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招聘考试从2022年开始就发布公告,到2024年才进行公示,如果真是有问题,为什么公示之后还让我们去上班?”这是河南汝州41名事业编制招聘“作废”通报发布以后,13名社会考生提出的质疑。他们还说,入职四个多月,工资没发,赔偿的事也没人提,通报发出前后,也没有任何人找他们谈话。
这也进一步说明,为什么在汝州,在汝州卫生健康系统能够发生这样的事了。一个完全不懂规矩、不讲规则、没有法制意识的部门,怎么可能做出有规矩、讲规则、守法律的事。
我们注意到,在汝州市卫生健康委的通报中,招聘“作废”的理由之一,就是“招聘方案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此大的一件事,没有几个人会相信疾控中心领导会胆大到如此程度,会不向主管部门报告,不向政府分管领导报告。恰恰是,卫生健康部门在通报中就是这么说的。
也就是说,在这起事件上,卫生健康部门是没有责任的,包括主管部门的领导、管理责任都没有。俨然是,疾控中心与卫生健康部门没有任何关系。那么,为什么要由卫生健康部门来发布“作废”通报呢?为什么对13名社会考生问题只字不提呢?为什么不在发布通报之前,找13名社会考生谈话呢?这种一竿打翻一船人的做法,算不算错上加错呢?
如此看来,汝州市卫生健康部门不仅没有驾驭复杂事务的能力,而且完全没有这方面的工作责任心。对这样的部门,应当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对这个局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等进行认真评估,该问责的问责,该调整的调整,该免职的免职,否则,谁也无法保证,不会有更严重的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