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香港迎来了人口的快速增长,随着购房需求的爆发,香港楼市面临房屋供给不足的窘境。一边是房子开发速度慢,一边是需求增长快。
也就是在这种时候,为了加快楼市的房产供给,霍英东想出了一个办法:卖楼花。具体就是:在房子动工之前,购房者先买购房凭证,然后第一期先交总楼价50%的订金,第二期落妥二楼楼面交10%,直到最后一期余款10%于领到房单时清缴。而这就是现在内地所说的预售制度。
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内地房地产刚刚处于发展的初期,房子不够住同样也是内地面临的一大窘境。于是,港商的预售制度就被内地学来了。
通过这样的方式,地产商用预付款建房,不仅资金回笼快、而且风险很小,这几乎是稳赚不赔的。因此,预售制度逐渐在内地流行了开来,并且被大大小小的房地产商广泛使用。即便是到了现在,香港已经废除了预售制度,但内地的地产商依旧乐此不疲。
只不过,预售制度虽然对于地产商而言确实是一个赚钱的“神辅助”,但是对于购房者而言,这种买房方式却让很多人受了不少苦。
这些年来,国内出现了很多预售房烂尾的案例,很多人花光了积蓄买了一套房子,但却因为开发商挪用了预收款,房子没盖完,他们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积蓄赔光。
例如,在烂尾7年的昆明幸福城里,业主们一边要克服停水停电的难关,一边要提防随时可能出现的流浪狗;包括大连君临天下的业主,钱都交了首付,但是8年之后他们买的房子还是停水停电的毛坯房,开发商已经破产,他们却依旧要每个月一分不少地还贷款。
这并不是个例,而是预售制度下普遍存在的现象。显然,预售制度虽然让开发商能提前拿到盖房的钱,但却损害了很多购房者的利益。尤其是这些年有不少开发商会擅自拿预售房去赚其他方面的钱,不拿来盖房,最终导致房子烂尾,这对于购买预售房的人而言十分不利。
因此,近几年我国多次表露出要取消预售制度的决心。例如,在前段时间住建部、央行召开的房企座谈会上,监管层人士作出表态:预售制度是过去房子紧缺时期的背景下所采取的政策,现阶段现房供应已足够,那么预售制度存在是否合理,就是个问题了。
不仅如此,目前海南、南宁等地已经取消了商品房预售制度,开始实行现房销售,房子必须盖好了才能卖。显然,取消预售制度现在已经大势所趋,这一类购房方式以后可能真的会消失,未来预售房也可能会买不到了。这对于开发商而言相当于是失去了一个赚钱的“神辅助”,但是对于购房者而言就是一个很好的购房保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