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劳动法规(21):以绩效差为由下调固薪,无法律依据

一线法谈 2024-08-30 12:11:50

    一、前言

最近有银行的朋友私信我,让我写一写绩效与固薪。

朋友说他工作的银行要求绩效考评强制排名,因为他绩效考评靠后,不但每月绩效工资被大打折扣(更有甚停发),公司还下调了他的固定资。

我不禁想问,以绩效为由降低固定工资是什么鬼操作?

绩效考核叠加强制排名制度,那岂不是风声鹤唳。

若再叠加定向裁员、员工年轻化等不当运用,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岂不瑟瑟发抖?

二、基本工资的法律含义

我们结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年)》、《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22年)》及其解释文件等规定,总结如下:

1、广义的工资是指工资总额,是劳动者的获得劳动报酬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或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加班费等。

2、狭义的工资是指基本工资、标准工资等;

3、标准工资可以通过计时工作或者计件工资等不同形式体现。

4、广东、深圳地方性法规在区分工资和奖金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

因此,在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

三、银行金融业特别规定

银监会《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

第六条规定,基本薪酬是商业银行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而支付的基本报酬,包括津补贴,主要根据员工在商业银行经营中的劳动投入、服务年限、所承担的经营责任及风险等因素确定。

PS:银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参照适用。

四、结论和点评

法律规定,基本工资是员工在法定或约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的报酬,是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支付的报酬。

公司以绩效差为由降低基本工资,无法律依据。

公司如果以绩效差为由降低基本工资,那区分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的意义何在。

若基本工资可以因绩效差调整,那是不是可以一调再调,那基本工资还是劳动报酬吗?

最后,银行业员工除了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维权外,还可以向银行业监管部门举报公司违法行为。

完!

作者:澄心若镜

编辑:一线法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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