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展金融展魄力决心!总部落地最高奖一个亿

妙芙聊商业 2024-03-26 03:13:04

相较以往,重庆在加快西部金融中心建设上,是下了大魄力的!

3月28日,重庆市政府信息显示,在3月23日,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开《重庆市金融机构落户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奖励办法》),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奖励办法》明确,金融机构总部落户重庆,最高可获得1亿元奖励。

《奖励办法》明确,对在重庆市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内外资金融机构总部、金融机构功能总部、法人金融机构区域总部、法人金融机构市级分支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等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的补助资金。

对金融机构总部,按其实缴资本的1%,综合考虑经济贡献、社会影响等因素给予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金融机构功能总部,综合考虑经济贡献、社会影响力等因素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银行的区域总部和市级机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除银行外的金融机构区域总部和市级机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地方金融组织,注册资本金在10亿元以上,奖励200万元;5亿(含5亿元)0亿元的,奖励100万元。

对其他符合重庆市金融发展导向、属于金融中心建设急需的重要金融机构,由市金融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织论证,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适当奖励。

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金融机构所在区县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市级与主城都市区按照5:5分担;与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按照7:3分担。

接受奖励的机构应当在重庆实际运营,并且五年内不得搬离。

以下三种情况则不再进行奖励。

一是经重组、更名等方式组建的金融机构;二是已落户我市的金融机构在区县之间搬迁;三是本地法人机构设立市内分支机构、市内功能总部。

重庆目前的落户奖励政策是2009年,重庆市财政局会同市金融监管局对现行金融机构落户奖补政策的执行效果进行了评估,并在赴江苏、浙江、四川等地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征求了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及全市41个区县财政及金融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新的《奖励办法》。

相较于此前的版本,目前的《奖励办法》主要有三大亮点:

一是,最高奖励十倍提升,奖励金融机构多元化。对金融机构法人总部的奖励上限由1000万元提升至1亿元,并将新型金融机构纳入奖励范围,支持金融业态多元化发展。

二是,明确奖励标准,建立市区分担机制。兼顾“一区两群”财力差异情况,市级与“一区”按照5:5分担,与“两群”按照7:3分担。

三是,简化申报流程,压实区县责任。市级将奖励资金下达区县,由区县根据金融机构资本金到位、开业运营、社保及税收缴纳等情况,按进度及市区分担比例同步安排拨付。

回望目前全国各地的金融机构落地补贴政策,重庆并不是最高的,曾经济南2019年出过最高1.2亿的补贴,青岛、大连等地的补贴也最高可达1亿。

尽管比不上东部地区,但是作为西部地区,重庆一下子拔高十倍奖励,也足以体现其诚意和做强做大西部金融中心的决心!重庆的金融也确实需要大力气进行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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