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转让炮友,两人都被判了强奸罪

真实案件趣 2024-09-09 18:50:18

渣男转让炮友,两人都被判了强奸罪

青年男子小明,形象俊美,能言会道,颇有女人缘,风流成性。

小明在酒吧搭讪了一名女子小丽,添加为微信好友。

两人在微信上聊得投机,相约见面,小酌后到酒店开房,成其好事。

没过几天,小明和小丽再次相约到一家酒店开房,共赴云雨。

小明将小丽的照片发到一个单身交友的QQ群里显摆,称自己又成功约炮一名女子。

群内单身狗小海艳羡不已,私信小明请求小明将小丽推荐给自己。

小明添加小海为微信好友,谎称小丽是自己花了800元包夜费约出来的,如果小海愿意支付400元,可以将小丽的下半夜转让给小海。

小海询问小明,这么做小丽是否同意。

小明表示自己不会给小丽说,小丽也肯定不会同意。但是可以趁小丽醉酒或者睡着以后偷偷进行。

小海担心被发现后小丽报警,小明声称小丽并非贞洁烈妇,且胆小怕事,即使被发现也应该可以摆平。

当晚,小明和小丽在房间饮酒作乐,翻云覆雨。

小明收到小海转账400元后,趁小丽熟睡之际悄然离开房间,并留门给小海,微信通知小海可以过来了,自己出去吃饭了。

小海悄悄进入房间,钻进小丽被窝,冒充小明,一阵操作猛如虎。

小丽懵懵懂懂,迷迷糊糊中以为是小明,也颇为配合。

无意间小丽触摸到小海的头部,长长头发的小明怎么突然变成了光头?这一惊,小丽睁开了双眼,发现眼前竟然是一副陌生的面孔!

小丽一把推开小海,惊呼,你是谁?你是怎么进来的?小明呢?

小海赶紧叫来小明,想要和小丽私了。

小丽说自己不会原谅小明和小海的,坚持打电话报警。

小明和小海深知犯下大错,在酒店等候警方处理。

小明和小海被投入大牢。

案发后,小明和小海的家人找到小丽,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了小丽的谅解,小丽请求法院对二人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明和小海二人合谋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二人是共同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都是主犯。二人在明知被害人报警后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二人的亲属代其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全案情节,分别减轻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二年。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小海的行为很明显构成强奸罪。

小明和小丽是自愿发生关系的,并没有强奸行为,但是小明微信联系小海并向小海索要钱财,怂恿小海实施强奸行为,给小海留门,为小海实施犯罪提供了帮助,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刑法》规定,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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