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第四批2022年票据的所有尚未偿还本金额及其应计利息,于到期日7月25日到期并应支付,公司尚未偿还该等没有交换的第四批2022年票据余下尚未偿还本金额2129.4万美元之本金及应计利息。
此外,第二批2022年票据的所有尚未偿还本金额及其应计利息,将于到期日11月8日到期并应支付,虽然宝龙地产不断探讨各项融资安排,惟就该等没有交换的第二批2022年票据余下尚未偿还本金额3725.9万美元,亦未必能于2022年11月8日偿还该本金及应计利息。
根据宝龙地产此前公告,作为第四批2022年票据的交换代价的一部分,宝龙地产已发行本金额为约1.7亿美元的2023年7月新票据,自2022年7月15日起按年利率4.0%计息,利息须分别于2023年1月15日及7月14日每半年支付一次,并于2023年7月14日到期。
作为第二批2022年票据的交换代价的一部分,宝龙地产已发行本金额为2.63亿美元的2024年1月新票据,自2022年7月15日起按年利率7.125%计息,利息须分别于2023年1月15日、2023年7月15日及2024年1月15日每半年支付一次,并于2024年1月15日到期。
此次公告,宝龙地产表示,将与余下的第四批2022年票据及第二批2022年票据的持有人积极保持沟通,并鼓励相关持有人于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与公司联络,务求就结付该等票据达成双方同意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