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后,接到法院的第一个电话就是提供银行账号,给我发老板欠的钱!”申请执行人叶某在申请执行时其实已不抱太大希望,但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王得壮却给了他大大的“惊喜”,6年前的工资款就这么“水灵灵”地到手了!
应得的工资款,等了6年
2017年,某防水工程公司拿到了建设公司分包的防水项目。防水工程公司就此次项目招聘了抗震加固的工作人员,并与他们签订了劳动合同。
叶某就是其中的一名工作人员。他与公司约定月工资按照工时综合计算,每月5日前,核算工资数额并签字确认。
后经核算,叶某每个月的工资为6000元。然而,截至项目结束,防水工程公司仍欠叶某6万元工资未给付。
“我也没办法!发包方没给钱,我也没钱发工资,只能等着。” 叶某每次打电话催要工资时,都只得到防水工程公司如出一辙的回复。
直到开始投入到新项目工程的工作,叶某也没有收到该笔工资款。
2023年年底,叶某与其他28名工友找到了发包的建筑公司,要求连带给付工资款。在区人社局等部门的努力下,建筑公司、防水工程公司与工人达成调解意见,同意在2024年3月底前给付所有工人工资款160余万元。法院也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6年多的工资款眼见就要有了着落。然而,直到2024年3月底履行期限届满,叶某和其他的工友也没有拿到公司承诺给付的工资款。
于是,他们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所有资金都在项目里
收到案件后,王得壮第一时间查控了建筑公司和防水工程公司名下的所有财产,发现两家公司名下均无财产可供执行。
“一个这么大的建筑公司连工人的工资都给不起?”本以为第一时间就能将工人们6年的心血拿回,但是看到查控结果后王得壮陷入了思索,“是不是公司在‘玩猫腻’躲避债务?”
为了查证自己的猜想,王得壮带着助理来到了建筑公司,做好“翻箱倒柜”现场找财物的准备。
然而,在现场翻账、与公司负责人询问谈话后,王得壮发现,建筑公司已经将流动资金都投入到了新的项目里,短期内无法收回。
一边是凝结了工人们6年心血和生活希望的工资款,一边是公司再生产和其他在职员工的后续生存问题。项目不能停、工资款不能不要,王得壮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数据库里找线索
现场调查的结果,让王得壮有些失落。他回到办公室,打开审判系统,在大数据里翻找着与建筑公司和防水工程公司相关联案件,寻找执行的线索。
在检索的大量案件里,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某,突然进入了王得壮的视野。
原来,董某曾是王得壮办理的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在王得壮的努力下,董某拿回了工程款,并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曾透露过为案涉建筑公司供应租赁设备的情况。
王得壮抱着试试的态度,立马与董某电话联系,询问其是否还在为建筑公司供应设备、是否知悉建筑公司目前的项目情况、是否了解建筑公司的债权人等。
“和建筑公司不合作了,好像建筑公司不少项目正在进行。其中有一个项目的发包公司,听说资金还比较富裕,好多人都想和那家公司合作。”
“老董,能不能帮我打听一下项目经理的联系方式,现在我这有20多个工人的工资款急需要给。”王得壮急切地问道。
发钱了,赶紧提供账号啊!
在董某多方打听之下,王得壮拿到了项目经理的联系方式。
“您好,是滑经理吗?我是房山法院执行局王得壮!”王得壮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不停地向滑某解释个中缘由。
“王法官,我看过您的视频号!知道您。但是我们项目目前没有义务向建筑公司支付费用。根据约定,我们还有一年的时间才支付款项。不好意思,真帮不上您!”
“能不能分期先行支付已经履行完毕的部分?让建筑公司回流一部分资金?”
“已经完工的部分,还得验收!其次,不好估算工程款。”
“即使验收不合格,也是收取违约金,也得支付工程款。能不能扣除违约金,先行给付!”
“王法官,看在您为工人争取的这份心上,我可以考虑您的建议,但是我一旦把钱给了建筑公司,万一建筑公司不给我们这个项目的工人发工资,咋办?”
“我去做建筑公司的工作,在必须保证本项目工人工资的前提下,剩余的钱拿来给我们执行,但是需要从您公司的账户直接打入法院账户,是否可以?”
“没问题!”滑某爽快地答应了。
乘势,王得壮联系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向他说明了执行方案。负责人听后,一开始表示不同意,称这个项目的钱必须用在项目的运营和周转上,不可能先行用于支付其他人的工资。
“一个大公司需要有社会责任!欠付20多人工资款,6年,诚信何在!谁还敢和你们合作?这次的工人工资必须给!”
王得壮的话,让建筑公司的负责人无言以对。
最终,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同意了王得壮的意见。29名工人的160多万元工资款进入了法院的执行账户。
“老叶,发钱了!把银行账户告诉我们,这几天工资就能到。”王得壮和助理挨个给叶某等人打去了电话,核查发放账户。
工人们被欠付6年的工资款,终于到手了。
供稿:房山法院
编辑:成梦琳 刘宇航
审核:张磊
注:文中部分配图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