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办理退休为什么最忌讳“离岗五年”这件事?

阔阔说社保 2024-08-02 21:36:48

自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施新的政策以来,限制政策相对与之前有了很大的变化,称之为翻天覆地一点都不为过,不夸张的说,如果把之前已经按照特殊工种办理退休的人用现在的政策去评估是否符合条件,估计要有一大批人不得不再坚持干五年,因为已不再符合政策,根本就无法办理退休!

在众多新的限制政策中,有一条政策相对较为隐晦,那就是“特殊工种离岗五年不得办理提前退休”,对于这条政策很多人都不理解,干了几十年的特殊工种,很多条件都能达到要求,最后一关,被这个条件给限制住了,这是一脸懵逼!

再者,特殊工种提前办理退休最忌讳的就是离岗五年,为什么这么说呢?

今天我们就详细说一下“特殊工种离岗五年不得办理退休”是怎么解释的,为什么说这种情况是最忌讳的?希望能给现在从事特殊工种的工友一个提醒吧!

首先,何为“离岗”?

“离岗”指的是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再精确一点说,就是离开原来的特殊工种岗位。

离岗分为多种情况:

第一种就是未脱离实际工作岗位,比如说,原来一直从事是的是轧钢工(特殊工种),年龄大了,身体适应不了倒班或者该工种岗位的环境,调整到维修工作岗位,但人还在原单位工作,这属于离岗的一种;

第二种脱离实际工作岗位,比如说,因年龄或工龄符合“内退”条件,本人自愿选择回家退养,虽然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也属于离岗的一种。

第三种就是本人脱离原有单位,换新单位工作,工种岗位即便是相同,也属于离岗。比如说,职工在本地区或跨地区从事相同工作岗位的,也属于离岗。

从上述三种情况,我们很容易得出结论,“离岗”特指离开原有的工作岗位。

第二,特殊工种岗位是具有“唯一性”要求

对工种唯一性要求就是对“同一工种、同一岗位/单位”的限制,比如说,之前一直从事轧钢工,后因为多种原因,调整到炼钢工岗位,这就是形成了两种工种、两种岗位,违反了唯一性条件,即使这两个工种都属于特殊工种,也是不能办理退休的。另外,相同工种,不同单位的第一段已经解释过,也是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

第三,为什么说,特殊工种最忌讳离岗五年?

大部分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从一入职开始从事的就是特殊工种,几十年的付出,各项条件都符合提前退休要求,但是快接近50岁时,感觉身体已经不能适应这个环境,原本以为调整到相对清闲一点的岗位,到55岁时直接办理提前退休,殊不知,因为调岗,之前几十年的特殊工种经历就不在算了,不得不再多干五年,这是最忌讳的。

首先,对于年龄已经到55岁的职工,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了。离岗已经是现实,自己年龄又到了55岁,是否还能再回到原有岗位,先不考虑单位是否允许,单从身体条件上根本已经无法支撑。即使回到原有岗位,需要再连续工作3年以上方可办理,相对于清闲岗位,这种选择性价比真的不高。

第二,对于年龄相对年轻一些,从事过两种特殊工种岗位的职工,当离开第一种特殊工种岗位超过五年的,也就意味着不能再按照原来从事的特殊工种岗位去办理提前退休,要想办理提前退休,必须在第二个特殊工种岗位岗连续从事年限符合要求才可以,这对个人来讲非常有挑战性。

另外,对于离岗超过五年,想要以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的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做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特殊工种提前已退休!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个什么概念?大家百度一下就会知道,换做我,我宁愿再坚持五年也不要这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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