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江苏宿迁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胜诉

香菱谈趣事 2024-10-22 02:36:27

“对方欠我钱不仅不还钱,竟然还反咬一口向我催债、把我告上法庭,现在该怎么办?”江苏宿迁的李西在收到法院传票后一时间焦头烂额,急忙向北京律师事务所致电咨询。在律师耐心的引导下,李西向律师讲述了案件的始末。

2011年李西与一家叫做“亮达公司”的房地产公司共同参与了物生广场的开发计划。随着项目的推进,李西出于种种原因决定暂时退出,他将自己在项目中的投资权益转让给了亮达公司,作为交换,亮达公司承诺向李西支付320万元的对价。

可好景不长,亮达公司遭遇了财务危机,无力按期偿付这笔巨款。为缓解燃眉之急,2014年,亮达公司用“以房抵债”的方式,与李西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将物生广场内的某套商铺以8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西,以此来抵销一部分债务,并附带利息约定。

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场双赢的交易:亮达公司缓解了资金压力,李西则获得了一套不动产财富。然而,不久后亮达公司的经营状况持续恶化,最终滑向破产边缘。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在处理破产事宜时,认为这笔“以房抵债”的交易可能存在高额的非法利息,违反了法律法规。破产管理人强调,尽管房屋已经被李西占用,但由于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以房抵债”并未实质生效,李西还是应该支付89万元的购房款。

听到这个说法,李西倍感困惑,作为债权人的他,竟被债务人亮达公司反向追讨欠款,自然无法接受这一要求。然而,亮达公司却先发制人,将李西告上了法庭。之后,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律所经研判,委派刘小明律师、张亚平律师代理应诉。

律师介入案件后,第一时间深入研究案情,梳理了双方的银行流水和经济往来,发现亮达公司的种种行为都于法无据,随后律师便代理李西出庭应诉。法庭上,律师指出:

第一,亮达公司在债务到期后,已实际通过“以房抵债”的方式将商铺转让给李西,并出具了收款收据。虽然商铺未办理权属登记,但不影响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和履行。

第二,双方已明确约定利息并实际履行,且包括李西在内的多数业主早已入住或经营多年,如果允许亮达公司反悔之前的转让行为,将严重违反公平原则,损害李西等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三,即便按照亮达公司提出的利息计算标准,其在“以房抵债”前欠付李西的款项也远超过案涉商铺的价款。因此,亮达公司要求李西支付购房款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支持。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后采纳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3月作出判决:驳回亮达公司的诉讼请求。

至此,案件取得阶段性胜利。在律师的努力下,亮达公司企图逃避债务“反咬一口”的目的未能得逞。之后李西将继续委托律师代理后续维权事项,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收回自己应得的款项。(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公司均为化名)

0 阅读:2

香菱谈趣事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