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不刚兑,还叫保险吗?

自保叔聊 2024-04-14 06:37:22

上周,保险圈炸了,到处都在传保险要打破刚兑。

相比起以前小打小闹,这次传的有点狠。

都蹭到保险法上了,说保险法将修改成——公司破产了,保险合同也可以变更。

老实说,看到这样的信息,保妹第一反应就是:肯定是造谣。

后面再瞅瞅,果然,“据了解”,“新增提议”,“草案”……

看字眼,压根就是八字还没一撇的事儿。

但不妨碍有人大肆做文章博人眼球,引发恐慌。

不少朋友虽然知道事情没落地,但是心里面依然惴惴不安。

这就不得不出来说一下了。

保险打破刚兑,到底是趋势还是谣言?我们的已有保单,真的要拿去退保吗?

为啥说保险要打破刚兑?

先说说这个传言的来源,

其实是财新网在《处置问题险企》文章里面的一段话,原文特别长,近两万字,保妹给大家概括一下:

文章讨论了中国保险业正面临的数千亿元风险资产的处置问题。

还指出了问题险企,包括安邦人寿,恒大人寿,明天系的华夏,天安人寿等的重整难题。

文章分析非常细致,也罗列了一些风险的分担和处理方式,包括风险化解、退出机制建立以及保单刚性兑付的合理性等等,有条件的小伙伴可以看一看原文,加深一下了解。

最后在文章末端,作者在说到风险资产的处理时,引出了日本在上世纪90年代末在处置破产险企时所采取的操作:

如果保险公司面临破产,可以对合同存量保单的预定利率进行下调。

也就是合同不刚兑了。

于是很多人就单独截出来这一小段,宣称我国保险公司未来也会打破刚兑。

很多没有看完全文的朋友一下子就坐不住了。

那咱们的人身保险公司未来是否也会像日本一样,打破刚兑呢?

在保妹看来,如果仅仅因为问题险企和造成的几千亿的风险资产,就去类比日本的做法,那着实是有些多虑了。

那些带节奏说保险打破刚兑是趋势,然后把问题归结于公司太“激进”,经营不善,规模太小或者不稳健,让消费者去选择更安全的公司的,就更胡扯了。

为什么这么说?保妹慢慢分析给你们看。

日本打破刚兑,是昨回事?

首先,我们和日本不一样。

90年代的日本,正遭遇严重的经济危机,泡沫破裂后,股市跌高达60%,楼市暴跌高达80%,伴随银行不良债务等问题,前前后后高达180家银行和金融机构破产。

这种情况下,保险业当然也没法幸免,42家人身保险公司有7家相继破产,里面不乏世界500强,面对巨额的利差损,日本保险公司对预订利率进行下调,十年时间,从6%-8%,下调到1%—2.75%。

一开始,下调只是针对新单,后面发现无法缓解利差损的压力,才针对破产重组的公司,下调已经生效的保单。

但值得注意的是,利差损无法缓解,和前期保司销售的大量预订利率6%-6.25%的5-10年期保单,使得短期内就要进行兑付,不无关系。

不过即使打破刚兑,也只是把预订利率下调到当前市场水平,还有对于提前退保的保单也会扣减10%甚至20%的利益。

所以基本上只要正常持有保单不提前退保,是不会亏本的,还可以有利息。

不过日本的预订利率并非国家统一,都是允许保司自己根据标准参考设定,保险的国家背书,也弱于中国,加上破产的保司也多是相互制保险公司,缺乏增资扩股的能力,在这样的环境下,才做的不得已的选择。

虽然当局通过修改保险法允许修改合同,但除了8家破产重组的公司外,其他的公司都不愿意尝试下调利率,这也是日籍著名国际保险专家沙银华,也在《回顾八家日本寿险公司破产经历》中提到的。

可见打破刚兑对于日本来说,不过是经济危机下的无奈之举。

我们和日本有啥不一样

相比之下,我们国家虽然也面临着利差损风险,

但不管严重程度,还是国内经济环境,保司制度,安全机制,我们都和日本不一样,无法拿来参考对标。

首先,中国保险业的偿付能力二代监管规则,简称C-ROSS,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偿付机制之一。

它是从保险公司的设立,到经营,到经营不善后的破产兜底机制,来对保险公司进行的风控。

简单来说,客户保单利益的兑付,不仅仅只有背后的保险公司负责,整个保险行业,早已经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体。

在这样的一套强监管组合拳下,我们的系统没有那么脆弱,保险公司真的发生经营风险,也不会走到不可收拾的时候才爆出来。

再者,我们的利差损风险,还远没到“系统性”的程度。

中国保险行业发展较晚,绝大多数的人身保险公司都是在2000年后成立的,当时的预定利率也只有2.5%,这个2.5%足足维持了十几年。

2013年,年金险的预订利率才有了4.025%,寿险也涨到3.5%,2023年调整成3%,那么即使后续预订利率下调再狠,也越不过日本去。

再加上这些年,意识到问题的监管,早就已经采取措施了。

除了下调预订利率,不让咱们买到高合同利益的储蓄险,减少可能发生的利差损之外。

针对保险公司,报行合一的落实,保险保障基金的“涨价”,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评级等制度的修改,都是为了让保险公司经营回归实际,而针对经营或者实力不行的公司,也要多交“准备金”,提高抗风险能力。

这无一不是为了保证消费者未来的兑付,减少保险公司利差损做的准备。

而且监管爸爸对于利差损的敏感性和及时性,保妹是毫不怀疑的,

因为早年,我们也不是没有经历过像日本这样子的事件,那会儿预定利率像过山车下滑,利差损巨大。

96年存款利率高达10%的时候,我们也有过8%—9%预定利率的保单。

后面三年时间,存款利率下降7次,从10%降到2.5%,保司投资收益大幅下降,也导致保险的预定利率断崖式下滑,从9%,降到2.5%,并且一降就降了十几年。

但即便当时在闭门会议上,传闻平安利差损高达800亿,整个保险行业的利差损高达几千亿,我们也没有轻易的打破刚兑,还是坚持按照合同约定一直兑付至今。

后续通过下调新单预订利率,引险企资金入市等一系列措施,当时的利差损,才得以逐渐消化。

但所谓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如今挺过来的我们,必然不会让自己这么轻易的就重蹈覆辙。

也可以预见,即使真的发生严重利差损,我们首先要做的,绝不是什么打破合同刚兑,而是把新单预定利率下调至2%,甚至接近0%。

但你看现在的预定利率,不也还有3%吗?

所以保妹认为,保险刚兑这件事情,一直是就是我们坚持的底线,不会轻易被动摇。

数千亿风险资产,会不堪重负吗?

当然,文章里面还提及了几千甚至上万亿的风险资产。

有人也会担心持续暴雷下,不堪重负。

对此,文章也说了应对之法。

财新网《处置问题险企》

一是可以通过引入外部资金消化风险,比如引入新的股东增资,保险保障基金持续输血等。

第二个是风险延期,时间换空间。

毕竟保险和其他金融资产不一样,作为长期兑付的产品,新投保的客户一般短期内不会要求兑付,甚至有些兑付期限长达几十年,这就为保险公司赢得喘息的时间。

只要这段时间,保险公司把经营效益和投资收益提上来,

比如促进险企资金入市,提高投资收益,用高保费,低预定利率的保单提高经营效益等,甚至借新单,还旧单,用源源不断的现金流保证兑付,那么风险资产就有被逐渐化解的可能。

具体措施在我们过去的处理经验里面,都已经得到验证并且颇有成效。

财新网《处置问题险企》

而且文章也提到,目前问题险企的保单兑付,在监管的调整下,也已经实现平稳过渡。

财新网《处置问题险企》

退一万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也曾经在最近的人大二次会议里面透露:我国银行保险业资本和拨备总额超过50万亿元,我们还有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行业保障基金等,可以抵御风险的家底非常坚实。

所以保妹完全相信国家有信心、有条件、也有能力去维护金融安全。

保险没有那么容易打破刚兑

打破刚兑,是大势所趋吗?

有人把打破刚兑的趋势归结为:

1,数千亿风险资产,巨额窟窿,无力接盘。

2,金融行业致力于“打破刚兑”,对于自己“作死”的保司还有”不明智“的消费者,就应该让他们付出代价。

真的是这样吗?

保妹认为说的太过有失偏颇。

第一个之前解释过了,有风险资产,并不意味着就是”窟窿“,只要保单一天未兑付,都有翻盘的可能。

至于第二个,这误会可就大了。

金融行业致力于“打破刚兑”,本意是为了维护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打破该打破的。

理财打破刚兑,是更利于稳定的。

理财本来就是短期投资,收益本就没有确定可言,所以该担的风险,就应该承担。

存款兜底上限50万,本意也是为了让老百姓鸡蛋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面,分散存放分散风险。

而最重要的是,它们都是短期就要兑付的产品,资管新规出来的时候,监管给了足够的时间做缓冲和调整,基本上等到新规正式实施,之前的都已经正常兑付了,不会对过去的投资造成影响,这是能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

但保险不一样,很多人持有保单已经有几十年了,其中不乏百万,千万以上的大额保单,这个时候你告诉他们合同不能如约兑付,这是在维护稳定,还是在消灭稳定?

这也就是文章里面也提到,很多人对打破刚兑持谨慎的态度,因为这是涉及到会社会稳定的大事,不会轻易执行,即使是处在破产潮时期的日本,也是一样。

财新网《处置问题险企》

而且保险作为长期兑付的产品,本就有足够的时间空间来消弭兑付风险,不容易像银行和理财机构一样一产生挤兑,就很难挽回,没有必要动不动就打破刚兑。

而我们的监管的初衷,也是要保护银行和保险行业的安全稳定,毕竟一个守护的是居民的存款,一个守护的是居民的健康保障和养老,这两个是民生问题,不能随便动,也不能出风险。

基于此,保妹认为即使真的要打破刚兑,也必然顾及到大部分人的利益,不会随便损害过往消费者的利益,做出有损稳定的事情。

再说了,保险打破了刚兑,还叫“保险”吗?

我们知道,银行理财和存款之所以有区别,是因为存款有50万的”兜底保障机制“,如果有一天,银行失去了存款保险,不兜底了,那银行存款的本质,就跟理财无异。

既然都差不多,为啥我不直接选收益更高的理财呢?

同理,保险也是一样,如果有一天,如果代表着“安全性”的保险,还要比代表着“流动性”的银行,或者代表着“收益性”的证券,更缺失“保障机制”,这不就是等于变相的消灭了“保险”这个工具吗?

如果消费者都不愿意为保险买单,那不是背离了国家要大力发展第三支柱,解决国民的养老问题的初衷吗。

所以保妹坚定的认为,打破刚兑,不应该是趋势,最多只是一种可能性,

正常情况下,保险的刚兑不会轻易被打破,要是这种可能性真的发生,更有可能是迫不得已,而这,这对于整个金融行业来说,或许都不是件好事。

打破刚兑的锅,不应该由小公司背

不否认保险有打破刚兑的可能,那我们以后挑产品,应该选大公司的吗?

老实说,保妹特别讨厌那些断章取义,借着打破刚兑这个传闻,到处宣扬买保险就应该选“大”的,“安全”的公司的人。

就仿佛锅都是小公司来背,只要选那些所谓的大的稳健的公司就一定万无一失了一样。

我们看看过去那些造成巨额窟窿的公司都有哪些?

耳熟能详的几个大公司,20年前曾经制造出来的利差损包袱超千亿。

财新网《处置问题险企》

历史被救助的公司里面:

新华人寿,当时中国第四大保险公司;

安邦人寿(今大家人寿),世界五百强,资产规模上万亿,注册资金当时排名第二。

华夏人寿(今瑞众人寿),世界五百强,出事前保费规模排名前五。

......

这些保司出事之前,哪个不是你我认为的大公司?

结果呢?出事的时候才知道有问题。

“巨额窟窿”是如何产生的,是小公司太“激进”引起的吗?

小公司是激进,但是激进的小公司造成的保费,还不足保费前十公司的零头。

而且小公司能突破预定利率的限制吗?突破不了。

那这“激进”的影响,能大到那里去?

其实这次的窟窿哪里来的,看完财新网那篇文章的人都心知肚明。

一是大股东的操守;二是经营班子的专业性。

文章已经很含蓄了,认真看看或者深入查查你就会发现,“大股东的操守”占了大部分原因。

财新网《处置问题险企》

股东的操守,是普通老百姓,看着公司大小就能防的么?

根本的解决措施,不应该是从源头下手,加强管理层的监管,又或者针对实力或者能力不行的公司,增加理赔或者兑付准备金,防患于未然么(这些监管都已经在做了)?

财新网《处置问题险企》

怎么就把锅甩到激进的小公司上,告诉消费者应该注意鉴别呢?

最后,那些说保险打破刚兑就是为了不让某些公司太激进,这又是一个悖论。

我们都知道,今年交的保费,不是三五年内就能拿回来的。

这也说明了保险的”暴雷“不是短时间内,某些管理层之所以乱来,就是吃准了这一点,才敢大做手脚。

监管取消兜底,他们就会因为未来十年或者几十年的兑付问题而收敛么?只怕到时候买单的不是他们,还是苦逼的老百姓而已。

所以打破刚兑是防止股东或者管理层“作妖”的有效措施么?很明显,也不是。

打破刚兑的锅,真的不应该小公司来背,保险公司的利差损问题,是涉及到整个行业的,需要依靠制度,甚至动用行业的力量去协调消化,而小公司的“激进”影响有限。

至于经营问题,普通消费者也真的操心不来。保单的安全性,如果真的单纯的依赖公司,那现在我们看到的很多耳熟能详大公司,或许早就不存在了。

所以咱们真的没必要瞎操心公司大小,如果你真的想要防范极端风险,那把大额保单分散一下就足够了。

真的打破刚兑了,怎么办?

退一万步,即使万不得已,真的打破刚兑,保险合同可以修改,怎么办?

至少,我们还有法不朔及既往的原则。已经投保的过往的保单,原则上不会受到影响。

再者,当年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兜底50万的时候,就已经做过统计,50万上限就已经包含了99%以上的人。

那么保妹相信,保险也是一样的,为了尽可能维持社会稳定,大部分人的利益都是可以保证的。

而相比合同打破刚兑,保妹觉得,“收益”打破刚兑才是更有可能发生的。

也就是预定利率的下调。

假如这几千亿的窟窿,真的足以影响“国本”,那么毫无疑问,为了保证前面的保单都能兑付,监管首先要做的,就是预定利率的下调。

先保证保险公司不造成过高的负债,才慢慢抵消前面的风险。

到时候这个下调的幅度和速度,有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大。

这个时候,早点抓住趋势,提前锁利才是最重要的。

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属实是给某些带节奏的大v给气笑了,也真心希望大家看清楚事情的本质,不要被带偏,更不要动不动的就去退保,毕竟你今天退保的保单,极有可能就是以后再也买不到的高收益保单了。

最后,引用中国保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保险法》作者李玉泉先生,在今日保的《燕梳夜谈》访谈栏目中说的原话,结束今天的文章:

有一次在修改保险法的时候,讨论的时候,有的同志就提出来,那这样的话,要保护保险市场的稳定,也要保护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如果要出现经营严重问题的话,长期险保单原来约定的利率可能要下调。

这个我是坚决反对的,保险(合同)是最大的诚实信用,这个是契约,这么约定了,那你原来约定了,比如说3.5、4.025,或者是4.5,那这个是长期性的,在合同期间,就得如约履行的,你不能要降低了,如果这个你要降低了的话,一,你是违反了保险法的规定,违反了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一个你是动摇了我们保险业的基石,当然,这是少数人这么提出来,有这个提议。

今日保

所以保险公司撤销也好,破产也好,破产清算也好,请投保人、被保险人放心,你的钱也还是会受到法律的保障,我们保险法里面是有明确的规定的。

人身险更是长期性的,从出生以后28天开始投保,缴费交到六十岁,退休,从退休之后才可以领年金,当然你中间上学,上大学上小学,结婚了也可能领取一点钱。主要都是长期性的嘛。你说我原来有一定利率约定的,我交了那么多的钱,你现在不好了是吧?你要把利率下降,那这个肯定是不允许的。

今日保

要不然的话寿险行业怎么会出现利差损?利差损就是坚持和保险合同的最大诚实信用原则,信守合同的契约精神,是不是?

原来怎么约定的,哪怕以前我们的利差损,中国寿险行业的利差损就是八次利率下调以后,我们保险行业还是坚持原来约定的利率,在国际上也是这样的,所以寿险业你要审慎的确定好这个定价的利率,这个定价一定要准确,要测算好,不然的话,肯定有很大的利差损风险。

今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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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保叔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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