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对弓箭的管理和使用均有严格规定,因皇帝注重骑射而养成风气

史海撷英 2025-02-15 22:00:20

众所周知,建立清朝的满族,其先民女真人由于生产、生活方式以及战争需求,形成了精于骑射的民族特性。历经努尔哈赤、皇太极两代统治者的扩张,在关外建立了后金政权,其继任者问鼎中原,建立了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在这个过程中,清朝建立的骑兵集团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哪怕在统治稳固后,对弓马骑射也是相当上心,甚至将其放在了核心位置,“虽天下一统,勿以太平而忘武备,尚其益习弓马,务造精良”,而践行“弓马骑射”的主要兵器就是弓箭,是故历代清帝对弓箭的制造和使用极其重视。

清代对弓箭的制作和管理

弓箭的制作

弓箭是践行“弓马骑射”的核心武备,清朝对弓箭有严谨的制作过程,此过程载于《清会典事例》、《钦定八旗通志》、《皇朝文献通考》等书,内容几乎相同。

清代的弓主要是由弓把、弓臂、弓弰(这三部分所用木材也被称为弓胎)、弓弦四部分组成。弓把、弓臂的材料是由榆木、紫藤木、竹子等材料,之所以让这三种为制作弓胎的材料,是经过精心选择的,其材料有弹性好、不易开裂、防虫蛀等特性。弓弰是用桑木为原材料制成,在弓弰的两侧顶部配牛角制成的弰头,在差不多顶端的位置刻弧口以便挂弦,弓弰部位又以鹿角作为弓垫,起到垫弓弦的作用。在弓弦部分的材料,又有两种构成:一是教习之弓,蚕丝做为原材料。二是战阵之弓,以,以鹿皮作为原材料。为了弓的美观还要经过贴桦树皮、抛光等工序。

清弓的形制是典型的反曲复合弓形制,整个弓胎呈弯曲外翻,弓弰又反向外翻,进一步提升了弓体出箭的效果。其拉力一般根据弓胎的厚度、使用牛筋、鱼胶的分量而定,“视胎面厚薄,筋胶之轻重为为断”,从一力到十八力不等(根据罗卜藏全丹的《蒙古风俗鉴》所言“一力有八斤重”,清制一斤为现代的596克)。

1力至3力,用筋8两,胶5两;4力至6力,用筋14两,胶7两;7力至9力,用筋18两,胶9两;10力至12力,用筋26两,胶10两;13力至15力,用筋32两,胶12两;16力至18力,用筋38两,胶14两。

而清代的箭,一般在1米左右,其箭杆主要以杨木、柳木、桦木为原材料,制作时先要校直、抛光箭杆,这一步非常重要,直接影响到了箭的准头和射手的手感。其后,还有三步工序,分别是刻弦口、装箭镞、粘箭羽三项,三项完成后,一支合格的箭就完成了。据史书记载,清代弓箭的成品非常强劲,“他们的弓不算大,轻而有劲坚实。他们的箭有长有短,都十分强劲,可以洞穿硬板”。在明军与清军交手过程中,清军的弓箭往往给予明军很大的杀伤。

清代弓箭的管理

清代不仅对弓箭的制作有固定的程序,而且对原料的采集、官兵弓箭的配发、以及对工匠的赏罚都做了林林总总的规定。

各级官兵弓箭的数量和种类都有明确的规定

清代兵器的配发由兵部进行统一管理,不同职位的官兵,不同爵位的王公贵族都配备不同的数量的弓箭。据《钦定军器则例》开列如下。

各级王公配发弓箭数目:亲王箭3000支,弓10张;世子箭2500支,弓9张;郡王箭2000支,弓8张;长子箭1700支,弓7张;贝勒箭1500支,弓6张;贝子箭1000支,弓6张;镇国公箭700枝,弓4张;辅国公箭600支,弓4张;镇国将军箭400支,弓2张;辅国将军箭300支,弓2张;奉恩将军箭200支,弓2张;奉恩将军箭170支,弓2张。

官兵配发箭支数目:公550支,侯500支,伯450支,一品官400支,二品官350支,三品官250支,四品官200支,五品官150支,六品以下100支,前锋、护军、亲军、领崔等70支,披甲人50支。

根据《皇朝礼器图式》,清朝根据弓的种类、用料、用途分为皇帝大阅弓、皇帝大礼随侍弓、皇帝随侍弓、王公弓、职官兵丁弓几个种类。职级越低,弓越贴近实战,皇帝所用的弓的弓弦就以蚕丝为原材料,一看就是教习之弓,而职官兵丁则以鹿皮为原材料,是典型的战弓。

至于箭的种类则更加多样,其总的大类来说分为五种,分别是:鈚箭、梅针箭、战箭、骲箭、鸣镝五种。但这五种只是大类,这五大类下还有各种小类箭支,前后高达64种。如梅针箭,就分为梅针箭、齐梅针箭、厄鲁特梅针箭三种,像其中的齐梅针箭,箭头更细,专门针对锁子甲。

而鈚箭则有13种,其箭头非常宽大,大致倒三角形和四边形,大部分是用来射猎野兽,还考虑到了铁锈对动物的攻击,实在是缺德,“铁锈鈚箭,杨木为笴,长二尺九寸。铁镞长二寸六分,阔一寸四分,形如鈚,锈涩不磨”。还有箭头开叉的燕尾鈚箭,形似铲子的月牙鈚箭,这种宽大分叉的箭头射入野兽体内,对野兽的杀伤力不言而喻。一旦被射中,硬拔简直不敢想象,能带出好大一块肌肉组织。而真正用于作战的职官兵丁箭则正常多了,应该只是传统的梅针箭和大鈚箭。

对原材料的采伐

清代制作弓矢的原料采伐地,主要有三个,分别是宁古塔、昌平、密云。据《八旗通志初集》记载,需要包弓的桦皮在宁古塔地区采集,每年有100名壮丁负责采伐,80名壮丁栽种桦树。而每年秋季,要在昌平、密云二处采集弓弰、弓胎一万副,采伐规模相当之大。

而且通过文献可以看出,清廷特别热衷用桦树皮装饰弓,采伐的桦树皮往往是弓胎的好几倍。如康熙六年(1667年),采集弓弰、弓胎不过5200副,但装饰用的桦树皮却高达72200张,是弓弰、弓胎数量的十多倍。

对工匠的管理、赏罚

清代对八旗内的弓匠和兵部隶属的箭匠都有过统计,其中弓匠的数量非常庞大,据雍正八年(1730年)的谕旨统计,“八旗内所有弓匠一千一百一十八名”。而据雍正朝《大清会典》记载,“兵部额设官箭匠十名,每名月给银一两、米二斛”。

为了确保弓箭的品质,清廷遂出台了一系列的奖惩制度,八旗的弓匠制造官弓后,这些弓要由侍卫、护卫等官到兵部进行评定工作,从史料上看,弓分五等:头等弓、二等弓是优品,负责生产的弓匠和监造都有赏赐。三等弓是合格品,不罚不赏。而四等弓和五等弓属于劣质品范畴,其弓匠和监造都要被鞭打、扣钱。而且,弓箭制式不能随意改动,否则从重处罚,“匠役将弓箭不如式制造,或被人首告,或兵部查出,所造之物入官,匠役从重议处”。而箭枝如果草率制作,没有将箭头稳固的与箭杆接合,“匠役人等一并治罪”。

确定弓箭的价格

清代不仅对弓箭样式、原材料采伐、工匠管理上有细致的规定,还对各省弓箭的价格做了明确的规范,明确载于《钦定军器则例》。

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因素,清廷会针对不同职级对箭进行最高价格限定,如青鹤翎配头等弓者,五枝不得超过1.8两。二等弓的不得超过1.6两。

清帝对官兵“弓力”的追求

清代皇帝十分重视官兵骑射,对士兵弓力软弱的问题十分上心,那些能开硬弓射箭得法的将士往往被视为勤练武事的代表,而弓力软弱的问题一旦被发现,往往遭到申斥和处罚。乾隆帝自不必说,看到这个现象非骂即罚:“前因武职官员射箭,往往有及半即坠,或低掠地面者,朕曾降旨训饬,乃今日前锋统领、护军统领等带领引见人员内,犹有仍前不堪之人,甚则明知弓力软弱,故将前手挑高。夫射箭之法,必发矢劲速,不半坠擦地,能直达所指为佳。若有意挑高,虽至软之弓亦可及远,此等恶习,皆统领等平日漫不经心,不勤加训练所致。前锋统领、护军统领等著交部察议。”

爱新觉罗・永琰

嘉庆帝也不例外,嘉庆二十年(1815年)二月,阅看两翼前锋营官兵射靶,“官兵二百名内,竟无一人中五箭者,弓力亦觉甚软”,负责训练的前锋营统领被下旨申斥。

而对于弓力强劲的官兵,清帝则加以表彰,弓力强者,哪怕是准头有所偏差,不仅可以容忍,有时还在颁赏之列,“即中未合式而弓力强汉仗好者,亦著记名”。乾隆十八年(1753年),乾隆帝阅看福建武乡试名录,见有一李邦石得举子能开弓22力(176斤弓),大为惊讶。在惊讶之余,又有些疑虑,觉得南方潮湿,可能弓力不如北方强劲,将此举子送到京师阅看,也不知道李邦石表现如何,若臂力果真如此,想必前途无量。

当然,虽然训练、阅操的时候,清帝如乾隆帝对能挽强者青眼有加。但他也反对在实际作战中,官兵不顾自身极限盲目使用硬弓,“以兵用硬弓,希图见好,徒事虚名,全不务实”,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合格线,以清实录所载,大致是以六力为合格,“纵不能挽八力劲弓,总约以六力为合格”。

不得不说,清帝对弓力的重视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官兵的战斗素质,八旗军内形成了一股以“拉强弓”为荣的风上,真是应了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这句俗话。八旗兵的挽强能力让对手也非常惊叹。如雍正年间与准噶尔的交锋中,护军校四十九不幸被俘虏。准噶尔军主将小策零敦多卜要四十九取自己弓试之,连换两张,四十九都认为是“弓软者”,让准噶尔蒙古人很是佩服。

清廷也时不时用骑射功夫震慑一下藩属国,如哈萨克阿布赉汗称臣后,派特使前来,清廷表演骑射,“悬锁子甲,射之彻其里。益大骇服,约助擒贼,叩首去”。

直到清朝末年,随着火器性能和威力的逐渐提高,现代火器对冷兵器的优势越来越明显,弓箭在清代的武备中开始走向没落并最终衰亡,在现代转化为一种体育和娱乐活动,发挥着锻炼、愉悦大众身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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