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不像”户口值得重视

乡镇兼村职明哥 2024-07-31 10:04:51

长期以来,户口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尽管户口性质名称经过多次变化,成为现在的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也有争议,但各地仍掌握着“待遇”政策的主导权;尽管从公平角度,户口的性质不应成为限制个人发展的障碍,但现实往往让你无可奈何。令人庆幸的是,近二十年来户口性质的诸多束缚已经被解除,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再次提出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要求。

然而,不得不承认,各地解决户口问题存在较大的不平衡性,有的地方及基层,连简单的问题也不思作为,如某些农村乡镇的“三不像”户口,至今无人问津。

一不像农业户口。这类户口人员多数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因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集镇之需,由基层村迁往乡镇企业和集镇的;又由于户口迁出了基层村,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多数就没有享受到原所在村户籍人员的承包地待遇;后来想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村,又因受规定条件的限制,多多困难。

二不像非农户口。非农户口是由原来的城市户口演变过来的,这类户口人员中,尽管有一些曾经为“顶替”的城市“定量”户口,或受地方政策引导,用钱买了个城市及非农户口,结果,什么“定量”、城市户口待遇也没享受到,反而失去了承包土地的资格。

三是不像集体户口。由于原有的乡镇企业早已改制或关闭了,所以,所谓集体户,名存实亡,幸好,他们的居民养老、医保待遇可以自主选择挂靠居住村,参保缴费。

一段时期,针对农村集镇发展,一些乡镇想在集镇成立居委会或街道法人单位,集中管理包括户籍在内的集镇人口,但被上层否定,某些上层认为,农村乡镇不应设立居委会或街道法人单位。于是,农村乡镇“三不像”户口问题至今迟迟得不到解决。

上述户口人员,有的在十多年前就向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并提出解决诉求:“要么给钱我,要么给田我。”于是,地方针对农村乡镇客观存在的上述人员户口,又为之取名为“自理户口”,让人不得不佩服这一户口名称定性精准的同时,又让人欲哭无泪。

不禁要问:

1、农村乡镇集镇不应设立居委会或街道法人,究竟科学道理何在?

2、理顺农村乡镇“三不像”户口关系,要不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为什么不可以由地方户籍管理部门与基层政府协商处理办法?户籍管理新规是否可以具体到县区、乡镇,是否需要以解决各地的具体问题为目的?

3、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再延长30年工作在即,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也十分明确,“三不像”户口问题再不考虑解决,更待何时?

(图片取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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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8-02 08:12

    当兵的走了,大学生分配工作走了,剩下的土地都是你的,你什么都不努力,倒成了捡便宜的人,祖宗会服吗,不会半夜找你谈话

  • 2024-07-31 12:51

    你想怎么着 当初规划的时候说清楚了的是 村里居住的是农村户口 村外家属院居住的是城镇户口也就是(非农) 还有一部分是当初在城区买房 户随房走 可不就是城镇户口 至于集体户口要么隧房迁走 要么投靠配偶 要么迁回原籍

乡镇兼村职明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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