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元鹗
马元鹗(1916~1978年),字剑鸣,化名萧萍,号友云楼主,西南联合大学毕业,甘肃省陇西且人。1948年7月受国民党甘肃省政府委派任金塔县县长。1949年9月26日金塔解放后任金塔县副县长。1950年10月,调往甘肃省教育厅中教科工作。马元鹗八岁随父母离开老家,另立门户,1935年在南京中南中学读书期间,响应“一二·九”学生运动,参加学生罢课和声势浩大的抗日示威游行。
1937年高中毕业。适值上海“八,一三”事变发生,离开南京到西安考入东北大学历史系,经同学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深入陕西渭南、临潼等地农村宣传抗日。1938年9月,随东北大学迁至四川,在四川新都宝光寺参加学生军训期间,经光华大学政治系一年级学生爱尔达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地下组织,10月,受训结束,转入西南联大,由于环境的变化,与组织失去联络,毕业后,先后在国民党军界和政界任职。
1948年7月15日受任金塔后,目睹人民群众的疾苦,联想当年“民运”工作的情景,汲取历史上“民心不可欺、民望不可负”的教诲,在面临全国即将解放的形势下,奉行“民之所恶恶之、民之所好好之”的施政之道,曾多次当众宣告:“金塔人民身上扎有3把刀子,我要1把1把,把它拔掉”。
到职后,明察暗访,掌握其确凿罪证,将罪大恶极者绳捆鞭打,砸镣入狱,并召开群众大会揭露其罪恶事实,有企图行贿免罪者,当场揭穿,没收贿款。
多年来,金塔征兵,总是征穷不征富,征弱不征强,马元鹗不畏强势,不讲情面,先征大户富户,违者严惩,抓来壮丁,亲自查问,凡依势抗拒,应出兵而拒不应征者派自卫队前往捉拿。
国民党军第八补给区三三九分站,运输军用物资,本有骆驼队和专项拔款,但只向群众索要骆驼饲料而不驮运,运输专款又被前任县长喻大铺和三三九分站站长刘定乾等人私分,每年向全县摊派牛车700多辆,往距金塔县城294公里处的建国营运送军用物资,往返一月余天,牛死车破,人民苦不堪言。马元鹗到职不久,派专人搜集资料,证据到手后,一面上告喻、刘等人的贪污罪行,一面率政府人员到三三九分站讲理,让其终止向群众征派牛车和骆驼饲料的苛榨行为,在争执不下时,率自卫队包围该站驻地。经过一番枪战,终于制服对方,减轻了人民负担。
解放前,金塔城乡,赌博盛行,再加上土匪出没,社会很不安定,马元鹗除派人暗中侦察外,自己有时穿便服,有时穿警察服,有时扮做赌徒,亲自察访,发现踪迹后,率自卫队抓土匪、封赌场,没收赌具和赌钱,当他察明帮会、赌博等活动与少数警察有牵连后,先从县政府和警察局内部清理,从而取得了事半功倍之效。
1949年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克兰州后迅速西进,武威、张掖相继解放。国民党西北军政长官公署和甘肃省政府均已逃至酒泉据守,同时,骑兵学校、警官学校和警卫团残部先后逃至金塔。散兵溃匪时有过境,强住民房,抢劫民财,谣言纷纭,人心浮动。
在此关键时刻,马元鹗经过反复而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选择了率众起义的正确道路。联络骑校、警校和警卫团负责人,连续4次召开治安联席会议,共同商讨金塔治安问题,布置警戒分工,要求公务人员照常上班,学校教师照常上课,大小商铺照常营业;组织巡查队纠查扰乱治安的不肖分子;派自卫队将散兵枪支分批接受,收容看押或发给路费遣送出境。
9月25日和26日先后两次向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所属二军和三军通电起义,联络接管事宜,保卫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将一个完整的金塔交还人民政府。并在10月1日,组织政府公务人员、市民、教师、学生、起义官兵和人民解放军一起召开大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