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经济的交易中,最早的契约是衡器(秤、尺、斗等)。对于交易买卖的双方,衡器给了他们公平。没有这种公平,任何商品交易都是不可能的。企业家的契约精神就是追求并严守公平制度的精神。构建公平的制度,离开衡器之后的最简单形式就是契约。中国古代民间如果有纠纷要解决,大致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去见官,诉诸法律;二就是协商解决,私了。即使是私了,纠纷双方也要写下解决矛盾的相关条款,“立字为据,签字画押”作为契约。这个契约,就是当事者双方个案化的制度。这样的个案制度,在古代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下,是极为普遍的制度形式,因此古代民间就有了田契、房契甚至卖身契等等五花八门的契约。在当时,这样一种契约,官方(政府)是予以保护的。它一旦得到政府的认可,就是一种合法的制度体系。从而也就使买卖、交易双方的公平有了保障。
因此,企业家的契约精神,就是通过制度创新追求并严守公平的精神。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不但要在自己的企业组织内通过弘扬契约精神,订立规章制度,创造公平的环境氛围,还要努力为构建公平的社会商业制度而奋斗。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社会法制的建设不断进步,一种好的社会契约的制度体系,不仅会保障企业家合理合法经营,甚至会创造一个成功的企业和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