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显示,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12月20日同意大连金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金港物业”)从事供热经营活动。
据查,大连金港物业成立于1993年10月20日,由大连金港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金港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6%和34%,法定代表人为谷安宁,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民里42号,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居民小区供暖、停车看护服务等。
企查查显示,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12月20日同意大连金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金港物业”)从事供热经营活动。
据查,大连金港物业成立于1993年10月20日,由大连金港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金港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6%和34%,法定代表人为谷安宁,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民里42号,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居民小区供暖、停车看护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