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多条裙子,已经穿出异味儿,却全部退回商家,造成近8000元损失——这种滥用规则的消费者,到底谁能管?
这是浙江金华某网店老板的真实遭遇,6月份,黑龙江某师范专科的学生,为学校活动购买演出服,在他的网店下单了400多件裙子,不到一周,又申请了集体退货。
打开快递,一股难闻的异味儿扑面而来,绝大多数裙子的使用痕迹明显,完全无法再次销售,只能报废,除了直接损失近8000元外,还导致店铺退货率飙升,权重受到影响,未来经营也会受限。
经媒体曝光,学校出面承认了错误,并承诺商议解决措施。
可需要正视的是,这种事儿并非偶然,而正在扩大为一种现象。
同样是6月份,某学校的家长为了孩子参与“六一”活动,批量下单童鞋,活动结束后集体退货。4月份,宁夏银川某学校同样拍下80余套服装,用于学校表演,演出结束后集体退货。
去年5月,山西某大学搞活动,同样是下单了20套演出服,穿完就退,把店主气得直接在网上喊话学校:这就是你们教出来的当代大学生吗?
更有甚者,利用退货规则,以次充好甚至以假充真来赚取利益。
今年3月份,上海警方就查获了一起这种案子,两个人大量收购二手运动鞋,进行翻新处理,接着从官网批量购入正品,再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把二手鞋退回商家,正品新鞋则挂上二手交易平台六折出售。
经查,两人累计操作了一百余次,非法获利两万余元。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本质,是赋予网购消费者和实体消费者一样检查、试用商品的机会,从而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可被滥用到这份儿上,它究竟是保障权利,还是扰乱市场呢?
究其原因,平台对消费者的无底线纵容占很大因素。
原本,商家对退货商品有着审查权利,如果商品影响二次销售,商家有权拒绝办理退货。
若消费者和商家各执一词,可申请平台介入,居间裁判调停。
然而,随着这两年电商竞争日益激烈,许多平台为了博得消费者好感,会不等商家同意,先行垫付退款,商家提出异议,则给出偏帮消费者的解决方案。
有些平台甚至推出“仅退款”服务,只要消费者提出申请,无须商家同意也无须平台审核,直接全额退款,让一些小微商家损失惨重。
更可怕的是,长此以往,消费者也会成为受害者——要么,以后你收到的衣服可能都是别人穿过的;要么,商家退货退款的成本会以价格形式平摊到每一个消费者头上,同样的东西,我们可能要花更多的钱去买。
无数历史证明,经济活动中,再多的道德说教都没有用,只要规则存在漏洞,就一定会有人拼命去钻,唯一的解决方案就是把漏洞堵上。
好在,我们最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已于本月正式生效实施,其中第19条明确规定:消费者无理由退货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无条件退货规则损害经营者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指导原则已经有了,希望各个平台能把配套规则跟上,不要再无底线纵容滥用规则的消费者。
毕竟,引导消费者守规矩,建立健康的消费市场,才是真正地为消费者谋利益。
那就別说无理由退货,直接说概不退不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