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北京昌平分家析产纠纷案调解成功

香菱谈趣事 2024-10-19 03:13:29

“这房子我也有份!”北京昌平的老太太乔莎(化名)满心委屈,她想起40多年来为家庭的付出,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可是,她的丈夫葛昂(化名)却寸步不让,紧握着房本,“这房本上写的可是我的名儿!”他的声音也提高了八度,眼神中透露出坚决。

老两口本应共享天伦,却因安置房的分配问题呛红了脸。僵持之际,乔莎险些被赶出家门。眼见走投无路,乔莎将希望寄托于法律。而接下来的事态,又会朝着怎样的方向发展?

20世纪70年代末,乔莎和葛昂在众人的祝福中喜结连理。那时的他们,身无长物,却心怀对未来的无限憧憬。婚后,两人的日子虽清苦却充满甜蜜。不久,他们迎来了两个女儿。为了孩子的成长,乔莎省吃俭用,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葛昂更是早出晚归,辛勤劳作,从无怨言。

1993年初,乔莎父母先后去世,他们所遗留的宅基地房屋被拆迁。按照征收政策,乔莎获得了两套安置房,她与丈夫葛昂名下各登记一套。本以为这是生活给予的一份厚礼,却未曾料到,这竟成为30年后家庭矛盾的导火索。

2023年冬天的某个寻常夜晚,乔莎坐在桌前,翻看着电费账单,眉头紧锁。她忍不住抱怨起来葛昂不懂得节省,葛昂则觉得乔莎过于计较。双方争吵声越来越大,情绪也越来越激动,东拉西扯间提起了安置房的分配问题,故此才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为捍卫自身权益,乔莎特求助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韩梦青律师接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介入案件后,律师追本溯源,深入研究案件背景,经调查,当年拆迁被安置对象包括乔莎一家4口。乔莎向律师自述,其名下的那套安置房由大女儿一家居住,她和葛昂住的这套房子在葛昂名下。在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后,律师及时申请追加两个女儿为必要诉讼当事人,以确保案件审理的完整性。

接着,律师在庭前与双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了解他们真实诉求。针对两个女儿的态度和想法,律师秉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律师深知家庭关系对乔莎的重要性,在维护乔莎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量寻求家庭关系的修复。

诉讼过程中,律师有条不紊地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9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本案中,拆迁安置房为乔莎一家四口共有,乔莎理应享有相应份额。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若无特别约定,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分配安置房时,应充分考虑夫妻双方的权益。

同时,律师强调亲情珍贵,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根据家庭成员的实际需求和经济状况,律师主动提出调解方案。从乔莎夫妇的养老保障,到两个女儿未来的生活规划,都进行全面考量。在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下,双方消除误会,最终和好,乔莎撤回起诉。

律师洞察入微,用心修复家庭关系。在调解案件时情理交融,不仅帮助乔莎拿到应得财产份额,还巧妙调解了家庭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尽显高明。这场因安置房分配而起的风波得以平息,前段时间,乔莎一家人送来了“尽职尽责,律师典范”的鲜红锦旗,此案圆满落幕!(本案无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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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菱谈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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