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晚在湖南长沙,一家长带孩子逛盒马时,孩子在奔跑期间摔倒且出现短暂晕厥,去医院检查诊断“多处损伤、脑震荡、右侧顶部头皮血肿”。其家长认为,孩子摔倒时没有工作人员上前扶起,且表示孩子目前还在昏迷,就此事去盒马打砸店内商品,想要讨说法。
男孩母亲发视频称:“盒马鲜生店大欺客,孩子摔了没人来帮一下,良心何在?没有一个工作人员来帮一下,至今还在昏迷。
哪怕员工联系一下负责人,叫一下120都可以,各个冷眼旁观,现在也没有盒马的负责人来跟我联系一下,哪怕关心一下孩子情况,盒马就是这个服务态度吗?”
门店工作人员称,“当时有工作人员过去问他了,需不需要打电话给家长,或者是打120给他先送到医院去看一下。小朋友当时自己站起来就说没什么事情,然后就走掉了。”
该工作人员还称,目前门店申请部分赔偿,但家长不同意,所以还在协商中。
现在这社会谁敢扶?一次法院乱判,造成整个社会的冷漠!!!教训够深刻了。
扶与不扶,都难逃厄运。扶了,讹你做贼心虚。不扶,讹你没有道德。
第一,店员看到她儿子晕倒,不知道什么原因晕的,肯定不敢随便扶,需要医护人员初步判断能否移动,才好动作。其二,有网友说她儿子已经醒了,只是摔倒后短暂失去记忆昏迷了一下。其三,为了索赔就去砸人东西,砸坏了东西不说,还影响了其他人购物,东西还可能砸到其他人身上,她以为按闹分配呢?
如果扶了,又会是“处理不当,不该移动”?
如果摔倒可能伤到脖颈或者脊梁骨的话,最好不要马上随便搀扶起他,否则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的损伤,这是学急救时必学的知识
先看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如果是盒马因为地上污渍啥的,打滑造成的,盒马肯定跑不掉。但是如果是小孩在追逐摔倒的,那也挨不着盒马啥事。
监护人就在附近,作为一个家长,放任自己小孩在超市内奔跑才是受伤的主因。老想把责任全推到别人扶不扶上。
就和老人坐车让座一个意思,为啥是必须的?搞笑的很
就这个砸店,如果有人扶了,绝对被讹…
在马路上摔倒她该去哪里砸?
捎带手,把瓷砖的厂家也告了吧,毕竟砖太滑了。。。
中国有两种闹,第一种是你在我地头上卸货,货就是我的;第二种是我的人在你们家门口摔的就是你们家责任!你别跟我讲法,老子法盲!
超市不是运动场,小孩在奔跑中摔倒应该是监护人自己的责任!
在店里摔倒了,为什么店家一定要赔偿呢?
人无害虎意,虎有伤人心。追逐金钱的社会,还是万事小心为好。
这种官司如果能赢,我让我奶奶到处去创业,反正她闲着也是闲着
赔了没?赔了的话我就不开塔吊了,兰州有好多大超市
无独有偶,最近还发生了另外一起“倒地未扶”的事件:
近日,安徽宿州萧县一药店内,一名老人在买药时突然倒地抽搐不止,药店店员并未将其扶起,而是选择报警,其间还在接待其他顾客。直到老人倒地约9分钟后,才有民警进入药店,为老人提供帮扶。目前老人已离世。
店家回应称:事发后店员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第一时间就打了急救电话并报警。
这位老人不是单纯的“摔倒”那么简单,而是伴随着抽搐。这种情况下,很可能是疾病发作,对于不懂医疗专业知识的普通人来说,如果贸然上前施救,还可能由于措施不当对老人的身体造成二次损伤。
一般来说,在拨打120时,医生会简单询问病人情况,并交代报警人如何处置。也许,“等待急救车辆到达”就是店员接收到的专业意见。
所以,并不是不假思索地去把老人扶起来,才算是善意。店员保持了冷静,及时拨打了120,或许已经是自己能力范围内、也是当时情境下最好的选择。也并没有规定要求药店的营业人员必须具备急救知识。
不能下意识地就认为,把老人扶起来就没事了,或者就不会因此导致死亡,这些都只是“遥远的揣测”。
老人摔倒尽量不要贸然扶起,容易造成伤害。因为不懂专业知识,能拨打120就是最大的善心了!
我完全理解并支持店员的举措!否则,一旦店员去扶老人,店员就有可能会被讹诈到倾家荡产!
我家小区门口药店有个老人晕倒没心跳了,店里人给做了心肺复苏把人救过来了,但是肋骨按骨折了之后,被老人的家人给告了,打了很久的官司,最后药店胜诉,药店因为这么久无人管理也黄了
以上两起案件中,如果判店员和店家的过错,更多的孩子和老人可能会出现不必要的伤残,沦为牟利的工具。
其实,“扶不扶”这个问题,社会上已经讨论了快20年,小品“扶不扶”当中给出的答案是必须扶不可, 因为“良心倒了就扶不起来了”。
北大某副校长也曾说:“你是北大人,看见老人摔倒了那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北大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北大替你赔偿!”
这段“撑腰体”听上去很热血,但问题是现实不是小品,普通人也没有北大校长为之撑腰。
由于一些碰瓷、耍赖的人的存在,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寒了太多善良人的心。
社会的冷漠,与其说是道德下降,不如说是习得性冷漠。
此外,并不是所有人在任何情况下倒地,都是需要被扶起来,也并不是所有的“不扶”都是冷漠。
有很多国人总认为,别人提供帮助是理所应当的,但真相是,这个社会没有那么多“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