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城的午后,酒肆老板娘阿崔“啪”地一声把账本拍在柜上,对缩在角落的丈夫冷笑道:“过不下去就和离!明日我便去县衙递放妻书!”这可不是什么穿越小说的情节,而是一千多年前可能出现的真实场景。敦煌出土的唐代离婚协议—《放妻书》里,白纸黑字写着:“愿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字里行间透露着温柔,像是分手情书,而非一纸冷冰冰的休书。
从一纸文书就能看见唐朝人离婚的体面。丈夫不仅要祝前妻“再嫁高官之主”,还得送上三年生活费,官府备案后,双方甚至能互赠玉佩作为离别纪念。这份写在泛黄麻纸上的祝福,让现代网友直呼:“格局打开!唐朝人才是分手大师!”
可若真以为唐朝女子能随手“休夫”,那就天真了。《唐律疏议》里写得明白:想离婚?先选套餐!最体面的当属“和离”,夫妻协议分手,女方也能提要求。但若丈夫失踪三年、家暴成性,妻子也能挺直腰板去县衙击鼓,申请“义绝”强制离婚。敦煌文书记录过一位叫阿龙的胡商之妻,丈夫失踪后,她果断分走商铺和骆驼,转头就与波斯商人再婚。官府大笔一挥:“依律从之”。
当然,这份自由贴着“限量款”标签。士族贵女的放妻书能写满温情祝福,可如果农妇想离婚,先得背着孩子翻两座山去县衙,还要熬过宗族祠堂的唾沫星子。长安贵妇离婚后能招赘婿、玩马球,村妇王氏却可能被一句“七出”轻易打发。
唐朝的浪漫,终究是现实缝隙里开出的花。太平公主二婚仍能权倾朝野,白居易的母亲改嫁后教养出大诗人,可更多无名女子的“和离”,不过是把“崔李氏”变成“王李氏”。
那些藏在敦煌洞窟里的放妻书,像一扇精巧的窗,让我们瞥见历史中鲜活的刹那——原来早在千年前,就有人试图在男权铁幕上,轻轻叩出一丝裂缝。
林小喵的观察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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