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某市教育考试与教育研究院有位高中教研室教研员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接受监察调查一事成为上网的热议话题。老师们都猜测这位教研员职务违法可能涉及的方面:优质课大赛的参赛或选拔和评选、教学能手和骨干教师评比、教学论文和研究课题评选、教育教学荣誉证书获得的筛选和推荐等等,这些都与教研员正相关。
老师们所猜测的这些方面又恰恰是都是中小学教师参评职称尤其是高级职称所必须具备的硬件条件,这跟一直以来高级职称评审过程中存在着的不正之风相吻合,这些不正之风包括材料造假、证书失真、人情路线、暗箱操作等等,高级职称评审原本就很激烈的竞争渐渐演变成了一种更加有失公平和公正的不当竞争。
高级职称评审中存在的这些不正之风具体来说表现在如下方面:花钱买不同级别的论文、制作虚假的农村任教经历、虚构不真实的教学成绩、编造不符合要求的课时数、随意填写各种应填的表格、凭关系获得各级各类荣誉证书和优质课证书、找熟人打通职称评委等等,但这些造假一直以来却很难得到真正或彻底的改变。
我们只能寄希望于职称制度的改变和完善,让职称评审的过程更公平、更合理、更严谨。尽管国家层面一直都在致力于职称评审制度的不断修正和完善,但也仅限于制度层面的改变,由于缺乏对评审过程的监督、巡查和追责的跟进,因而评审过程始终存在着严重的人为因素干扰,使得造假之风盛行,暗箱操作蔓延。
不正之风的盛行让高级职称评审失去了应有的内涵,也已违背了职称评审设立的初衷,已经到了必须改变的时候了。2021年11月发布的《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做出了这样的规定:副高级以上职务应当与岗位设置相结合,考察教师履职的表现,设定相应比例,通过评审等方式竞争性获得。
这里所说的通过评审等方式当然包括破格方式,但也很有可能会包括有些地方一直都在采用的考试方式。之前有位武汉的老师说武汉教师职称评审一直都是采用考评结合的方式,先是参评教师参加教育学心理学和专业知识考试,考过了才有资格参加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学校有空余岗位才能最终聘上相应的职称级别。
有不少省市区的卫生系统和建筑行业的副高级以上职称都是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业务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者才可以报送评审材料,考试成绩三年有效。虽然这种考评结合的方式从理论上看起来是较为科学的,但现实问题是只要职称评审具体涉及到评审这个环节就会存在很多不合理不公平或人为因素的干扰。
实际上,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也可参照卫生系统和建筑行业考试合格者才有资格参评,考评结合。只要满足学历、教龄、中级职称任职年限等参评高级职称基本条件的教师都可参加省级统一组织命题的相关专业技能水平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不限名额指标报送参评材料,审核通过者即可获得高级职称。
当然,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采用以考代评,也就是用考试完全取代评审,彻底取消含有人为因素干扰的评审这个环节,虽然有老师会说这种做法无法体现有关教师的师风师德,问题是通过评审这个环节也同样是无法体现的,但以考代评却可以很好地杜绝造假和腐败的出现,看来只有以考代评才能真正纠正教师高级职称评审中存在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