发现眼下盗贼横行十分猖獗,乃是由于朝廷的政令没有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造成的。比如说,带头造反的王伦兵败之后,居然其家族没有被诛灭!他更是发现这样一个规律性的东西:“凡小人作事,亦须先计,成则获大利,不成则无大祸。有利无害,谁不欲反!”也因此,淮南一带的官吏,居然与与王伦一起喝酒,并带领百姓献上金帛,开门纳贼。“苟有国法,岂敢如此!”——欧阳修最后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欧阳修在这里提到的王伦,是北宋仁宗时士兵起义首领。当时山东沿海各省连年遭受灾害饥荒,民不聊生。1043年五月,他率百余人杀死沂州(今山东省临沂市)巡检使朱进,占据沂州起义。继而他又率众攻密(今山东省诸城市,位于高密市西南)、青(今山东省青州市),并南下攻占泗州(今江苏省盱眙县、位洪泽县西南)及楚、真、扬、泰(今江苏省淮安、仪征、扬州、泰州四市,改服饰,穿黄衣,立年号,置官职,就差坐龙椅、穿龙袍了!而在中国家喻户晓的《水浒传》里,梁山上原来的“山大王”白衣秀士王伦,大约就是以他为原型塑造出来的人物。
欧阳修希望王伦被“灭九族”以严肃朝廷政令,让后来者戒的观点,无疑有些极端;但是,作为封建时代的官员,这其实又是很正常的思维,因为他们这张“皮”,是附着在朝廷这棵“树”上的,利益悠关生死与共。所以,他这样的观点,一定程度上又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在这里,我觉得他对于“小人”的特点的分析与概括非常精辟,尤其值得我们警醒:人无处不在,我们每个人都会跟这样那样的人打交道,这其中,有君子但也一定有小人,而小人一定以个人利益与得失作为判断能不能“作事”的掂量标准,又是毫无疑问的。因此,当我们懂得了小人的这些特点之后,如果能够有所警惕乃至提防,那么,就有可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免受伤害。
欧阳修总结的小人,其实也可能出现在其它年代、其它关系中。比如说,哪个年代的官场里都有那么一些人,如果有机会,他们一定会四处伸手——也无论的金钱、美女、权力、地位等等。而假如制约因素严重匮乏,获得它们的机会成本很低,那么,谁在这些东东面前能够心静如水不为所动?除非是圣人——或者是傻子。然而,这两种人大概又是入不了官场的。
所以,欧阳修有关“小人作事”的理论真的值得我们好好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