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患了癌症,不想着怎么好好治病,而是天天盘算着算计老公。
原来,女子是害怕自己去世后,老公再婚对两个儿子不利,想要在生前尽量给儿子争取利益。
在女子的软磨硬泡下,老公给两个儿子分了家产,女子还偷偷把夫妻俩的大房子给了儿子。
结果就是丈夫在女子去世后被儿媳赶出了家门,这也太惨了!
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秦大姐得了癌症,每天都十分发愁,她不是愁自己,而是愁儿子。
在秦大姐看来,得了癌症就代表着死亡倒计时开始,所以她也不害怕了,就等着咽气儿那天。
可是对自己的两个儿子她实在是放心不下。
秦大姐并不信任自己的老公马先生,她觉得自己离世以后马先生一定会很快续弦。
一旦马先生有了和别人的孩子,自己的两个儿子就会少分家产。
于是,秦大姐每天撺掇着让马先生分家,把两套小房子分给两个儿子。
马先生自然不肯分家,可架不住秦大姐的软磨硬泡,最后还是同意了。
两套小房子过户之后,秦大姐仍然不放心,把夫妻俩居住的大房子也给大儿子了。
大房子的是记在秦大姐名下的,过户的时候很顺利,大儿子只象征性的给了1000块钱。
等到了秦大姐去世后,马先生和大儿子以及其儿媳住在大房子里。
后来,大儿媳提出要把自己的父母也接过来一起居住,遭到了马先生的反对。
虽然是个大房子,但是房子里住五个人还是有些拥挤了,儿媳的提议显然不合理。
“您可看清楚了爸,现在房子是我们的,我想让谁住就让谁住,你不同意就出去!”
大儿媳拿出了当初房子的过户证明,然后将马先生赶了出去。
马先生这才明白,是妻子在去世前和两个儿子一起摆了自己一道。
他找到了小儿子,想让小儿子帮自己主持公道,没想到他也和哥嫂站在同一边。
马先生心中一阵悲凉,没想到自己打拼了一生,竟然沦落到无家可归的地步。
他将两个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三套房子的过户协议。
案情分析
法院会支持马先生的诉求吗?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初三套房子过户的时候,马先生都是知情的,他当时并没有提出异议。
马先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实自己受到了胁迫,只能认定为自愿。
因此,法院不会撤销过户协议。
那么马先生真的要无家可归吗?
《民法典》第26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马先生的两个儿子对他都有赡养义务,大儿子及儿媳不该将马先生扫地出门。
法院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后两个儿子同意会沦落照顾父亲。
案后总结
秦大姐的做法可能是出自好意,但她实在高估了自己两个儿子的孝心。
从马先生愿意将房子过户就可以看出,他对秦大姐和两个孩子的感情不浅。
可惜家人不但不相信他,反而还合起伙来算计他,最后更是一脚把他踹开。
秦大姐光想着自己亲骨肉的利益,却完全不在意老公的养老问题,这种母爱实在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