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外卖再陷风波不正当竞争离“反垄断”红线还有多远?

时视财经 2021-04-21 12:46:57

监管重压下,美团又因“二选一”不正当竞争站上舆论的风口。近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美团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将向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赔偿35.2万元。

从笔者获取的该案判决书来看,原告饿了么与被告美团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于2019年10月14日立案,于2021年3月3日进行了审理。饿了么在判决书中指出,美团强制商户通过签署独家合作协议或者战略合作协议等方式,恶意阻扰、排挤餐饮商户在“饿了么”开店,妨碍该地区相关商户与原告正常交易,对于不服从的商户,采取各种手段不提供订单或者隐性关店等,迫使商户屈服。

深陷“二选一风波的“美团在二级市场也变现不佳,自4月9日起,连续3个交易日下跌,昨日虽有所反弹,但今日美团股价再度下跌,截至4月15日收盘,每股284.8港元,下跌0.42%,近一周市值蒸发已超2000亿港元。

值得注意的是,4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等三部门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后,紧接着4月14日,包括美团、京东在内的互联网平台巨头发布《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他们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落实平台法律责任,进一步完善平台合规体系,加强对企业员工等开展合规培训,强化日常经营自查。

相关专家表示,近年来,互联网企业的发展成为了以资本、杠杆、多领域高覆盖的“快速烧钱”公式,以资本换时间,以时间换空间在互联网领域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并“喧宾夺主”,造成市场恶性竞争。此次监管层强力出手,可以让互联网平台重新把关注点聚焦在保持创新方面,而不是依托市场优势地位垄断市场。

屡陷不正当竞争风波

4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指出,强迫实施“二选一”问题尤为突出,是平台经济领域资本任性、无序扩张的突出反映,是对市场竞争秩序的公然践踏和破坏。强迫实施“二选一”行为限制市场竞争,遏制创新发展,损害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根治。

从监管层面看,史上最强反垄断利剑正砸向了各大互联网平台,其中就有外卖巨头美团。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美团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美团主体运营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将向饿了么主体运营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赔偿35.2万元。

饿了么该案判决书中表示,被告美团为抢占淮安市地区市场,强制商户通过签署独家合作协议或者战略合作协议等方式,恶意阻扰、排挤餐饮商户在“饿了么”开店,妨碍该地区相关商户与原告正常交易,对于不服从的商户,采取各种手段不提供订单或者隐性关店等,迫使商户屈服。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终致使原告平台流失大量商户,市场份额缩水,佣金收入急剧减少,遭受巨额经济损失。

淮安市中院认为,美团以调高费率、置休服务、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限制、阻碍商户与其竞争对手“饿了么”交易,排挤竞争,饿了么必然因此丧失流量、丧失订单而遭受损失。

据媒体报道,该案件为首次适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认定的外卖领域不正当竞争侵权案件。

事实上,美团和饿了么的“二选一”不正当竞争纠纷由来已久。今年2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前美团要求浙江金华部分商户与其达成排他性交易的做法作出判决,对饿了么要求美团赔偿100万元经济损失的诉请予以全额支持。

与此同时,4月7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判决:饿了么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令其赔偿美团外卖经济损失8万元。笔者查询天眼查后发现,美团因不正当竞争产生的相关法律案件已有23条,时间点主要集中在2020年-2021年,多以被告身份出现,除涉及饿了么、美廉美等企业外,还涉及一些餐饮企业。

独立分析师蔡炳贞对笔者表示,平台作为中间服务商,连接着商户和用户,“二选一”行为一般会产生两大问题,一方面挤压上游供给,对经济活力的损伤是巨大的。另一方面,平台自身进步或者创新的动力也会减弱,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

艾媒咨询创始人CEO张毅也对笔者分析称,“二选一”问题一直在互联网领域广泛存在,对于创新、民生以及关键技术的突破等都造成了一定的误导,以至于给技术本身的发展带来了不确定的因素或背道而驰。随着监管层面强力出手,阿里天价罚单的震慑,这一问题将逐步改善。

离“垄断”还有多远?

值得关注的是,从金华和淮安两地的情况来看,美团均是因“二选一”违反不正当竞争法而败诉,但市场关注的是美团是否同阿里一样,触犯《反垄断法》?是否引发监管层对美团的反垄断调查?

北京中同所合伙人赵铭律师向笔者分析,美团的行为属于《反垄断法》第十七条所规定的限定交易行为,即“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但是司法实践中,执法部门适用《反垄断法》查处“二选一”行为的门槛较高,主要是因为要认定“二选一”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就必须满足“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和“没有正当理由”这两个条件。

由此可见,判定美团“二选一”垄断行为关键在于美团在市场是否具备支配地位?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此前对于“是否具备支配地位”的界定,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平台市场份额超过50%;相关市场高度集中;平台具有很强的市场控制能力;平台具有雄厚的财力和先进的技术条件;其他经营者在交易上高度依赖平台;相关市场进入难度大;平台在关联市场具有显著优势。

美团是否具备支配地位目前无法断定,但“二选一”行为的舆论是否会引起监管层面的关注。

“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美团会受到反垄断调查的可能性应该不会太大。”张毅表示,美团还未对上下游产业链造成巨大恶劣的影响。因此,从本质上来说,美团只是在局部地区出现这样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

蔡炳贞认为,外卖平台仅仅是连接于本地商家的平台,且“二选一”措施全国实施起来也比较难,整体影响就要小得多。但垄断还涉及到第二个问题,即挤压下游需求方,此类问题典型的就是“大数据杀熟”,这一现象对于全国范围外卖用户都是适用的。因此大数据杀熟的影响不容小觑,外卖平台更可能会因此接到反垄断调查。因此,同城服务平台提前联合做出了对不采用大数据杀熟的承诺。

新业务亏60亿 社区团购业务因不正当价格被罚

美团此前发布的业绩,其营收已破千亿,仅去年第四季度新业务亏损就有60亿元,因不正当竞争带来的赔偿金额在这样体量面前,基本上不值一提。

2020年财报显示,美团实现营收1147.9亿元,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17.7%。全年盈利43亿元,同比增长61.6%。年度交易用户数目为5.11亿,较去年同期的4.5亿增长13.3%;活跃商家680万,同比增长10.1%。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第四季度,美团新业务及其他分部的收入同比增长51.9%至人民币92亿元。于2020年第四季度,经营亏损同比及季度环比均有所扩大,至人民币60亿元,经营利润率则下降至负值64.9%。

美团王兴在美团2020全年业绩电话会议解释称,“四季度,公司新业务营业亏损为60亿,其中一半来自美团优选。美团优选还处于业务初期,正飞速扩张这一业务,必然会有很大的前期投资,运营亏损的增加也是业务增速快的结果。”

美团优选正是美团高速扩张的社区团购业务。据了解,2020年美团在社区团购业务上大概投入了100亿元。2020年10月底,美团CEO王兴在内部会议中喊出:美团优选、美团买菜的生鲜零售业务是一场必须要打赢的战,定位为全公司的“一级战略”。

烧钱亏损、巨头搅局、混战激烈……征尘弥漫的社区团购赛道,美团并不缺强劲的对手。阿里、拼多多、滴滴等行业巨头早已加入激烈的争夺战中,持续的烧钱补贴、抢占市场也让众多玩家陷入低价倾销的旋涡。

与此同时,也引发监管部门的关注,去年年底,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九不得”规则得以出台,指出了社区团购存在的低价倾销及由此引起的挤压就业等突出问题。

时隔三月,包括美团优选在内的多家平台便遭遇处罚。3月3日,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对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等四家社区团购企业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食享会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表示,市场监管总局的处罚无疑是给各大平台一个‘警示’,而此前的‘九不得’出台也是场‘及时雨’,采用行政指导方式给社区团购领域现存的低价倾销、滥用自主定价权、大数据‘杀熟’等问题划出红线,非常明确体现了监管的态度。

0 阅读:30
时视财经

时视财经

聚焦财经新锐解读、深度定义创新经济,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