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广西梧州合同纠纷案胜诉

香菱谈趣事 2024-10-23 03:41:26

王义华(化名),一位来自重庆的建设工人,拥有一支自己的工程建设队伍,通常被称为包工头。他常年在全国各地奔波,承接各种工程项目。某日,在结束一通电话后,他面露忧色。妻子见状,关切地问道:“他还是不愿意支付款项吗?”王义华沉默不语,只是默默地坐在一旁,抽起了烟。

这件事还得从2013年说起,王义华的同乡刘成兵(化名)承包了位于广西的一处建筑工程,并将该建筑工程的某些项目分包给了王义华,双方约定王义华负责提供劳动力和工程材料,而刘成兵则需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

达成约定后,王义华带着他的工程队夜以继日地工作,期望能在年底前完成项目,以便顺利拿到工程款安心回家过年。经过团队的共同努力,2014年1月,项目如期竣工。王义华与刘成兵结算后确认,刘成兵应向王义华支付包括工人工资和建筑材料款在内的总计49万元。

正当大家以为可以顺利拿到钱款,欢欢喜喜回家过年时,刘成兵却以建筑公司未支付工程款为由,开始拖延支付这笔款项。得知情况的工人们情绪激动,王义华不得不先行垫付了这笔款项。此后,王义华多次向刘成兵追讨欠款,但刘成兵总以建筑公司尚未支付为由进行推诿。

到了2023年,由于种种的原因,王义华的工程队被迫解散。为了生计,王义华进入了工厂工作。后又因王义华家庭突遭变故,急需资金,他再次找到刘成兵,要求支付那笔工程款。刘成兵依旧以建筑公司未支付款项为由拒绝支付。2023年末,王义华决定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孙亮律师代理维权。

律师从王义华处得知,刘成兵是从一家建筑公司承接了该工程,并将其中的部分项目转包给了王义华。因此,律师确认了王义华与刘成兵之间是属于分包关系。在律师打算审查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时,王义华透露,基于对老乡的信任,他与刘成兵之间并未签署任何书面合同,而是仅通过口头协议达成了分包事宜。为了证实双方之间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律师建议王义华与刘成兵进行沟通,并通过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收集到了刘成兵承认尚欠王义华49万工程款的证据。

此外,律师在调查该工程项目时发现,早在2015年,刘成兵就因工程款纠纷与建筑公司发生诉讼。尽管法院最终裁定刘成兵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由于工程已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且已投入使用,法院判决建筑公司限期向刘成兵支付279万工程款。然而,刘成兵长期声称未收到这笔款项,这显然构成了恶意隐瞒。

对此,律师开始为王义华准备起诉材料。另外,律师还建议王义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刘成兵转移资产,确保判决后能够顺利执行。

王义华按照律师的建议,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受理案件后,迅速采取了保全措施,冻结了刘成兵的部分银行账户和财产。

在法庭上,刘成兵依然坚持建筑公司未支付款项,声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律师指出:

虽然刘成兵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被法院认定无效,导致刘成兵与王义华之间的分包协议亦属无效。但是,由于王义华已按约定全部完成了工程并经验收合格,且建筑公司方已投入使用,刘成兵也已通过诉讼追讨了全部工程款。因此,刘成兵应向王义华支付49万元工程款。

律师通过有力的证据,成功地反驳了刘成兵的辩解。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刘成兵限期向王义华支付工程款49万元。

判决下达后,王义华在2023年年末顺利拿到了被拖欠多年的49万元工程款。拿到款项的那一刻,王义华心中百感交集,喜悦、释然、感激交织在一起,让他久久不能平静。另外,也借助本案提醒大家,在开始任何项目或合作之前,务必签订一份详尽且具有预见性的合同。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都应该经过仔细推敲,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有据可依,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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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菱谈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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