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美援朝时卖假药给志愿军并诈骗国有资产26亿的王康年结局如何?

若水史书 2024-11-19 05:15:54

引言:

1951年的抗美援朝战场上,在一场惨烈的战斗后,志愿军战地医院的医护人员正紧急抢救伤员。当护士打开急救包时,却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医用棉布已经发黄变质,消毒器具锈迹斑斑,而注射用的消炎药竟然是用玉米粉灌装而成的假药。这批物资全部来自上海一家名为"大康西药行"的企业。这些劣质医疗用品直接导致多名本可得到及时救治的志愿军战士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调查很快指向了大康西药行的总经理王康年。这位年仅27岁的年轻商人,是如何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掌控了如此庞大的医药供应渠道?他又是如何利用这些渠道,在短短两年内诈骗了高达26亿元的国有资产?这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贪腐网络?

一、王康年的早期经历

1924年,王康年出生在浙江杭州城西一个经营杂货铺的商人家庭。他的父亲王长海是当地有名的"铺爷",经营着一家规模不小的"长发杂货铺"。王康年从小就在店铺里帮工,耳濡目染间积累了不少经商技巧。

1941年,17岁的王康年凭借出众的口才,成功考入上海大亚电台。从一名普通的播音练习生做起,他很快就成为了电台的正式播音员。在大亚电台工作期间,王康年主要负责播报商业行情和各类商品广告,这份工作让他接触到了上海滩形形色色的商人,也让他对商业信息有了敏锐的嗅觉。

1943年,王康年在电台工作时认识了同事江秀芳。江秀芳的父亲江德明是上海公共租界的一名巡捕,在租界内部和商界都有广泛的人脉关系。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并结婚。通过岳父的关系网络,王康年开始接触到更多的商业机会。

1944年底,在江德明的帮助下,王康年辞去了电台的工作,在西藏路生吉里开设了"大康行"杂货铺。这间店铺主要经营日用百货,专做"捐客"生意。所谓"捐客",指的是当时上海特有的一种经营模式,即通过预收客户订金来进货销售。这种经营方式让王康年积累了第一桶金,也为他日后的经营模式埋下了隐患。

1946年,上海的医药市场出现了重大变化。由于内战爆发,进口西药供应渠道受阻,国产西药的需求量突然暴增。王康年敏锐地发现了这一商机。他果断关闭了杂货铺,在黄浦区汉口路456号租下了一间门面,开设了"大康西药行"。

为了打开市场,王康年采用了一种冒险的经营策略:他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承接订单,收取客户订金后再去药厂采购。这种"空手套白狼"的做法在当时并不少见,但随着内战加剧,西药厂的出厂价格飞涨,王康年的经营很快陷入困境。

在这种情况下,王康年开始采用一些非正当手段维持经营。他不仅拖延交货,有时甚至直接扣押客户已付定金的货物不予交付。这种做法虽然在短期内缓解了资金压力,但却严重损害了大康西药行的商业信誉。到1949年上海解放前夕,大康西药行已经濒临破产,欠下了大量债务。

这次的经营失败,不仅暴露了王康年急功近利的经商作风,也为他日后更大规模的欺诈行为奠定了基础。当上海解放后,人民政府出台了扶持工商业的政策,给了王康年东山再起的机会。然而,他并没有从这次失败中吸取教训,反而将这种投机取巧的经营方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二、诈骗手法的形成与发展

1949年上海解放后,王康年的大康西药行在政府扶持政策下获得了重生机会。但他并未改变其投机取巧的经营手法,反而将其发展得更为系统化。

1950年初,王康年开始在上海各大医院和药品批发市场推出所谓的"优惠预购计划"。这个计划表面上承诺以低于市场30%的价格供应各类西药,实际上却是一个精心设计的资金链条诈骗。他利用当时医疗机构预付定金的惯例,同时与多家医院签订供货合同,收取大量订金后,只交付少量货物或者干脆以各种理由拖延发货。

到1950年年中,王康年又开发出了一种更为隐蔽的诈骗手法。他在上海市郊的青浦区设立了一个秘密仓库,专门用来调包药品。从正规药厂购入的药品会在这里被换成成本更低的仿制品或者完全的假药。这些假药多数是由玉米粉、淀粉等原料制成,外包装却与正品完全相同。

为了掩盖这些违法行为,王康年建立了一个复杂的行贿网络。他通过其岳父江德明的关系,结识了上海市医药管理部门的几名工作人员。从1950年下半年开始,这些人每月都能收到来自大康西药行的"红包"。作为回报,他们在例行检查时都会对大康西药行的违规行为视而不见。

1951年初,王康年的诈骗手法又有了新的发展。他开始利用多家空壳公司进行资金周转。这些公司表面上是独立的医药经销商,实际上都是由王康年控制的傀儡企业。通过这些空壳公司,他能够制造虚假的药品交易记录,将诈骗所得的资金合法化。

同年3月,王康年开始涉足军需物资供应领域。他通过行贿手段获得了部分志愿军医疗物资的供应合同。这些合同金额巨大,预付款比例高,给了王康年更大的诈骗空间。他不仅继续使用以次充好的手法,还开始大量生产完全不具备医疗效果的假药。

为了使诈骗行为更加隐蔽,王康年还在上海市区设立了多个"样品展示厅"。这些展示厅中摆放的都是从正规药厂购入的真品,用来应付检查和客户验货。而实际发货时,则全部替换成了假冒伪劣产品。

到1951年中期,王康年的诈骗网络已经发展得十分庞大。他不仅在上海设立了多个分销点,还将业务扩展到了苏州、杭州等周边城市。通过这种方式,他成功转移了大量资金,使得后期的追查工作变得极为困难。

然而,王康年的这些手法最终在抗美援朝期间暴露。当他提供的假药导致前线战士伤亡后,军方开始了严密的调查。这场调查揭开了他精心编织的诈骗网络,也揭示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医药行业中存在的严重问题。

三、抗美援朝期间的犯罪升级

1951年6月,随着抗美援朝战事的持续深入,志愿军对医疗物资的需求急剧增加。王康年通过其在上海医药管理部门的关系网,获悉了军方即将进行一次大规模医疗物资采购的消息。

在上海市医药管理局副科长张明远的引荐下,王康年以大康西药行的名义参与了军需物资的投标。他采取了一个极其冒险的策略:报价比其他投标企业低40%。这个价格远低于当时的市场成本价,但正因为军方急需补给,且受到张明远等人的强力推荐,大康西药行最终中标,获得了价值高达8000万元的军需医疗物资供应合同。

为了完成这份合同,王康年在青浦的地下工厂开始了24小时不间断生产。他从香港商人陈志明处低价购入了一批劣质原料,这些原料本是用于制造工业用品的次等材料。工厂将这些材料加工成医用纱布、绷带和手术器械。同时,他还在工厂后院建立了一个专门的制药车间,使用工业明胶和玉米淀粉等原料制造假药。

为了使这些假药看起来更像真品,王康年还在上海虹口区的一间印刷厂定制了大量仿制包装。这些包装与正品极其相似,连防伪标记都做得惟妙惟肖。负责印刷的工人后来在审讯中交代,当时的订单量大得惊人,仅消炎药的包装盒就印制了超过50万个。

1951年8月,第一批军需医疗物资开始发往前线。为了躲避检查,王康年将货物分散装运,通过多个不同的运输路线发往各个军需站点。同时,他还在上海、天津等中转站安排了专人负责调包,将用于检验的真品样本替换成假货。

这一时期,王康年还与香港商人陈志明建立了更深层的合作关系。陈志明不仅为他提供原料,还帮助他将诈骗所得的资金转移到香港。通过一系列空壳公司的操作,这些资金最终被转换成黄金,存入了香港多家银行的保险箱中。

1951年10月,王康年的犯罪行为进一步升级。他开始利用军需物资供应合同作为抵押,向多家国营银行申请贷款。这些贷款表面上是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实际上大部分都被他用于个人挪用和境外转移。据后来的统计,仅这一项就涉及金额超过3000万元。

然而,王康年的这些违法行为很快就暴露出致命的问题。前线医院开始陆续报告医疗物资质量问题,多名伤员因使用假药导致伤情恶化。特别是在1951年11月的一次重大战役中,由于使用了劣质医疗器械和假药,造成了大量本可挽救的伤亡。这引起了军方的高度重视,一场针对军需物资供应链的全面调查随即展开。

此时的王康年似乎已经预感到事态的严重性。他开始加快资金转移的步伐,同时销毁了大量的账目证据。但他的这些举动已经太晚了,军方和上海市公安局的调查已经掌握了大量确凿证据,一张巨大的追捕网正在悄然收紧。

四、案件侦破过程

1951年12月5日,志愿军后勤部接到第38军野战医院的紧急报告,指出一批来自大康西药行的医疗物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军方立即组建专案组,由军事检察部门牵头,联合上海市公安局展开调查。

专案组首先对前线医院使用的问题医疗物资进行了系统化取样检验。检验结果显示,在收缴的医用棉纱中发现大量工业用废料,注射用药物中竟有90%以上是以淀粉和工业明胶为主要成分的假药。这些发现立即将调查的矛头指向了大康西药行。

12月8日,专案组对大康西药行位于上海市区的总部和各个分销点同时展开搜查。然而,王康年已经提前撤离,只在办公室里留下了一些普通的账目记录。但专案组在搜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多份送货单据上都标注着"青浦仓库"的字样。

专案组随即扩大搜查范围。通过对大康西药行送货司机的审讯,专案组最终在青浦郊区找到了那个秘密工厂。工厂内的设备仍在运转,大量半成品和原料被当场查获。现场还发现了制作假药的详细配方和各类伪造包装物。这些证据直接证实了大康西药行生产假药的事实。

与此同时,另一条调查线索也取得重大突破。专案组在审查大康西药行的资金往来记录时,发现了大量异常转账。这些转账都指向了上海市医药管理局的几名官员,其中就包括副科长张明远。专案组立即对这些官员采取了强制措施。在审讯中,张明远交代了自己收受王康年贿赂,并为其违法行为提供保护的事实。

12月15日,专案组通过张明远掌握了王康年可能逃往香港的重要情报。经过与香港警方的协作,专案组最终确认王康年正藏身于九龙城寨的一处民房内。12月20日,在香港警方的配合下,专案组在九龙城寨将王康年抓获。当时,他正准备改头换面,计划逃往东南亚。

案件侦破后,专案组又用了近两个月时间,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调查发现,王康年的犯罪网络遍布上海、天津、香港等多个地区,涉案金额高达26亿元(旧币)。他不仅进行了大规模的医疗物资诈骗,还实施了严重的金融犯罪,包括骗取银行贷款、非法转移资金等。

在对相关涉案人员的审讯中,专案组还原了王康年的整个犯罪过程。他通过行贿手段获取军需物资供应合同,利用地下工厂生产假药,通过空壳公司转移资金,最终将巨额赃款转换成黄金存放在香港。这个犯罪网络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直接危害到了抗美援朝前线将士的生命安全。

1952年2月,专案组完成了全部取证工作。案件材料移交检察机关后,共有89人被提起公诉,其中包括王康年在内的主要犯罪嫌疑人12人,涉案官员15人,协助制造假药的工人和运输人员62人。这些人的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更给抗美援朝战场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五、案件审判与影响

1952年3月1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王康年特大假药制售案开始公开审理。考虑到案件的重大社会影响,法院特别在上海工人文化宫大礼堂设置了旁听席,近千名市民代表到场旁听。

庭审开始后,检察机关首先出示了大量物证。这些证据包括从青浦秘密工厂查获的制假设备、原料配方、假药样品以及详细的账目记录。经鉴定,仅1951年下半年,大康西药行就向志愿军供应了价值1.2亿元(旧币)的假药和劣质医疗物资。这些伪劣产品导致前线至少127名伤员因得不到及时有效救治而死亡,另有300余名伤员伤情加重。

在为期三天的庭审中,检察机关还揭露了王康年的金融犯罪行为。通过伪造单据和行贿,他共从六家国营银行骗取贷款3000余万元。这些资金大部分被他转移到香港,用于购买黄金和房产。经清查,王康年在香港共有房产12处,黄金存储约2800两。

3月18日,法庭开始传讯关键证人。其中,上海医药管理局副科长张明远的证词引起轰动。他详细交代了自己收受王康年贿赂的过程,揭露了当时医药管理系统中存在的严重腐败问题。据张明远供述,仅他一人就收受了王康年现金和物品折合约50万元(旧币)。

3月20日,法庭对15名涉案官员进行了集中审理。这些人分别来自上海市医药管理局、卫生局和银行系统。他们或是收受贿赂,或是玩忽职守,为王康年的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其中最高职务者为上海市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林志成,他在任职期间共收受王康年贿赂8次,总额达80万元(旧币)。

3月25日,法庭对62名协助制造、运输假药的工人进行了审理。这些人大多是受雇于王康年的普通工人,但他们明知是制造假药仍继续工作。其中,青浦工厂的技术主管刘德明作为关键人物,不仅参与制定假药配方,还负责培训新工人,在犯罪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4月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王康年犯有诈骗罪、生产销售假药罪和贿赂罪等多项罪名,考虑到其犯罪行为直接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且造成重大损失,遂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全部财产。

其他主要涉案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罚:大康西药行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杨光远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青浦工厂技术主管刘德明被判处无期徒刑;上海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林志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余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三年到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4月5日上午,王康年伏法。当日下午,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没收王康年在国内外的全部资产,这些资产将全部上缴国库。同时,政府还宣布对医药管理系统进行全面整顿,建立更严格的监管制度。

这起案件的审判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各地随即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击制售假药的专项行动。军队后勤部门也对军需物资采购系统进行了全面改革,建立了更加严密的质量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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