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一地下停车场内,发生了一起让人气愤的事情,一名女孩被五六名男女围着殴打,打人者不仅辱骂这名女孩,甚至还一边撕扯女孩的衣服,将女孩的衣服扯了下来,被打女孩全程只是在努力护着衣物,期间,一人抬起腿飞踹这名女子,直接将其踹倒在地,并将女孩的鞋子脱下,又试图脱掉女孩的其他衣物,当地警方回复媒体称,目前已经介入调查。
这样的事情太恶劣了,视频的全程都是在殴打、侮辱这名女孩,不知道这名女孩是怎么得罪了这帮人,竟然遭到了如此丧心病狂的欺凌。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相信能够给女孩及其家人一个让人信服的处罚结果。
其实,打人者看起来年纪都不算大,充其量也就在20岁上下,但是无论年龄多大,这伙人都将面临着法律的严惩。
首先,毫无疑问,这帮打人者首先面临的是行政责任,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显然,由于本案中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那么打人者将会面临最高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其次,就是刑事责任的问题,本案中如果殴打导致了女孩遭受了轻伤以上的结果,那么打人者面临的是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可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第三,还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能性,根据《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当然是否构成,还需要警方的调查。
第四,由于打人者不仅实施了打人行为,还实施了扒衣服这样的侮辱行为,对此如果造成受害女孩出现严重后果的, 不排除打人者承担侮辱罪的可能性。
最后,还有民事责任的问题,打了人拘留了就结束了吗?显然不是的,既然是殴打他人,必然是一种侵权行为,为此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也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肆无忌惮的在公共场合随意殴打他人,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更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此,打人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便都是未成年人,也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只不过因为年龄问题,可以减轻处罚。
作为家长、学校,也应当肩负起教育孩子的职责,避免遭受不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