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王女士年逾60,与家族中的另外两个弟弟分别居住在西城和丰台两地。2023年底,王女士姐弟三人聚在一起讨论过世父母的遗产分配问题,结果却闹得不欢而散。
“我跟你们说不清,咱们也别商量了,到时候上法院说吧。”由于王女士和三弟都不同意由二弟独自继承母亲名下的房产,二弟直接表明了要起诉两人。
这次谈话结束后没过多久,王女士就收到法院的通知,二弟为了分割父母名下的房产,真将她和三弟一起告到了法院。
王女士活了大半辈子还没打过官司,深感无力应诉,故致电求助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张颖和付易泽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律师了解到,王女士的父母在2015年去世后留下两套房,其中位于丰台的房产登记在母亲名下,实际由二弟一家居住;另一套位于西城区价值600多万元的房产则由三弟居住。现在王女士的二弟、三弟主张一人一套,由他们两人独自继承各自居住的房产。
这两套房几乎是父母留下的全部财产,如此分配对王女士显然非常不公平。因为王女士在父母生前虽未与其一起居住,但也曾尽力照顾父母的生活起居,尽到了赡养义务,无论是从情理上还是法律上,她都有权对父母的遗产主张相应的权益。
而且经与王女士仔细沟通,结合她二弟起诉时提交的各项证据材料,律师确认王女士的父母生前并未立下遗嘱或是其他处理财产的协议,她的二弟、三弟虽然声称得到过父母的承诺,要将名下房产留给他们,但空口无凭,完全没有证据。
2024年春,本案即将开庭,法院应原告要求,委托专业机构评估了位于丰台的房产,确认该房价值近280万元,加上西城区价值600多万的房产,王家三姐弟诉争房产价值共计有900万元。
开庭后,王女士的二弟、三弟依然坚持他们都有父母的口头遗嘱,称父母已将两套房留给了自己,因此主张由两人分别继承两套房,还称即便按照法定继承,根据他们对案涉房屋的维修、装修贡献,也应当多分份额。
对此,律师答辩称,案涉两套房皆是王女士父母在婚内所得,属于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去世后应属二人遗产。王女士的二弟、三弟提出父母曾立下遗嘱处理两套房,实际没有拿出合法有效的证据,在此情况下,案涉房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处理。
王女士辞职后一直全力照顾老人,尤其是在老人生病住院期间,承担了主要的日常陪护和照料职责,已经对父母尽到了赡养义务,依法对案涉两套房享有继承权。
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律师的意见,判决由王家三姐弟按照法定继承均分案涉房产及其父母留下的存款和丧抚费。王女士获得丰台区房产近100万元的折价款以及西城区房产三分之一的产权,共计获价值300万元的遗产份额。
本案宣判一个月后,王女士就再次来到律所,向两位办案律师送来了一面锦旗以表感谢。律师在法庭上答辩充分,成功驳回了王女士弟弟要求独占房产的诉求,保障了她对案涉房产享有的继承利益,代理王女士应诉收获满意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