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就是在家带个孩子,能有多累?” 这句刺痛无数全职妈妈的话,如今有了司法层面的回应。2025 年 3 月,天津市河西区法院对一起离婚案作出判决,全职妈妈小丽获得 2 万元家务补偿,这一结果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在网络上掀起了舆论风暴,撕开了社会对 “隐形家务劳动” 长期漠视的面纱。
回溯这起案件,2009 年,小丽与小俊携手步入婚姻殿堂,婚后很快迎来了爱情的结晶。为了更好地照顾孩子,小丽毅然辞去工作,全心全意做起了全职妈妈。然而,婚后的生活远不如想象中美好,丈夫小俊的一系列行为,让这个家逐渐陷入深渊。
小俊不仅拒绝承担家庭开支,迫使小丽向娘家索要孩子的学费,还对小丽进行精神虐待,频繁辱骂、打砸物品,甚至将恶劣情绪发泄到年幼的孩子身上。此外,小俊赌博至深夜,因打架斗殴多次被拘留,家庭成了让小丽和孩子恐惧的牢笼。
2021 年,不堪忍受的小丽带着孩子逃离了这个家。经过两年的分居,小丽向法院起诉离婚,并提出分割房产、争取子女抚养权以及获得家务补偿等诉求。面对小丽的合理诉求,小俊竟以 “没收入不配补偿” 进行反驳,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辩论。
法院判决落定,多维度考量家务补偿
最终,天津市河西区法院作出判决:8 岁儿子归小丽抚养,小俊每月支付 1000 元抚养费;房屋归小俊所有,但小俊需支付小丽 94.5 万元折价款,以补偿小丽在装修方面的贡献;此外,小俊还需另行支付小丽 2 万元家务补偿,肯定小丽 16 年来为家庭的默默付出。
主审法官王旭对判决进行解读,该判决的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 1088 条,此条款明确规定,承担较多家务的一方有权获得补偿。在量化补偿标准时,法院综合考虑了婚姻时长、劳动强度、丈夫的支付能力以及本地生活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这一判决不仅突破了 “家务 = 免费” 的传统观念,更为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的裁判范例同案不同价引争议,家务补偿标准待细化
小丽案在引发广泛关注的同时,河南郑州胡女士离婚获 25 万元家务补偿的案例也被网友翻出。对比两案,公众不禁提出质疑:为何相似案件,补偿金额却相差甚远?
天津小丽案中,婚姻持续 16 年,丈夫收入一般,房产折价另计,最终获 2 万元家务补偿;而郑州胡女士案中,婚姻持续 13 年,丈夫经济实力强,补偿包含多项综合因素,胡女士获得 25 万元家务补偿。
律师冯沁涓指出,家务补偿金并非 “家务工资”,其本质是对个人发展损失的弥补。在判定补偿金额时,需综合考量婚姻存续时间、劳动强度、对方获益程度以及地区经济水平等四大维度。在小丽案中,94.5 万元的房产折价款已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小丽的家务贡献,因此家务补偿金额相对较低。
事实上,小丽案并非个例。2025 年以来,多地法院依据《民法典》作出了一系列突破性判决。在北京,一位全职太太因未在离婚时提出索偿请求,最终索偿被驳回;在江苏,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家务补偿纳入地方立法,进一步细化了补偿标准。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父母购房出资分割规则,从侧面肯定了家务贡献的财产价值。
社会学家李媛对此评论,这些判例与立法举措,标志着中国正从 “家庭奉献靠道德” 向 “劳动价值法治化” 转型。2 万元的补偿金额或许并不高,但其象征意义远超数字本身,为性别平等撕开了一道突破口。
呼吁社会关注,重新审视婚姻价值
小丽案所暴露的深层矛盾,引发了人们对现代婚姻本质的深刻思考。婚姻究竟是经济合伙,还是情感契约?当全职妈妈为家庭默默付出,却面临被忽视、被剥削的风险时,我们又该如何保障她们的权益?
有学者呼吁,推广 “家务补偿保险”,由夫妻双方共同缴纳;设立 “家庭劳动时间银行”,量化家务贡献,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企业也应提供 “弹性工作制”,让育儿责任不再仅仅压在女性肩上。
天津市河西区法院在小丽案的判决书中写道:“家庭劳动虽无形,却是社会最小单元的根基。” 当法律开始为日常的家务劳动标价,我们不得不反思:那些被视为 “理所当然” 的付出,其实是最珍贵的成本。
在此,我们呼吁大家关注全职妈妈群体,尊重她们的劳动与付出。每一个清晨的粥,深夜的灯,都值得被看见、被尊重、被铭记。
对于天津全职妈妈小丽获得 2 万元家务补偿,你认为合理吗?欢迎参与投票:
1. 太少!16 年青春远不止此
2.合理!法律迈出关键一步
3.应动态调整,与收入挂钩
(本文数据及案例综合自《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及多地法院判例,为保护隐私,当事人均为化名)
chan
不是男女平等,女的做家务叫付出,男的为家庭挣钱不叫付出,男的做家务是不是也可以要求女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