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突然离世,房产证仍然还是父母的名字,怎么处理?
一般这种情况,可过户也可不过户,那么什么情况可以不过户,什么情况就需要过户呢?
一、不过户
《民典法》230条规定 :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这个意思就是说,虽然房产证上还是父母的名字,但是作为继承人的子女,在父母去世之时,便自动享有了该房产的物权,和过不过户没有关系。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该房产的平均份额。
但是,“自动继承”需要有一个前提,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对于该房产的处理没有分歧,关系也处得非常不错,不管是居住还是出租大家都没有分歧意见,但是这种情况较少。
二、过户
很多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意见很难达成一致,常见的分歧意见:不外乎以下几种 :
1、房子的变现途径有不同意见,比如有的人想卖掉,也有的人向出租,也有人向居住,从而对房产的处理产生分歧。
2、一处房产,多个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该房产给谁居住?对于不能居住的继承人,是否应该有补偿?
3、不管是卖掉还是出租,得到收益后,怎样分配资金份额?是平均分摊,还是侧重考虑某个对父母“出力”大的子女?往往在这方面最也容易产生分歧。
4、还要想到如果有放弃继承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会不会事后后悔?
如果遇到上述情况,建议尽早过户。
过户需要经过三个过程 :
第一个过程,确定继承人
继承人也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也是法律优先考虑的情况,三种情况 : 就是遗赠抚养协议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第二个过程,确定继承份额
在没有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下,我们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一般来说,都是采取第一继承人平均分配的原则。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因为本案父母同时离世,所以就没有配偶,但是,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父母的父母都有份额,如果是一个子女,而父母的父母都健在,那么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5人,该房产就是由5个人平均继承。以此类推。
第三个过程,办理过户
在完成了上面两个过程之后,就到本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过户需要携带继承人的身份证、死亡证明、户口本、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产权证、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总之,在父母突然离世后,父母的房产最好是通过过户来继承,特别是在继承人较多的情况下,办理过户可以减少以后很多麻烦和纠纷。
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一个,那么过不过户也无所谓了。
继承父母财产需要各种证明。父母欠银行钱,为啥不需要,银行为啥直接找儿子
继承就是扯淡,债务不说平摊,遗产却要继承
妈的,老子辛辛苦苦买的房子,别人还有权力分了,当初的房贷怎么没见别人来替我还!
很不好办
办理继承过户,先去打证明你是唯一继承人,需要父母爷奶死亡证明,爷奶要走在父母之前。
不要老把财产看的比父母都重!五千年来就学的这?
不必过户,一直租。过完户,以后设计各种税,还有房产税。没有过户,啥也不交,每年吃租金不香吗?
我们单位就有一例,父母死前没过户,那就只有熬到第一继承人死完。
如果房子不值钱了 这些矛盾就不存在
用什么过户。都是子孙住。
房子不值钱了就什么事没有亲情也就回来了搞的什么社会都向钱看沒有人情味这样好吗
说句不好听的,只能希望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早没了,不然如果还有叔叔伯伯阿姨什么的,那就呵呵了
二十年内不过户作为无主房处理,过户再交易需交20%的个税。小编不懂别误导
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办理死亡证明,人一直活在户口本上[得瑟]
主动上交[得瑟]
比方说有两个子女,一个赡养老人,一个没赡养老人,老人立了遗嘱继承给了赡养老人的孩子,那么房屋过户时,另外一个孩子还用去吗
(NM
什么玩意
阿弥陀佛🙏
应该是归集体所有!
假如父母只有一个孩子,就算父母不幸去世了,房子自然是孩子的,若爷爷奶奶还在,还是可以不过户,爷爷奶奶继续跟着孙子住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