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前些年,职联招聘有这么一句广告语“看准了你再跳哇”,广告内容是黄健翔扮演的吴刚想离开月宫换工作到人间,于是欣欣然一跳,不料却落到了柴火堆旁,造得满面尘土...此时画面飘来徐静蕾的画外音:看准了你再跳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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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多数到打工人来说,“看准了你再跳”,说起来很单,做起来却难于上青天。因为你不进入到公司里,永远不知道这家公司内部是啥样...于是乎,就出现了这么一种情形:刚跳槽的时候信心满满,但是进去后发现简直坑的不要不要的,最后的结果就是试用期都没过,就主动或者被动的“润”了。
这个时候我们今天要讨论的问题就产生了:这2-3个月的工作经历,我要不要写到简历上?写上吧,会不会让HR觉得自己稳定性不够?不写吧,听说HR同样关注空窗期...简直是写也不是,不写也不是...今天咱们就从一个HR的实操视角,来解读一下”这种短工经历到底是写好还是不写好“的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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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社板砖多年,负责或者经手企业招聘进人没成千也上大几百的人来说,对于这种试用期2-3个月便离职,不管你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我的建议都是就不要写进去了。
因为不管你是因为什么原因离的职,都容易让HR质疑你的工作稳定性、忠诚度、个人规划甚至工作能力不太行,然后在筛简历这个阶段,就直接给你pass了。
这时候,你可能会觉得某明奇妙,很多时候这种试用期离职的情形,问题并不全在我自己啊,公司“坑”的情形比比皆是,我才是受害者好不好?!但是吧,咱得搞清楚一点,你是找工作的,HR是招聘的,你们可并不是对等的。你的简能不能通过,进而获得面试的机会,他在这一刻拥有生杀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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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想要得到这份工作,先先要确保自己能通过简历筛选这一前置条件。这个时候,我们就得顺着HR筛选简历的思维走,就是这么个道理。
基于此,我的建议就是这种试用期没过的短工经历,就不要体现在简历上了。可能有人说这不是又触了“空窗期”这个雷了吗?关于这一点,大家不要太过担心,因为一般来说1-3个月的空窗期,大多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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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要强调的是,我们不把这2-3个月的短工经历写在简历上,是因为就业环境所迫,为了获得更多简历被“捞”的机会,不得已而为之的一个非常规操作而已。
而当我们获得了面试沟通的机会,就可以在面试环节在和HR说一下自己2-3个月就离职的真实原因是什么。总结来说,就是先争取到面试的机会,然后在面对面的时候在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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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一般合情合理的话,HR不会太计较这一点的,毕竟HR也是打工人,他们也经过跳槽,而有跳槽就有踩坑的可能,这个很正常。
反过来,如果你上来就写把这份短工经历写上了,出于前边所说的原因,HR大概率直接给你的简历pass了。可能有人会说HR这是拿着鸡毛当令剑、业余且没水准的表现,但问题是,这个事人家就是有这样的操作权...说句更直白粗暴的话:你可以看不惯,但是你改变不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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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挖一点,是谁给了HR这么做的勇气?还不是因为可供HR挑选的资源实在太多太多,所以我想怎么着,就怎么着!这东西根本没有什么对与错,因为全在我决定!
当然,我知道看到这,会有人不食人间烟火的或专业或正义的人士会说“你这是不诚信,是人品问题”。对此,我只能说我是从实操的角度说一些“非常规操作”,要高尚咱也会说,但是如果在当前畸形的大环境里活下来,显然对我来说更重要。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