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志星,汪来杰,郭园园
摘要: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必须坚持不懈解决好“三农”问题,举全社会之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驻村干部是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力量。在推进驻村干部下沉乡村产业的过程中,驻村干部面临着“嵌入——转化——耦合”的转变过程。立足嵌入理论视角,可以发现驻村干部主要通过政治、资源、认知和文化等四个维度嵌入乡村产业网络,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同时,驻村干部面临着法治不畅、资源失衡等嵌入困境,可以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凝聚价值共识等多种方式,使驻村干部顺利嵌入乡村产业网络、形成良性耦合,进而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乡村产业发展,从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到加强科技创新推广,陆续推出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不断扶持乡村产业发展。乡村产业振兴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设计,已经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问题的提出与文献回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乡村产业振兴可以实现农村居民增收,并对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等起到带动作用。因此,必须保障乡村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农民增收和农村富裕提供有力保障。于是,在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日益完备的当下,全国各地围绕乡村产业振兴进行了多方探索与实践。然而,产业振兴政策在执行中呈现悬浮化困境。一方面,自上而下推动产业振兴受阻。地方政府在推动产业发展的过程中,缺乏系统思维与整体布局,忽视市场规律,自上而下强行推进,希冀在短时间内“造亮点、造政绩”。此外,由于一二三产业布局不协调、发展规划滞后、配套资金不到位,以及缺少对乡村产业的了解等,造成产业的发展、供给与村民需求之间存在匹配度不够等问题,因而使得制度设置、制度运行与制度场域之间存在结构性脱嵌的现象,导致制度悬浮于基层治理场域。[1]另一方面,自下而上的村民主动参与式微。城镇化快速发展,乡村呈现老龄化、空心化、悬浮化,农业劳动力深度老龄化,乡村产业缺乏专业人才,乡村公共治理场域破碎。特别是税费改革以后基层政权从过去的汲取型转变为与农民关系更为松散的“悬浮型”[2]。此外,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传统生产方式竞争力较弱[3],也导致乡村产业振兴的悬浮化、无根化。这些问题不仅浪费了大量的国家资源,还消耗了广大农民对乡村产业振兴的信心,破坏了乡村产业振兴的内生动力。
梳理文献发现,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的路径研究聚焦于外源式与内生式发展双重维度:第一,外源式发展模式。张雨薇从党建引领出发,认为通过基层党组织对村级权力的覆盖,乡村产业能够在实践层面明确振兴的发展模式与前进道路。[4]苏昕等人认为,在政府的引导与扶持下,能够有效缓解内部矛盾,促进农户增收及集体经济发展。[5]张环宙等人提出,通过政府外部资源的介入,可以快速改变乡村产业现状与结构。[6]章熙春等人提出,将科技特派员嵌入乡村产业发展场域,通过赋能嵌入、结构嵌入和功能嵌入等推动乡村产业“再造”,实现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7]第二,内生式发展模式。韩旭东等人强调,乡村能人、精英以经营村庄的方式带动村庄发展,可以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加农民收入。[8]张文静通过对三个村落的个案研究发现,实现乡村产业振兴需要重视村干部在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9]马荟等人提出,通过培育当地人的主体意识,注重产业的在地化培育和自主经营,可以激发内生动力,推动产业振兴。[10]
综上所述,关于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的路径研究聚焦于自上而下的外源式输入和自下而上的内生式激发。不论是党建引领,能人带头,政府支持,或者是激活村民活力、重塑村民主体意识,无一不聚焦于一点即内外耦合,而驻村干部恰恰可以有效实现内外耦合式治理。驻村干部作为连接政府和村民的接点,既不同于国家行政力量直接向乡村下沉,也有别于村民参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力量分散,可以实现内外双发展模式,共同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一方面,驻村干部通过高位嫁接、重心下移,可以实现自身的社会资本与政策资源嵌入乡村场域,实现外源式输入,从而有效地解决产业悬浮化等问题。另一方面,驻村干部嵌入乡村后,可以有效吸引人才回流,调动村民参与活力,重新激活乡村社会网络,使乡村产业在空心化、老龄化的怪圈中实现突围,实现内生式发展。因此,本文的研究立足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以驻村干部为切入点,并以嵌入理论为研究基础,分析驻村干部嵌入乡村社会的形式、在推动乡村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和遇到的阻滞因素等,厘清驻村干部在乡村产业振兴过程中的主体角色,廓清驻村干部从嵌入到耦合乡村产业过程中面临的现实困境,进而提出优化路径,建设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相适应的驻村干部帮扶乡村产业模式。
二、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一)理论基础:嵌入理论嵌入理论发轫于英国学者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的《大转型:我们时代的经济与政治起源》一书,是社会学对抗、反击新古典经济学思想的扩张而诞生的概念。[11]波兰尼认为,人类一切经济活动总是嵌含在社会中,社会关系被嵌入经济体系之中。[12]在波兰尼眼中,市场嵌入社会是人类历史的本质和普遍逻辑,认为人类经济通常都潜藏于人类的社会关系当中,即经济体系嵌入社会关系,提出了经济的整体性嵌入观。[13]1985年,美国学者马克·格兰诺维特(Mark Granovetter)在上述理论的基础之上对嵌入关系中的微观行动者进行研究,并基于社会结构的视角提出,经济活动中的行动主体不再是“经济人”而是“社会人”,经济活动嵌于社会网络之中。格兰诺维特将社会网作为研究人类行为的工具模型,强调“大多数的行为都紧密地镶嵌在社会网之中”,人类行动和社会结构本质上相互依存、关系密切,并据此将嵌入划分为关系型嵌入与结构性嵌入。[14]在此之后,嵌入理论被广泛地运用到社会领域,被用来分析社会结构。但格兰诺维特取向的嵌入性在强调经济与人际关系网络不可分离的同时,却明显地忽视了政治、文化和制度等因素对经济活动的影响,这些缺憾使格兰诺维特饱受批评。在此背景下,众多学者开始对嵌入理论进行补充完善,如美国学者莎伦·祖琼(Sharon Zukin)和保罗·迪马吉奥(Paul Dimaggio)将嵌入性分为结构嵌入性、认知嵌入性、文化嵌入性和政治嵌入性四种。[15]综上所述,嵌入理论所强调的是行动主体通过努力适应特定结构并努力融入所嵌场域并带来改变的系列过程,嵌入的核心意涵是指组织运行过程中必须正视政治、文化、社会资本等社会环境因素对组织运行逻辑和发展态势的植入性影响。[16]嵌入理论把行为人的选择放进既定的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结构之中,人是既定社会关系和结构的产物,嵌入后既会对所嵌场域产生影响,也会受所处的社会环境影响,嵌入后各行动主体会形成关系网络,行动者在信息等资源交换中发展成为合作关系。“耦合”是物理学术词语,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体系或两种运动形式通过相互作用而彼此影响以至联合起来产生增力协同完成特定任务的现象。驻村干部作为嵌入者,在嵌入乡村网络中,通过一系列行动与其他参与主体(农户、乡镇、村“两委”、企业等)产生良性反应,从而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二)分析框架嵌入理论认为嵌入的目的是为了控制、规约、协调和发展。[17]在实践中,嵌入理论为国家政权介入乡土社会提供了端口,也为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了新的视角,能够有效解释驻村干部社会行为与乡村产业发展的耦合关系,从而廓清驻村干部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内在逻辑。本研究将驻村干部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过程分为嵌入———转化———耦合。第一,“嵌入”。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而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基础。驻村干部在政治动员与政策引导下对乡村进行入嵌,参与乡村产业振兴,同时从“产业结构、组织体系、要素资源、价值取向”等四个维度出发,精准识别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短板与突破方向。[18]因此,按照此逻辑梳理,驻村干部需在政治、资源、文化、认知等四个维度嵌入乡村,推动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这一过程称为嵌入。第二,“转化”。转化是指驻村干部嵌入乡村后,凭借自身资源和权威与乡村产业的参与主体进行互动,在互动的过程中相互作用、彼此影响,并最终产生合力的过程,这一阶段称为转化。第三,“耦合”。耦合是指经过情感互动,驻村干部与村民、村干部、企业等多方主体达成尊重与认同。
结合嵌入理论,本研究从政治、文化、认知、资源等四个维度考察驻村干部对乡村产业各类资源进行利用和整合的情况,综合分析驻村干部参与乡村产业振兴的过程与内在逻辑。通过多维嵌入,驻村干部可以实现与乡村产业网络的深度融合发展,并与村民、村干部、企业之间形成互惠合作,这有效激活了乡村社会发展的内生活力,并兼顾政治、经济与社会效益。[19]
三、嵌入:驻村干部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内在机理(一)政治嵌入:保障乡村产业有序运转驻村干部嵌入乡村产业场域,因其来自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熟悉国家政策,扮演着政府代理人的角色,代替政府行使行政权力,集行政代理人与乡村执行人等多重角色于一身。一方面,实现乡村产业振兴,政府是治理主体,也是乡村产业发展的外源动力。从政府角度看,驻村干部作为行政代理人参与产业振兴可以代表政府优化产业秩序,带来制度保障,将帮扶政策等嵌入乡村产业场域,其目的在于激励和约束行为主体,可以有效解决土地流转不规范、产业融合不透明等问题,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驻村干部嵌入乡村,可以改革村务治理,建立村务公开和监督机制;同时,可以有效送法下乡,规范乡村产业与农村集体经济,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二)认知嵌入:凝聚乡村产业价值共识认知嵌入是指行为主体的认识和思维意识对自身行为选择进行指引或限制。[20]驻村干部参与乡村产业振兴,以新的时代价值、发展理念为依托,凭借其自身开阔的眼界与专业技术素养融入乡村网络,可以重塑农民的价值观,培育并改善农民的认知体系。同时,认知体系的培育可以有效链接多方主体参与,有助于凝聚共识,打开村民思维眼界,提升乡村多元主体对共建共治共享的认知和能力,从而有效维系乡村社会秩序的良性运行,提升农民参与乡村产业的意愿和积极性。
(三)资源嵌入:赋能乡村产业持续发展嵌入的本质是一个由各种资源构成的、互相依存的结构。驻村干部下沉乡村,可以利用自身的社会资源与政策资源来实现内外耦合式发展。其拥有的资源包括:资金等物质资源,人脉、声望等社会资源,知识、价值观、信息等文化资源。资源嵌入强调的是行动主体如何将其拥有的内部资源带到乡村地区,同时有效利用外部资源,实现内外部资源的协同与融合。驻村干部正是利用自身所积累的多种社会资源,推动乡村产业内外融合发展,并有效整合乡村社会发展资源,提高乡村产业的资源利用率,实现产学研有机结合,推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文化嵌入:增强乡村产业内生动力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良好的乡风文明能够有效促进产业振兴,更好地凝聚民心、凝聚共识,以此来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驻村干部嵌入乡村场域,不仅可以为乡村文化建设注入新元素,还可以改变村民的传统文化价值观,摒弃不良文化,再造乡土文化形态,推进乡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构建乡村共同体。[21]驻村干部通过激活传统乡村文化,实现情感联结,不仅可以促进村民参与产业发展,还可以吸引城市要素资源向乡村转移,进而促进产业兴旺。通过借助情感和礼俗的网络构筑路径,驻村干部能够在经济行动中得到村民的信任及支持,包括降低农户对接成本,以及维持合约关系的长期稳定等。[22]
四、嵌入梗阻:驻村干部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困境及成因驻村干部下沉乡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村“两委”推进乡村产业力量不足的难题,是对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补充。但是,随着城镇化、市场化的加快推进和经济结构的转型,大量社会要素向城市集中,形成马太效应,导致乡村人才外流、发展滞后、治理弱化。驻村干部囿于资源禀赋、个人认知、工作理念的差异,使其在嵌入乡村产业场域时遇到梗阻,难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一)政治不畅:相关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美国学者道格拉斯·C·诺思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博弈规则,是一些人为设计的、形塑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23]法治是政治的反映和保障,乡村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制度的保障,但是关于乡村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却总量不足。
首先,涉及乡村产业的立法总量不足,部分领域呈现空白。关于乡村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体系不够健全,农村宅基地、集体产权等领域还缺少相关的法律规范。如:土地流转主体不明确,农民自行对土地进行流转使得土地的主体边界模糊,导致矛盾产生;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农民在进行土地流转时习惯口头约定,很少签定书面合同,也未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纠纷隐患较多。
其次,部分法律制度滞后于实践的发展。这种情况给参与主体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成为制约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产权制度归属与经营收益不明晰,以及成员收益分配权缺乏保障等原因导致乡村集体产权不完整、产权流动效率不高,最终影响乡村经济的发展和壮大。[24]
再次,相关人员法治意识淡薄。驻村干部在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时,离不开制度的有序运转,农民法治意识欠缺导致乡村产业发展阻滞。如:许多农民因受教育程度较低,法治意识较淡薄,在反映问题、维护权益时往往不走法律渠道,习惯以人情来处理,没有养成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益的习惯;部分村干部处理问题时,要么以权压人,要么讲人情讲关系,这些做法削弱了法治权威;由于缺乏对乡村产业进行有效的责任约束和负面清单管理,也会造成乡村产业对乡村资源的掠夺性经营。
(二)认知失调:驻村干部与农民价值认同脱嵌首先,部分驻村干部担当意识不强。部分驻村干部在参与乡村发展时,抱有维稳心态,怕出错怕担责,将驻村工作视为晋升跳板,在实际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在驻村工作期间并没有真正带动当地乡村经济的发展,长此以往会造成农民的信任危机,不利于乡村经济的发展。
其次,农民发展产业积极性不高。植根于传统小农经济结构中的乡村传统观念与以现代化为取向的乡村产业体系之间形成了特定的张力。由于传统治理体制的制约和小农思想作祟,农民因循守旧的观念依然存在,他们中的许多人把土地作为其生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担心农村产业的发展存在不稳定性、风险较大,不敢进行大规模经营,不愿参与或推进产业发展。
再次,乡村干部数字素养较低。乡村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对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利用,而乡村原生干部普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难以适应新情况和解决新问题。面对乡村产业数字化水平低、地方数字化平台功能单一等问题时,仅仅依靠驻村干部难以支撑乡村产业的深度发展,需要深度融合并培训本土型人才。
(三)资源失衡:乡村产业资源配置失衡首先,链接资源较难。在链接资源时,需要驻村干部向外打通资源渠道,但由于派出单位和驻村干部不了解产业情况,社会资源不会自动嫁接,需要驻村干部主动链接。而驻村干部虽有意愿发挥引领作用,积极从外部吸引各种资源进村,但村民的积极性较差,主动性和参与性不够,甚至有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存在“引而不动”的情况,驻村工作任务也因此陷入“推而不动”的困境,致使整合资源受阻。[25]
其次,精英俘获,农村既得利益者阻挠。所谓既得利益者,是指那些凭借不合理的制度或社会整合错位而形成的比较稳定的合法的或不合法的特殊利益群体。[26]在乡村产业的发展中,部分人群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与社会资源,占据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能够凭借自身的群众基础和动员能力为产业发展获得项目主导。[27]而驻村干部作为外来户,在发展乡村产业时会损害既得利益者的已有收益,所携带的外部资源所有权、分配权和使用权容易被地方精英截留,产生精英俘获,陷入精英俘获或庇护主义分配体系的陷阱,最终阻碍乡村产业的发展。
再次,乡村产业帮扶资金使用失衡。部分驻村干部和村民由于思维局限,对筹集到的产业帮扶资金未能充分有效利用,多用于抵还欠债或面子工程,而并没有真正用在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或哺育发展新型特色农产品等能够带动乡镇村民发家致富的产业。
(四)文化欠缺:乡村产业内生动力不足首先,乡村公共价值场域失序,农民参与不足。一方面,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城乡资源的马太效应日益严重。乡村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被源源不断输送到城市,导致城乡差距越来越大,乡村中的青壮年、优秀人才持续外流,村庄面临着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失衡、素质偏低、技术落后、资金有限和老龄化严重等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农民价值观念的世俗化日益突出,村民集体意识、公共责任观念等逐步减弱。[28]
其次,互信机制缺失。传统农村社会以讲面子、重人情为惯例,长久以来形成了农村社会的特有习性。驻村干部嵌入乡村场域时,因其资历不深、阅历不足和对当地村情民意缺乏了解等,在短时间之内难以得到村民的认同和信任。由于群众基础较弱,驻村干部容易受到原生村干部与村民的抵触,导致产业项目的管理缺乏群众的支持。
五、耦合:驻村干部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践进路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是关键。驻村干部嵌入乡村场域是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第一步,必需对驻村干部嵌入各个场域的过程进行优化,以尽快达到耦合状态。
(一)完善制度设计:确保乡村产业长效运行第一,加强制度保障,完善政策、立法及制度设计。地方政府根据乡村的实际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完善涉农规章制度的整体设计。如,对土地流转、村公共财产的使用等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明确产业资产权属、集体与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村“两委”与产业经济之间的责任分工等;通过建立台账等方式,准确掌握流转主体、方式、面积、用途及经营状况等;流转的土地要经过相关部门或村委会公证,必须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流转土地,对于流转手续不规范的,要按照政策规定尽快补充完善相关手续。要明晰产权制度。驻村干部嵌入乡村后,对于乡村产业和村民集资入股企业,要坚持“产权清晰、权责一致”原则,保证收入与支出公开公正透明,从而有效地促进村民参与、致富增收。
第二,重视政策保质期,定期更新规章制度。在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中,制度修改往往滞后于实际。因此,驻村干部嵌入乡村后,一方面要送法下乡,规范相关主体行为。另一方面要定期查漏补缺,不断将产业阻滞情况反馈给上级组织,并及时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结合自身的需求进行优化,对落后于实际的规章制度应及时淘汰更新。
第三,培育法治意识和思维。法治为乡村产业发展护航,要以法律的形式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使乡村产业振兴获得稳定的制度性保障,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更加充分、平等、公平的发展机会。[29]驻村干部要联合地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法律宣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如开设法治微课堂、邀请农民听审等,通过鲜活的案例,以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法治意识。驻村干部还要重视对村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增强村干部法律责任意识,促进村干部敬畏权力、规范用权。
(二)凝聚价值共识: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第一,完善驻村干部监督、激励机制。首先,建立驻村干部电子档案,掌握干部日常表现。通过电子台账、云监督、云打卡等形式使其在关键指标上留痕,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电子档案坚持实时更新、及时归档,实现动态化管理。其次,完善激励机制。建立驻村干部电子档案的信息共享机制,职能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驻村干部进行集中考核,形成评价意见,作为驻村干部评先选优、职级晋升、选拔任用等事项的重要参考。再次,完善驻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持续优化工资待遇结构,着重将乡村产业的发展和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同驻村干部奖励报酬挂钩,这既有助于调动驻村干部的积极性,也有助于干部驻村制度的长效化。[30]
第二,健全乡村产业的培训、参与机制。驻村干部可以开设乡村产业发展培训讲座,提升村民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通过推行微课堂、案例情景互动等方式,开拓村民的思维和眼界。驻村干部应精准化设计培训内容,结合乡村产业特点与农民兴趣需求,细化深化培训目标,不断带领乡村能人和愿意从事乡村产业的人员开展实地调研,脚踏实地解决乡村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对培训后稳定参与的农民,通过采取补贴、优惠或者入股分红等方式,激发村民集体参与。
第三,提升农民数字素养。首先,驻村干部可以联动党组织、乡镇社工站、社会组织、高校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鼓励提供志愿服务,开展常态化数字培训,推动数字培训服务向农村延伸,提升农民数字素养。其次,驻村干部可以与乡镇政府及上级职能部门联合成立数字小组,常态化嵌入乡村,进行包区包片式流动服务。再次,可以将关键性、深层次、复杂性的数字资源进行数字化技术外包,降低农民参与的数字化门槛,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整合资源配置:实现乡村产业资源均衡第一,搭建协商式互动平台,疏通内外资源渠道。首先,驻村干部嵌入乡村后,应创建协商互动式平台,综合考虑村情民意与本地资源,同时争取派出单位资源,推动各种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帮助村集体和村民增收致富。其次,从乡村产业论证、建设到运维等各个环节,驻村干部都尽可能地充分征求村民对发展乡村产业的意见和建议,让村民感受到被尊重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从而激发他们参与乡村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再次,应依法保护当地政府、村“两委”、村民、社会组织、企业(项目参与方)等各方的权益,通过充分调动各参与者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使村民的内在需要和外部资源进行准确对接,从而促进乡村产业项目的成功落地。
第二,进行社会矫正,加强审计监管。精英俘获是造成公共资源(尤其是扶贫资源)瞄准偏离的重要原因,精英会为了自己的利益侵占公共资源。[31]首先,对违反社会整体利益、侵犯他人利益的个体或群体行为,应依法强制纠正,阻断精英俘获,保证乡村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调动多方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监督。应加强政府审计、纪委监督、村务监督、群众监督及村民监督等,如成立村务监督会,由村“两委”、驻村干部、村民、地方职能部门联席参会,对村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质询,以及对财务进行审核等,从而限制村干部挪用、占用、挥霍财务资金的操纵空间,倒逼村委会规范财务管理行为。[32]再次,完善问责程序。针对个别既得利益者的阻挠,一旦发现查实,坚决问责。
第三,进行导入培训,发展特色产业。各级地方政府在派驻驻村干部时要进行专职培训,锚定建设农业强国、产业兴旺的目标,把乡村产业发展、农产品发展、农村实用致富技术等内容纳入培训课程,同时邀请高校专家、企业家等参与授课,通过产业振兴专职培训,培育一批懂发展、知民意、具备专业技能的驻村干部,真正实现助农增收。
(四)培育文化根基:激发乡村产业内生动力第一,激活乡村公共文化,重构乡村文化认同。首先,激活乡村优秀传统文化。驻村干部要充分挖掘当地的优秀传统文化,注重保护历史遗存,把文化优势转化为经济产出和发展动能,为乡村产业振兴注入文化动能。如发掘当地的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农耕文化和非遗文化等资源。[33]其次,搭建乡村公共文化平台,重构乡村共同体。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活动,如常态化地开展送戏下乡、广场舞展演、举办乡村春晚等活动,让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建设者和受益者。再次,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距。遵循统筹领导、合理布局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结合乡村产业的实际发展状况,有效整合资源、促进均衡发展,深度融合二三产业,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供应链,实现乡村产业振兴。
第二,建设互信机制,设置意见表达和反馈机制。首先,要让村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激发他们的创造性,驻村干部最好能够以生动形象的案例或通俗易懂的地方话语体系去解读相关政策和产业发展所能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收入,让村民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内容,增进彼此信任。其次,驻村干部要认真倾听村民的诉求,通过入户走访等方式与村民建立情感联结。再次,驻村干部应及时向村民公开产业收入明细,取得村民的信任。
参考文献:略
原标题:嵌入与耦合:驻村干部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逻辑与进路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乡村振兴责任制下驻村干部履责困境与突破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3BSH018)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李志星(2000—),男,河南新乡人,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汪来杰(1965—),男,河南开封人,河南大学地方政府与社会治理研究所所长、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郭园园(1998—),女,河南洛阳人,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来源:《沈阳干部学刊》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