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中巍白云山033地块项目防尘不到位被罚

青岛查查 2024-05-28 16:18:12

5月28日,据青城行执行罚字〔2024〕第236号:2024年04月11日查,当事人青岛佰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巍白云山033地块项目工程工地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规定,未在临街施工现场周围设置硬质围挡、未对车辆进出道路进行硬化、施工时未采取防尘措施、未及时清运渣土等建筑垃圾、未保持驶离施工现场车辆的清洁、未按规定排水致使污染路面、工程竣工或者停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从事现场作业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临街施工现场周围设置硬质围挡;(二)对车辆进出道路进行硬化;(三)施工时采取防尘措施;(四)及时清运渣土等建筑垃圾;(五)保持驶离施工现场车辆的清洁;(六)按规定排水,不得污染路面;(七)工程停工、竣工后,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经批准占用城镇道路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批准的路段和期限内进行。”《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七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七)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规定,未在临街施工现场周围设置硬质围挡、未对车辆进出道路进行硬化、施工时未采取防尘措施、未及时清运渣土等建筑垃圾、未保持驶离施工现场车辆的清洁、未按规定排水致使污染路面、工程竣工或者停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的,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青岛市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佰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

青岛佰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6月28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潮海街道办事处莲花西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潘长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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