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同样是三年劳动合同,那些试用期三个月,工资打八折的公司,其实比试用期工资100%,但时长是六个月的公司要厚道、靠谱的多!
试用期给100%的工资,表面上看,对劳动者更实惠。但是,从公司的角度来说,原则上,只要他操作的好,它就可以在六个月里的任一时间裁掉你,还不需要补偿。
而试用期三个月的公司,公司哪怕是在三个月过一天的时候裁掉你,都要支付至少半个月的补偿金。
所以那些试用期设定为六个月的公司,完全是提前给自己留下了更大的操作空间,给员工的安全感会更低!
这个你可以自己想想,一般来说,三个月完全可以判定一个员工是不是适合公司了,既然都是全工资,那为什么不把试用期设定为三个月呢?
原因就在于员工在试用期和转正后,公司可操作的空间完全是不一样的。
而这,这个就是问题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