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之獬(1591-1647),字龙拂(音bì),山东省淄川(今淄博市博山区)人。他17岁中举,天启二年(1622年)得中进士,授为庶吉士,后来又成为了翰林院检讨。
由于天启年间阉党如日中天,气焰正盛,所以孙之獬卖力地投靠阉党,很快就成为了其中的一员。天启七年,孙之獬利用担任顺天府(即今北京市)乡试正考官的职务之便,徇私舞弊,暗中操弄,明知魏忠贤的死党崔呈秀之子崔铎不学无术,却取其中举,以此来取悦崔呈秀这个阉党中的头面人物。
由此可见,孙之獬在明朝时期就是个一心钻营、唯利是图的卑鄙小人,像他这种人是干不出什么好事来的。
崇祯登基后清除阉党。孙之獬也被列入了阉党的黑名单,遭到了削职回籍、永不录用的处罚。因此,他只好灰溜溜地回到了山东淄川老家,去做一个乡绅了。
崇祯十七年,满清入关。孙之獬嗅到了自己东山再起的机会,于是他立即宣布归顺清廷。在大多数明朝官员还不愿或不敢与清朝合作时,他就率先投靠了南下的清军。当一些不愿意投降的民众组成义军起义,攻打淄川城的时候,孙之獬还散尽家财,招募乡勇,全力守城,保住了淄川城不失。
他的“事迹”很快就被上报给了北京的清廷。清廷为了鼓励更多的明朝官员与自己合作,于是对孙之獬格外地提拔重用。1644年11月,孙之獬被召入京,担任了礼部右侍郎。
现在,网上有很多说法,都称满清的薙发令是孙之獬提倡的,是由于他的提议,满清朝廷才在全国实行的。其实这倒也不是事实。
实际上,强令汉人剃发,乃是满清的既定国策。在他们还没有入关之时,努尔哈赤与皇太极对于新征服的汉地上的居民就实行了强制剃发的政策。
入关之后,摄政王多尔衮也是依旧旧例,下令在北京剃发。然而,薙发令在北京遭到了强烈的反对,同时很多汉族官员,特别是吴三桂坚决进谏,请求多尔衮收回成命。
据《謏闻续笔》记载:“薙发令下,有言其不便者曰:‘南人剃发,不得归,远近闻风惊畏,非一统之策也。’……后吴帅(三桂)至齐化门(今北京朝阳门),居民出迎,见已剃发,(吴三桂)垂涕曰:‘清人轻中国矣!前得高丽,亦欲剃发,丽人以死争之曰:我国衣冠,相传数千年,若欲去发,宁去头耳。清人亦止。堂堂天朝,不如属国耶?我来迟,误尔等矣!’后入而极言之,逾半月,九王(多尔衮)下令自责曰:‘不顺民情,予之罪也。令蓄发加冠,悉如旧制。’”
多尔衮下令暂停剃发是1644年五月的事情,他以顺治皇帝的名义颁布诏书,说道:“予前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故令其薙发,以别顺逆。今闻甚拂民愿,反非予以文教定民心之本心矣。自兹以后,天下臣民照旧束发,悉从其便,予之不欲以兵甲相加者。”(《清实录》第三册)
满清当局之所以暂停了剃发令,当然不是良心发现,而是由于当时入关不久,人心未稳,所以才暂时收回了成命。这个时候,孙之獬还待在山东老家没有进京,薙发令和他还没有任何关系。
不过,此时孙之獬虽然还没有进京,他本人却已经完成了剃发易服的程序。据记载:“睿亲王(多尔衮)领兵入关时,之獬首先上表归诚,且言其家妇女俱已效满妆。”(《清稗类钞》,中华书局,1984年,页6172)
这就是说,当多尔衮下令暂缓实行薙发令的时候,孙之獬已经剃了头,改换了满人衣冠,连自己家里的女人都变成了满人的打扮。
不过这样一来,孙之獬在进京为官后就变得尴尬了。“我朝之初入中国也,衣冠一仍汉制,凡中朝臣子,皆束发顶进贤冠,为长袖大服,分为满汉两班。”(《研堂见闻杂记》)
在满清的丹陛之上,满汉官员是分别站立的。满洲官员着满装,汉族官员仍着汉装。这样一来,身为汉人却又身着满装的孙之獬就成了一只不伦不类的蝙蝠,不知道自己该站到哪一边为好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孙之獬竟然无耻地上奏清帝,要求继续推行薙发令。
1645年六月,孙之獬上表,称“陛下平定中国,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
他的上奏,立刻得到了满清统治者的赞赏,“(之獬)奏上,九重(顺治帝)叹赏,不意降臣中有能作此言者,乃下削发之令。”
六月,清廷下旨,限定十天之内“尽令薙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如“已定地方之人民,仍存明制,不随本朝制度者,杀无赦!”
当然,时隔一年,清廷再次下达薙发令,绝不能说是孙之獬一个人造成的。且不说当时上表要求剃发的还有另一个著名汉奸,和孙之獬同为前明翰林院检讨的李若琳,实际上如果多尔衮等人不同意,再多的人上表也没有用。多尔衮等清朝统治者之所以批准了孙之獬的请求,无非就是因为国内形势和一年前大为不同了。此时,南京已经被占领,大半个中国都落入了满清手中,多尔衮等满洲权贵显然认为:现在已经到了实行薙发令的时候了。孙之獬和李若琳等人的上表只不过是正巧凑上了这个时机而已。
薙发令一下,顷刻间在全国酿成了惨痛的风暴,中华大地陷入一片黑暗与血腥之中。
而始作俑者的孙之獬也受到了满清统治者的赏识,被委任“以兵部尚书衔招抚江西”,成了朝廷的一品大员,登上了人生的巅峰。
不过,他的好日子也就到此为止了。他1645年八月份上任,很快就遭到了江西同僚们的弹劾。到了年底,清廷以他所谓“久任无功,市恩沽誉”的罪名将其“革职为民”,这样一来,他就迅速地从人生的巅峰滑落,只好又回到了山东淄川老家去了。
顺治四年(1647)六月。山东爆发了谢迁领导的反清起义。起义军攻入了淄川,孙之獬一家百余口皆被起义军杀死。据记载:孙之獬之“孙男四人、孙女孙妇三人,皆备极淫惨以毙。而之獬独缚至十余日,五毒备下,缝口肢解。”(《研堂见闻杂记》)
孙之獬自己作孽不算,还连累了一家老小都跟着他遭殃,统统惨死,而他自己也被“缝口肢解”,也就是说,凌迟他的时候,还缝上了他的嘴。
据《淄川县志》记载:“(起义军)或持锥刺之獬首,为细洞无算。民人翕然以猪毛为之植发,若恐后之。”“之獬缚于立柱者十余日……(谢)迁锥其周身,植以豕毛(猪毛),恨道:我为汝种发!后,之獬凌迟肢解而死。”
就这样,孙之獬这个无耻的汉奸终于以这种可怕的下场结束了他的生命。
孙之獬死后,山东巡抚张儒秀上奏清廷,请求抚恤并且恢复他的官职,不想竟然遭到了清廷的拒绝。看来,清廷也看不上这种无耻的小人,对于他的死也是嗤之以鼻的。
到了乾隆年间,孙之獬更是不出意外地被列入了官修的《清史列传》的《贰臣传》。这个贻害中华数百年的奸佞之辈就这样被永远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遭到一代又一代后人的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