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本计划花660元买33朵玫瑰花送女友,结果却被花店老板索要3400元,男子表示太贵不想要,花店老板声称:包花是艺术,你知道吗?艺术是无价的!
方先生因为前段时间去外地工作,最近回杭州,打算买一束花送给女友,给女友一个惊喜,就在一家花店买了33朵玫瑰花,代表着三生三世。
刚开始花店老板态度十分友好,表示一朵玫瑰花的价格为20元, 33朵也就660元,当老板将花包好后,却开口索要3400元。方先生一听吓了一跳,质问老板刚开始说好的20元一只,现在怎么算下来要100多一只?
方先生当场表示不想要了,可花店老板态度强硬,不要都不行,表示花已全部剪掉,而且都已经打包好,因此不能退!
看着老板坚决不肯退货的态度,方先生只好硬着头皮和老板砍价,最终花3000元买走这束花。回去之后的方先生,越想越觉得亏,于是第二天找来媒体一起来到花店,想要讨回一个公道。
方先生和记者来到花店之后,老板解释道,一朵玫瑰确实是20块钱,方先生一共买了33朵,也就是660元,剩下的将近3000元的价格主要是包装费和手工费。
老板表示:他为方先生用的是最好的包装纸,是爱马仕的包装纸,需要58元一张,一共用了13或14张。保鲜纸33张,12元一张,满天星76枝,这束花的总价是3650元。
而花店老板是看在方先生比较老实的份上,才给方先生打了折扣,只要了3400元,最后3000元成交,老板可是血亏650元呢!
不过方先生却对老板所说的用料提出异议,他向记者出示了那束花的照片,从照片上根本就看不出用了这么多材料。
可能老板觉得方先生已经把花送给女友,总不可能再从女友手中拿回来对质,于是义正言辞地说道,让方先生把花拿到店里核对一下就清楚了。
可让花店老板意想不到的是,方先生女友赞成方先生的维权行为,第二天就把花拿回了店里。
花店的老板怎么也没想到方先生居然真的把花拿了回来,于是当场就耍起无赖,反咬方先生把花里面的东西给拿掉了,现在的花和当时交给方先生根本不一样。
面对待老板的诬陷,方先生十分肯定地表示自己没有对花动过手脚,只不过现在看上去有些枯萎而已。
老板眼见编不下去了,于是不让记者再拍摄自己。方先生只好把花拿到店门口进行拆解清点,经过清点发现,除了33朵玫瑰花数字是对的,其余的材料用量、数量都对不上。
58块钱一张的爱马仕包装纸,少了3张,幸福草少了28枝、满天星少了52枝,面对如此大的差距,老板居然还在想方设法的狡辩。
老板辩解称,用来包花的塑料薄膜要12元一张,记者反问老板,这是什么材料的薄膜,怎么那么贵?老板称:别管他用的材料值不值这个价,主要是他的包花艺术值钱。
而老板口口声声地叫他用的包装纸是爱马仕,那么爱马仕什么时候生产过这种包花的纸呢?面对记者的质疑,老板又改了口,声称他所使用的包装纸是爱马仕色系。
老板这解释听得大家一头雾水,用爱马仕的颜色混淆视听,却卖着爱马仕品牌的价格。
方先生感觉自己就是妥妥的大怨种,于是他向老板提出退款,老板当场拒绝了方先生的要求,并捂住记者的摄像机不让记者拍摄。
记者又到附近其他花店询问的价格,一支玫瑰花的价格在10元左右,幸福草的价格在3元一枝,而幸福草大多数店里都是免费送,更离谱的是一把满天星也就10到15元,而在老板那里却按枝收费。
记者再其他花店也发现了那个58元一张的同款的爱马仕包装纸。记者便询问了几家花店,价格分别在8元到9元一张,33朵玫瑰花也仅需要6张到7张。
甚至还有一家花店老板,直言道:爱马仕橙都骗人的,都只是叫叫名字,在他们这里都是免费送。
记者询问了几家花店后,最终知道了这束花的价格。方先生花3000元买的这束玫瑰花市场价在520元左右,这已经超出了市场价格的好几倍。
方先生得知自己被当成冤大头后,要求花店老板给自己退还2500元,但花店老板表示坚决不可能。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本案中花店老板使用欺诈手段,使方先生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之下从事民事行为,因此该民事合同可以撤销。如果协商不成,方先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撤销。
同时花店老板的行为,可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亲爱的读者,您怎么看待天价玫瑰花这件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