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出动,以次充好,瞒天过海
自以为天衣无缝
没想到一个举动细节
被“火眼金睛”的民警发现异常
最终落入法网
近日,桐柏公安民警在深夜办案返回途中
发现一可疑面包车
进而成功端掉两隐蔽假酒勾兑销售窝点
12月11日晚23时许,桐柏县公安局大河派出所民警驾驶警车办案准备返回途中,经过桐柏县城郊乡吴湾村某路段时,发现一辆银色面包车,该车驾驶员见到警车后,意欲快速离去,该车主驾和副驾上各一名女士,十分可疑,民警遂上前对两人进行询问。当民警在对女驾驶员询问时,发现其神情恍惚,说话吞吞吐吐。民警立即警觉起来,迅速将该车上的两位女子分开询问,同时对该面包车进行检查,结果发现该车后排座被拆掉,车厢内装有大量整箱白酒。
民警经盘查获知,该车女驾驶员李某,40岁,系桐柏县月河镇某村人,自称是帮别人送货的,坐在副驾女子卢某,49岁,湖北省房县人,系李某家亲戚,两天前到桐柏李某家游玩。当民警询问李某帮哪个老板送货,具体地点在哪时,两人均支支吾吾说不出来。民警经认真查看比对,发现李某面包车上运输的36箱“剑南春”白酒疑似为假酒,民警依法将李某、卢某两人带至公安执法办案中心配合调查。经桐柏县鉴定中心和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鉴定,36箱“剑南春”白酒均为假酒。
民警经进一步深入侦查,发现了李某分别设在桐柏县城郊乡两个农家院的非法制造、存储假酒的窝点。在铁的证据面前,李某对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承认其在网上购买洋河蓝色经典海之蓝、天之蓝、梦之蓝以及剑南春等品牌白酒包装,在市场上购买散酒及“绵竹大曲”等酒水、调料,在两个窝点内进行以次充好勾兑,包装后运输销售,并雇佣卢某进行搬运的犯罪事实。
桐柏县公安局依法对两个制假仓储窝点进行了查封,现场依法扣押洋河蓝色经典等包装好的假酒250余箱,共计1396瓶,价值38.6万余元。另,扣押三无劣质酒水1000多升,各种空酒瓶、外包装若干和各种酒制假工具材料。
目前,李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已被桐柏警方依法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