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个细思极恐的帖子,请警惕那个想让你帮忙做贷款证明的朋友!

周兆成律师 2024-06-17 16:35:42

网上看到一个帖子,标题是《拒绝了朋友一个让我感到不安的请求》,内容是网友发的聊天记录。

大意是说,这个网友几年前认识了一个朋友,今年突然联系网友说手里没钱想找工作,网友就帮忙介绍进了自己公司上班。

最近此人又突然联系网友,说在银行申请了一笔贷款,想请网友去做个简单证明,就证明他在工厂上班就行。

一开始网友没觉得不对,就答应了,只是没敲定时间,可对方却显得很急切,又是说家里有急事要用钱,又允诺贷款放下来可以给他一点报酬,网友就觉得不对劲了——这又是勾起同情心,又是激发贪欲的,怎么感觉跟诈骗心理学一样呢?如果真是银行贷款要工作证明,那让单位盖个章或者出具劳动合同不是更有效力?为啥要第三人在场,又不是担保。

这个网友一方面很警惕,一方面又怕冤枉了朋友,于是发出来问问大家的意见。

评论里的网友,对这种“骗局”作了非常详细的拆解:

热评第一说,自己的朋友遇到过,这就是套路贷,一旦去了,对方就会拿出一张打印纸,上面写着证明某某某是某厂职工,让人签字捺印,但等人走了,他们就会在那张纸上再打上一行,写签字人愿为贷款提供担保,如贷款逾期,由签字人偿还。结果就是,高利贷会上门催债,甚至被起诉房子拍卖。

热评第二,作为受害者现身说法,说自己就以为是简单证明一下,结果是用自己的信誉贷款,现在莫名其妙背上了20万负债,劝发帖网友千万别去。

后面还有网友说,这可能是AB贷,就是以帮忙证明对方有还款能力的名义,把人骗去所谓的银行直贷,实际上就是黑中介,到了就给你各种洗脑,让你拿出自己的征信报告和社保记录提供担保。要么就是对方是银行黑户,办不下贷款,让你用自己名义贷了再转给他,还会承诺贷款几个月后征信恢复了,就可以过户到对方名下,事实上,谁签字就是谁的贷款,银行只找签字人要钱,对方要是真能还钱,还会被拉黑征信吗?

网友总结的已经很全面了,我针对这些套路,给大家提示几个容易踩坑的风险点:

首先,建议大家在所有需要签字留印的合同上写两句话。

第一句话写在正文后,就写“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第二句话,可以单独列成合同条款:“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大家如果看过专业律师拟的合同,这两句话是标配,为的就是应对第一种情况。

有的人拿着当天印制、签字的合同,再在空白处添加内容,就是司法鉴定也很难查出确切时间顺序,那法官只能按你认可添加内容认定。

朱丹之前帮朋友的忙,在空白纸张上签字,最后稀里糊涂地做了担保,几乎倾家荡产,就是差不多的套路。

我身边很多同行还有个习惯,在用到证件复印件的时候,会在空白处写上“此复印件仅用于办理某事,他用无效”,为啥呢?因为帮太多当事人处理过,被别人拿身份证复印件做成公司法人,公司没钱了,被债权人追加执行的案子。

其次,凡是需要第三方证明的,都要多留一个心眼,大概率都是担保。

对银行来说,最优质的永远是单位或者机构出具的盖章证明,比如在职证明,社保缴纳记录,房产证等等,让你一个大活人能证明什么呢?能证明对方有还款能力吗?你凭什么证明呢?那能是提供担保了。

最后,永远不要碍于人情去绕过规则。

很多人认为规则是人为设置的程序障碍,殊不知这恰恰是为了保护无数普通人,如果你为了周全人情世故,帮助对方躲过规则,那么规则也无法继续保护你。

毕竟你以自己的名义帮对方贷款,其实就是在对抗银行的风险审核,增加了银行的坏账概率,那么出事了,当然是谁办理谁还款。

至于你和对方之间的纠纷,如果对方实在扯了大谎,运气好的话还能刑事立案;运气不好,你只是耳根子软,那对不起,只是民事纠纷,警察也帮不了你。

这个世界上,坏人设计了无数的陷阱想要坑你,而你只要不小心踏进一个,可能就会万劫不复。凡事多长心眼,多问律师,小心驶得万年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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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兆成律师

简介:错换人生案代理律师。一个有温度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