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清甫 号二憩斋主。1952年生,满族,祖姓爱新觉罗,世居北京,中华诗词学会第四届理事。北京诗词学会前副会长,《北京诗苑》副主编。为诗重自然平淡,尚性灵。著有《燕京诗韵·赵清甫卷》。
二憩斋诗话·卷五
一
为诗应如根雕。根具天然之形,雕乃人力之工。人力不能夺其形,二者相合形神备矣。诗意自生于心,辞句乃人工锤炼。辞句务必达其意,二者俱佳意象足矣。自然、雕琢为诗之不可偏废者也。
二
或曰:如今写诗,“老干体”甚夥,何以成之耶?曰:诗有六义,无风雅,失比兴,唯餘赋颂。乃其成因者也。知此多可避之也。
三
余刚一言及“老干体”便遭斗志昂扬者群起而攻之。任如何解释总谓诋毁老干部。言道无老干部便无现今诗坛之盛况。总观文学史,名曰“体”者,皆指诗。如“西昆体”、“同光体”等。曰“派”者方指人。如“江西诗派”等。二者不可混为一谈也。
四
写诗多为触景生情。景时时易,情人人异,故各人触景之不同,情亦不同。写自家之感受,必为自家之情怀。因与他人不同,故能新。同是写雪,崔塗有“乱山残雪夜,孤烛异乡人。”之叹。白居易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之问。亦有“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之悯。而今,同一事物多有人云亦云,一呼百应之作,岂能出新。然求新亦应忌尖诡,不可不知。
五
写诗虽为自家之事,亦应以平淡,易懂为重。选字应力避生僻,繁难。俗话有“杀鸡焉用牛刀”之说。能将自己之想法写出,用字愈简愈好,愈熟愈好。生僻字,牛刀也。一旦多用,使人费解,手段亦拙也。古来所传之诗有几生僻之字。
六
于初学诗者,不宜教其拗救。拗本为病,救亦是病,以此病医彼病,终为病也。如一物已斜而以另一物戗之。亦如跛者以杖拄之,虽能稳定,中不及原本立直之美观。一戗、一杖终属赘物。为诗不拗,亦无须拗救。所谓大道至简者也。
七
二〇二三年夏,余辞去《北京诗苑》副主编,至此时去北京诗词学会已整二十年矣。孤独一人终日无事,仅饮酒读书而已。偶得一联以自写余生。联曰:“酒杯中讨命,诗句上劳心。”哈哈,发给赵莲芳,渠问:“因何谓讨命?”余复之曰:“哈哈,身子已掉到酒杯里快淹死了,所以讨命也。”
八
或曰:诗中如何有我?曰:诗中有我,并非要在诗中写上“我”字。而是用我之视角写诗。如当今写旅游之诗者,颇多以客观之视角写所见之风景,便似风景介绍,全然无我。而若写自身在此处之感受无我也难,因内中有了我之个性。一诗友发来一律,其尾联曰:“尽搜锦囊句,莫问夕阳迟。”余回复曰:“莫”是不要之意,为告诉别人之口吻,改为“不”字是对自己之口吻,似好一点,有了我去诗中矣。
九
余编辑《北京诗苑》,其中有固定栏目曰《竹枝新唱》。颇知组稿之难,为何?因今写诗之人多不甚解竹枝与七绝之异,每以七绝投稿。竹枝乃词,《钦定词谱》收之,可证也。诗为吟诵,竹枝乃歌唱。此乃其别也。“山桃红花满上头”可歌,而“君问归期未有期”便不宜歌,只宜吟。其庄谐、雅俗应可知矣。
一〇
或曰:为诗之意有深浅之别,欲其深何以为?曰:作诗之途径颇夥,有所闻、有所从、有所见、有所感、有所寄、有所悟。写所闻者,云人之所云。所从者,与人酬唱,用他人韵,写非自家之情者。写所见者,摹亲身之所历。写所感者,抒缘事物之慨叹也。写所寄者,发因此物而兴起之别情。写所悟者,描事外之象,物外之理而不落言筌者。诗意之深浅,明矣。
一一
为诗者,须戒一“躁”字。人心一躁便易无视些许事物。事、物、表象也,心躁者或可见而写之,然终是肤浅。物有物之情,事有事之理,情、理、根本也,然不可见,惟于静思中得之。静者,孤也、独也。惟孤身独处时方可得之。理可服人,情可感人,为诗能至事物有理有情,诗道得之也。“谁道独身孤苦甚,每于静处有诗心。”涵养孤独,诗者之提升也,享受也。
一二
或言景语情语之组合。曰:景语佳时可不言情,而情自出,不言意而意自显。如写女子之柔美,曰:“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诗经·郑风·野有蔓草)在野之草甚夥,而惟言“蔓”,柔婉也。草之有露,清丽也。美人之婉丽,不待言也。言苍凉者曰:“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诗经·秦风·蒹葭)深秋之芦苇,叶披寒霜,女子独立秋水之旁,高冷之态,明矣。“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翁。”(司空曙·喜外弟卢纶见宿)以黄树叶之寥落比白发稀疏之老翁,更倍感凄凉。“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崔护·题都城南庄)女子之艳丽,甚于想像也。世间有多少景物,便有多少人之情调,皆待诗人写之。故为诗者观事物须细于常人,会情绪应深于常人,悟物理须敏于常人。能写至物理人情合而为一,乃真诗人也。故古人曰:一切景语皆情语。
一三
与人言五、七言律之难易。曰:五言律因每句字少,造语不易变化,故难矣。七言律因每句多二字,造语易变化,却难于掌握,或更难矣。
一四
照谱填词,古人亦有有瑕疵者。张三有此疵,词谱称其为张三体。李四有彼疵,词谱称其为李四体。王五另有别疵,词谱又称其为王五体。今人填词有不知其为瑕疵者,又集众疵为一体,乃为病也。知之者,切不可如此为。
一五
余曾论词,同调之别体。或曰,今日我等可再为别体乎?余曰,诗贵出新,有何不可乎。今有自度曲者 ,即为新体。然要看此新体是否有人认可。若大家皆不认可,而无相随者 ,只你一人为之,称何新体。还应老老实实遵守旧体为是。如踢足球,欲创新,便抱球而跑,此非创新,乃犯旧规也,孰与汝玩。
一六
一首诗似一家族。诗中每个字都应是族中成员,即使宕开很远也应是亲戚。其中容不得一个毫无瓜葛之陌生人。出一生人便会有隔。生人一多便不通也。
一七
或曰:人言作诗贵曲 ,如何曲?曰:善拉关系。世间万物无无关系者。欲言此,偏言彼。写出彼此之联系,曲自生也。如“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感时之泪与花何干?恨别之心与鸟何涉?而老杜以“溅”“惊”将其联系一处,使其心情曲折表现之 ,诗便生出意外之美也。“风马牛不相及”虽不相及 ,终有其有关联处。皆风者也,皆食草也,皆陆生也。而未言“风马鱼不相及”也。
一八
余曾曰:写诗欲曲,要善拉关系。一诗友曰:此则诗话最后曰“风马鱼不相及”,风马鱼如何拉上关系?余曰:寻二者可相通之处。马、鱼虽一在陆,一在水,马却可近水,以水写之即可。“马停渴饮亦窥鱼”。“马驰浅水深秋冷,恰与群鱼共一河。”“涸辙之鲋”鱼亦上陆。“马驾盐车忽不动,也怜涸辙有双鱼。”不亦曲乎。
一九
当今为诗者多因文字功夫不足,每有衒巧者。巧易卑、易虚。故为诗宁拙勿巧,失亦不为大失。
二〇
余已入“从心所欲,不逾矩”之年。为何不逾矩?因知矩,守矩有年也。已深入骨髓,成为习惯,化为自然。旦为自然,矩已不为所宥。学诗亦然,初学必须守法,若达自然,并了然于心,老到之后落笔便左右逢源,得心应手。岂“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起承转合”所泥乎。
二一
或曰:闻人言为诗词有实法,有虚法。何谓之?曰:声调、韵律、用字,遣词,造句,用事,造境,谋篇,等皆是实法。还有赋、比、兴。情语,景语,错综,倒装之运用等等用法皆为实法。可意会不可言传,他人不易教而只可自己体悟之法,即为虚法。
二二
为诗之法甚夥,或有百千种。若众法归一,乃书写性情者也。
二三
诗须有人教,亦须有人写。实法,教者之可言。虚法,诗者之心悟。故教者能言,须有三家村塾师之才。诗者抒性情,须有万径辞达之能。无法何以言教,泥法岂可达情。
编辑/章雪芳 审核/小楼听雨 校对/冯 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