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被深圳一家公司的八小时工作制的定义给震撼到了。
根据这家公司的定义,所谓的八小时工作制并不是连续的八个小时,而是上午两个小时(10:00-12:00),下午四个小时(14:00-18:00),晚上再来两个小时(19:00-21:00)。
以我这么多年的经验来看,通常来说我们所谓的八小时工作制对于午休是不是放进来是有争议的,但是对于下午下班之后晚上还要过去算不算加班是毫无争议的。
目前我们常见的自称八小时工作制的企业一般来说就是朝九晚五或者最早八点上班最晚六点下班中午休息两个小时的那种。像这家公司这样的八小时工作值,我真的是第一次见到算是开了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