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知乎上的一个问题,到目前位置已经有大概10万的阅读量了,虽然答案不是很多,但是我们也可以简单说一下企业为什么要这样做,以及其中有那些坑。
以前我们发过一篇文章《互联网大厂的年薪百万实际到手能有多少?》,当时就有人说,总包100,实际一个月到手才3万多。原因就是企业“太懂法律”了,所以他们要“严格”遵守劳动法,对合同进行了“细化”,避开所有未来可能遭受的损失。所以他们把总包拆分的很细,里面包含各种绩效奖励,甚至股票。员工只有在做的很好的情况下才能拿到更多。
而回到题目上,为什么合同上才写2122,这是和加班费相关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平时加班:加班费=1.5倍的时薪。周末加班:加班费=2倍的时薪或日薪。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3倍的时薪或日薪。可以看到计算的方式是日薪和时薪的倍数,而11000和2122基本是5倍的关系,那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就能够节省很多成本。
其次,公司有可能会克扣你的工资,只要实发金额大于合同金额,那么就算你想要仲裁举证,也是比较困难的一件事情。最最简单的其实就是利用绩效考核的制度来操作,所以,你的剩余工资被企业拿出来奖励了别人,你绩效差,要么就不给,要么就克扣掉了。
还有,公司有可能会通过这样的方式避税,或者是少缴纳公积金。这些具体还会和当地的政策法规有关。
总的来说,遇到这种合同的话,建议咨询一下专业人士,防止被企业挖坑忽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