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达森特机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未在密闭空间进行,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10月8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改正,罚款2万元。
盐城达森特机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未在密闭空间进行,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10月8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改正,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